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港地上陆(日语:寄港地上陸)是日本颁发给外国人的一种临时入境许可。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寄港地上陸
假名きこうちじょうりく
平文式罗马字Kikōchi Jōriku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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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本《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简称《入管法》)第14条规定,外国人乘坐船舶航空器经日本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时,经入境审查官同意获颁寄港地上陆许可(英文称为Shore Pass)后,可以入境日本并在指定区域内短暂停留,最长停留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1]

寄港地上陆许可是《入管法》第一章第四节“上陆的特例”中定义的特殊许可,不是过境签证,更不是落地签证或过境免签待遇,而属于特殊审批项目。日本法律赋予入境审查官较大的审查裁量权,特别是在审查临时入境申请时,审查官可根据情况自主做出拒绝申请人入境的决定。入境审查官对是否颁发该许可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申请人被拒绝后很难通过行政或司法救济手段获得入境资格。[2]

中国政府的领事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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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对在日本过境的中国公民发出了如下的领事警告,呼吁中国公民提前办妥签证,以免因适用“寄港地上陆”失败而行程受阻、受挫[2]

在过境旅客较多的日本国际机场中,除羽田机场、关西机场为24小时开放外,成田机场、中部机场、福冈机场、那霸机场等均在深夜关闭,过境转机旅客不准在候机大厅过夜。在实践中,航空公司以履行法律职责为由,委托安保公司将未被许可入境但又因故无法当天乘机离开的旅客安排至指定酒店过夜,并禁止当事人离开酒店。当当事人预定航班开始办理登机手续后,安保公司将当事人送至登机口。其间,当事人需要自行承担食宿、通讯、清扫、保安等一切费用。

中国驻日本使馆建议过境日本且拟临时入境的中国公民,事先办妥签证。即使无入境日本计划,也需在购买机票时确认拟中转机场的有关规定,以免影响行程。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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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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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 laws.e-gov.go.jp. [2024-08-27] (日语). 
  2. ^ 2.0 2.1 日本使馆提醒拟经日本转机中国公民注意相关事项. www.gov.cn. [2023-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