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以德(1873年—1944年)[1]敬林直隶天津人,清朝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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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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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杨以德被清政府任为通判。1902年,他加入警察队伍,成为老龙头火车站的探访员。1903年,他任山海关铁路处稽査。1905年7月,他任天津南段巡警总局总稽査[3],同时兼任该总局探访队队长、消防队队长。1905年9月,他升任天津巡警探访队长[4]。因为工作有功,1905年12月杨以德升任知府。1906年6月,他任山海关铁路总稽査。1907年2月,他任民政部在天津的探访官。同年5月,他任天津高等审判分厅的探访官,并兼署天津探访总局总办兼帮办天津巡警事宜。1907年6月,他兼任北京及天津的大沽银行探访官。1907年8月,杨以德升任道员。1909年7月,他任民政部尚書肃亲王善耆的参事。1910年12月,他任直隶巡警道[2]

民国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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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以德赠给河野悦次郎的照片

中华民国成立后,他于1912年12月被任命为江北道道尹。但他并没有赴任,而是继续任直隶巡警道一段时间。1912年12月,他被任命为天津警察厅厅长。1914年5月,他升任由天津道更名而来的渤海观察使。1914年6月,他兼署北洋行营营务处处长、天津戒严司令处副司令(总司令为王廷楨)。1914年7月,他获授陆军少将,二等文虎章。随后,他被朱家宝任命为中立处会办(徐沅任总办,陆锦汪士元、杨以德、吴焘王麟阁李清芬任会办。该处是为执行北京政府的《局外中立条规》而设[5])。1914年8月,他被聘为顺直水系改良委员会[6]委员。1915年8月,他任直隶全省警务处长,同时继续兼任天津警察厅厅长。1915年10月,他获授三等嘉禾章。1916年10月,他获授二等嘉禾章。1917年2月,他被任命为天津宪兵总司令。同月,中国接收了天津德租界天津奥租界,成立天津特别区,他任天津特别区临时管理局局长(后改为天津特别区管理局局长)。1917年9月,他获授二等大绶嘉禾章,后又于1918年1月获授二等宝光嘉禾章。1918年9月,他获授陆军中将。1918年10月,他被免去直隶全省警务处长兼天津警察厅厅长职务。1918年11月,他任大总统侍卫。1919年7月,他复任直隶全省警务处长兼天津警察厅厅长,并兼任天津特别区管理局局长。此外他还兼任直隶工巡处处长。1920年8月,他获授二等大绶宝光嘉禾章,同年10月,他获五等勋。1920年12月,他兼任天津特别区市政局局长。1922年10月,他获得将军府将军称号。1922年12月,他获授一等大绶嘉禾章。1923年11月,他获将军府授予“卫威将军”。[2][7]

1925年,杨以德任善后会议成员。同年7月,他因同奉系争权而被段祺瑞免去本兼各职。此后杨以德寓居天津,脱离政界,和王占元鲍贵卿陈光远宁星普等人成立新四公司经营房地产。[8]

1944年,杨以德在天津逝世。[8]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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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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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津文史資料選輯(76)》生年作1873年,卒年作1944年。Who's Who in China 3rd ed. 作生于1871年。
  2. ^ 2.0 2.1 2.2 Who's Who in China 3rd ed. (中國名人錄 第三版). The China Weekly Review (Shanghai) (上海密勒氏評論報). 1925: 897-898. 
  3. ^ Who's who in China, 3rd ed.中载其任Chief Police Inspector。按天津南段巡警总局内有督察处、稽査处,不知其在何处任职。此处暂译为“总稽査”。
  4. ^ Who's who in China, 3rd ed.中载其任Gendarmerie Detective for Tiantsin
  5. ^ 中华民国(1912.1-1949.9),天津市地方志网,于2012-3-26查阅. [2012-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05). 
  6. ^ Who's who in China, 3rd ed.中作the Committee on Waterway Improvements of Chihli
  7. ^ 上述任职时间中有些和郭卿友主编《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志》等书不一致,此处均采用Who's who in China, 3rd ed.的记录。其他书中的介绍可参考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直隶省职官列表等条目及各书。
  8. ^ 8.0 8.1 天津文史資料選輯(76),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83-488页
  9. ^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47-50卷,1978年,第237页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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