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大和
康大和(1498年—1577年),字原中,號礪峰,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鹽籍,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乙未進士,官至南京工部尚書。
康大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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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工部尚書 | |
籍貫 | 福建興化府莆田縣鹽籍 |
字號 | 字原中,號礪峰 |
出生 | 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初七日 |
逝世 | 萬曆五年(1577年) |
配偶 | 娶崔氏 |
親屬 | (子)康一韩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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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月初七日生于莆田县崇福里砺山(今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前康村),嘉靖十三年甲午科福建鄉試第六十九名舉人,三十八岁中式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会试第十二名,二甲第九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十六年正月授翰林院编修。二十八年二月,九年秩满,升为侍读,八月与阎朴主考己酉科顺天府乡试。升右春坊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讲,三十二年十月升翰林侍讲学士掌院事,三十三年三月升南京礼部右侍郎,四十年二月升南京工部尚书,四十二年三月以考察致仕[1]。
康太和居翰苑二十年,颇有文望,与关中王维桢齐名,人有“康、王”之称。
家族
编辑佚事
编辑《萬曆野獲編》載,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倭寇破福建興化,康大和避难到浙江秀水,投奔故交、卸任吏部尚書吳鵬,借住吳家空宅數年。一日,吳家迎春慶典,吳、康皆在座。優人誇讚二人“樑”、“柱”,被一學子解讀為噩兆。二人非常不悅。同年,康大和因此回鄉。不久,二人皆不再起[3]。
隆庆三年(1569年),康大和與同鄉致仕南京刑部尚书林云同、云南知府郑弼、衡州知府林允宗、潮州知府陈叙、广东布政司参议雍澜、南京户部主事柯维骐、长芦盐运使林汝永,举逸老会,时称“莆田八老会”,又称“八仙会”。
参考文献
编辑- ^ 《莆田縣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
- ^ 《萬曆野獲編·卷二十六》:康吳二尚書 邑中吳默泉鵬太宰罷歸,值甲子歲,倭破閩之興化府,其鄉紳康礪峰(太和)大司空,避地來吾鄉,故與吳厚,因借其別宅以居。寓公已數年,偶值度歲迎春,兩公垂箔同觀。故事,大家例邀春住,命優侑酒,優人為儷語云:「吳爺擎天碧玉柱。康爺架海紫金梁。」語未畢,一青衿從旁云:「柱耶梁耶?斫材時須防截去樑柱頭。二公大不懌,罷酒而入。是年,康以讖惡歸裏,未幾二以俱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