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光 (1945年)

张国光(1945年4月),辽宁绥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6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程师。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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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9月在北京航空学院飞机发动机系高空设备专业学习。1968年9月留校待分配。

1968年12月为辽宁沈阳松陵机械厂21车间工人。 1971年9月任沈阳松陵机械厂设计科设计员、设计组组长。1980年10月任沈阳松陵机械厂设计科副科长。1982年10月任沈阳松陵机械公司(沈阳飞机制造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1984年3月任沈阳松陵机械公司(沈阳飞机制造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5年4月任辽宁省沈阳市委副书记(1985年9月-1986年2月在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培训班学习)。1988年12月任沈阳市委代书记。1990年3月任沈阳市委书记。1990年8月任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1993年2月任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3年9月任辽宁省委副书记兼沈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5年9月-1996年1月在中央党校学习)。1997年1月任辽宁省委副书记、沈阳市委书记。1998年1月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1年1月10日,随着沈阳市市长慕绥新案件东窗事发(此前沈阳市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已于1999年7月2日落马[1],二人所涉案件合称慕马案),张国光辞去辽宁省省长职务[2]。2001年1月任湖北省委副书记[3]、副省长、代省长[4]。2001年2月-2002年10月任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8、9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四大代表,15届中央委员。

2002年10月18日,在慕马案的余波中,张国光辞去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此后一度下落不明,直至2004年2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5]。2004年12月9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受贿所得款物依法没收[6]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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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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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李泽民
中国共产党沈阳市委员会书记
1988年12月-1997年11月
繼任:
徐文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93年9月-1997年1月
繼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蔣祝平
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長
2001年1月-2002年10月
繼任:
羅清泉
前任:
聞世震
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長
1998年1月-2001年1月
繼任:
薄熙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