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特迪瓦国旗

国家旗幟


科特迪瓦国旗由三条同样宽度的竖条组成:左侧为橙色,中间为白色,右侧为绿色。在象牙海岸憲法第29條之中確立了國家象徵的地位。

科特迪瓦共和国国旗
用途海陸通用國旗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2:3
啟用日期1959年12月4日
形式三色旗

國旗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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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代表科特迪瓦北部的草原,绿色代表该国南部几内亚湾沿岸的密布森林,而白色则寓意科特迪瓦南北人民团结一致建设国家。

科特迪瓦国旗沿袭宗主国法国的国旗布局设计的,是三色旗的一種。同时科特迪瓦国旗用色与爱尔兰国旗相同,只是颜色排列正好相反,而爱尔兰国旗也是从法国国旗所延伸出来的旗帜。

國會議長讓德拉福斯宣示了國旗顏色的象徵:

國家象徵必須象徵著祖國:

  • 橘色:象徵著象牙海岸線的大地,同時也代表著人民奮鬥的意義,是青年解放此地的鮮血;
  • 白色:和平,指引我們走向正確的道路;
  • 綠色:象徵著千秋萬世的和平,也許我們擁有更好的未來。

该国旗1959年12月4日起正式启用。

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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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象牙海岸的國旗由左至右由橘、白、綠三等分組成,各佔1/3,長寬比例是2:1;橫掛國旗時,橘色必須位於旗杆一側。縱使象牙海岸的國旗與愛爾蘭國旗相當相似,但比例相反,且其橘色較愛爾蘭深一些。

該國法律同時規定了國旗的標準顏色:

顏色 彩通 RGB 十六進位制 CMYK
151C 255, 130, 0 #FF8200 0, 70, 100, 0
不適用 255, 255, 255 #FFFFFF 0, 0, 0, 0
347C 0, 154, 68 #009A44 77, 20, 95,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