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
格律,指韻文在创作时的格式、音律等方面所应遵守的准则。中国古代近体诗、词在格律上要求严格,其他如古体诗、现代诗歌、欧化诗歌等没有确定的、严格的格律要求。
格律的要素
编辑诗词格律一般有四大要素:用韵、平仄、对仗、字数。其中律诗最为严格,必须满足全部要素。近体诗中的绝句以及词、散曲一般不需要对仗。古体诗相对最为宽松,一般只有不严格的用韵的概念。
律诗的格律
编辑律诗共可分为四种不同的音韵格式,即仄起平收式、仄起仄收式、平起仄收式和平起平收式。它们均由四种句式组成:仄仄脚、平平脚、仄平脚和平仄脚。除仄平脚外,其余句式首字的平仄均可更换。其余如变格、变体、拗救等,不再详述。
词、散曲的格律
编辑词和散曲的格式比较复杂,在不同的词牌名和曲牌名下,字数、句式、平仄和韵各不相同,具体可查找各词牌和曲牌,如:《定风波》。押韵上,词依《词林正韵》,散曲依《中原音韵》。
詩不比詞、散曲的韻嚴格,其實近體詩僅粗略區分平、仄二聲韻,詞和散曲卻必須細分陰平、陽平,及仄之上去入。其中詞還可常見古人在依譜填詞時有「借入聲為平聲」的通用法則﹙請參宋詞﹚。
格律的来由
编辑格律本来自音乐,在音乐散佚后,经研究者总结古诗歌的共同规律,便形成了今天看到的格律。
对格律的看法
编辑自白话文运动以来,文学界提倡创作现代诗歌,对格律逐渐不再注意,新月派的代表人物闻一多提出现代诗歌也应遵守一定的格律。相较散文、小说等文学体裁,诗歌,尤其是旧体诗歌,越来越遭到冷落。这与全盘西化思潮提倡的西化生活方式有密切关系。但也有复兴传统文化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