安田好弘

律師

安田好弘(1947年12月4日),日本律師兵庫縣人,著名的公設辯護人,其事蹟在2012年被改拍成電影。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安田 好弘
假名やすだ よしひろ
平文式罗马字Yasuda Yoshihiro

經歷

编辑

辯護案件

编辑
  • 1980年:埼玉縣宮代町母子殺人縱火案。
  • 1980年:新宿西口巴士縱火案:替在新宿公車上縱火的犯人辯護,
結果: 求刑死刑,但最後判處無期徒刑
傷亡: 死亡六人,其中包括一對八歲與四十歲的父子。
  • 1983年:北海道廳爆炸案:替爆破北海道廳的激進份子辯護。
結果: 判決死刑定讞,但未執行。
傷亡: 死亡兩人。
結果: 無期徒刑
傷亡: 無(因為與劫機的恐怖組織交涉成功)
結果: 判處死刑定讞,而奧姆真理教相關的死刑案件已於2018年執行
傷亡: 二十人左右死亡,數千人受傷。
據安田表示,「麻原已經是廢人了,不該被處以死刑。」
  • 1996年:名古屋集團虐殺事件
名古屋集團虐殺事件,是與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並列的兇殘案件,六名不良少年少女綁架了兩名擔任美髮師的男女,對他們進行性虐待、折磨之後再加以殘殺,當時震驚了全日本。
結果: 求處死刑,但改判無期徒刑
傷亡: 兩人死亡
結果: 判處死刑定讞,但未執行
傷亡: 四人死亡
結果:判處死刑定讞,但未執行
安田好弘在為福田孝行辯護時,他一改之前辯護律師的陳詞,力主福田只是「不小心」殺害了本村彌生與夕夏母女。在之前的審判中,辯護律師都是主張福田確實殺人,但有悔意且未成年,所以應該輕判,但安田把這種說法徹底推翻。
安田的陳詞如下:
福田是因為欠缺母愛,所以才緊抱彌生不放,是過失致死,而非計畫強姦。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他想讓夕夏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最後,福田將兩人的遺體放在收納櫃裏面,是因為福田相信哆啦A夢的存在,哆啦A夢會幫他解決問題。
2011年6月14日,安田應廢死聯盟之邀來台灣,以光市母女殺害事件為例進行廢死的演講發言:「法律鑑定的結果,不僅嬰兒的頭部沒有傷痕,連身體上也沒看到。嬰兒脖子上有繩子,這個有,而且有勒痕,確實有。不過這個勒痕不是很深,而且留下來的繩子不是綁得很緊,而且綁了兩圈後還打個蝴蝶結。」」但這說法跟福田在法庭上的證供是相衝突的,福田在2007年於法庭上表示,自己有「不小心」將夕夏摔到地面上[1]
  • 2010年:替收受政治獻金的議員石川知裕辯護。

相關爭議

编辑

在2008年,安田好弘涉入妨礙強制執行的安田事件。2008年四月二十三日,即上述福田孝行被判死刑的第二天,安田為了阻撓法院強制執行真理教事件的財產,與不動産会社「スンーズコーポレーション東京リミテッド」董事共謀脫產2億日圓,被拘留10個月後被起訴。當時有2,100個人權律師願意替安田辯護,是福田孝行的100倍;另外在福田孝行案中辯護律師團的言詞引起日本社會很大的非議,甚至還有人發起惩罚辩护团律师的請願連署。

关联项目

编辑

參考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