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克拉伦登伯爵爱德华·海德
此條目可参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来扩充。 (2022年10月29日) |
第一代克拉伦登伯爵爱德华·海德(英語:Edward Hyde, 1st Earl of Clarendon,1609年2月18日—1674年12月9日),是一名英格兰历史学家和政治家。他是玛丽二世和安妮女王的外祖父。他虔誠地信仰英国国教,是查理一世和查理二世时期的元老重臣。英國內戰爆發後他成為保王黨重臣,在查理二世流亡與回國復辟時,他以首席顧問的身分盡心輔佐,並在1660-1667年成為英國的宰相兼大法官,主持英國政務;他也是《英国叛乱和内战史》的作者。
爱德华·海德 | |
---|---|
克拉伦登伯爵 | |
統治 | 1667年4月20日-1674年12月9日 |
出生 | 1609年2月18日 |
逝世 | 1674年12月9日 盧昂 | (65歲)
安葬 | |
配偶 | Anne Ayliffe (1629年结婚—1629年结束) Frances Aylesbury (1634年结婚—1667年结束) |
子嗣 | 第二代克拉倫登伯爵亨利·海德 第一代羅徹斯特伯爵勞倫斯·海德 Edward Hyde James Hyde 約克公爵夫人安妮·海德 Frances Hyde |
傳記
编辑早期生活
编辑爱德华·海德毕业于牛津大学马格达学院,后在伦敦中殿律师学院进修法律。1633年,他擔任司法體系的檢察官,很快就獲得良好的職位與評價,並拓展他在法律界的人脈。
政治生涯與內戰
编辑他在1640年作为为查理一世筹集对苏格兰战争费用而召开的短期议会(1640年4-5月)议员而走入政界。后来又成为内战期间反对查理的长期议会的议员。他以批评国王征收“船税”和其他新政策的面目出现,参与抨击滥用君权,并促进废除法庭和各委员会。但他抵制可能永久损害国王、上院和下院之间均衡关系的措施。并反对为左右国王任命大臣权利所做的努力。从开始起,他即支持英国国教,为此受到查理一世的嘉奖。而作为议会党人,他却反对处死国王的主要顾问之一的斯特拉福德伯爵,并抵制取消主教团制度的法案。
随着下院于1641年11月通过大抗议书,要求在任命大臣和改革教会方面拥有发言权,这使得在查理一世和议会之间进行调停变得更加困难,隔年(1642年)内战正式開火。此后海德决定作为国王的顾问进行幕后活动。从1643年起,作为枢密顾问和财政大臣,他试图减弱军事领导人的影响。他建议查理于1643年12月在牛津召开会议,但此举仅获得有限的成功。一年后他承认威斯敏斯特为正式议会。海德审谨的立宪主义已经没有可能实现,加上他與王后亨莉雅妲·瑪利亞頗為不和,于是他被任命为威尔斯親王(後來的查理二世)的监护人,作为对他的安置。
1645年3月,海德离开查理一世,1646年4月陪同王子前往泽西岛。随后王后命令王子移居巴黎,他劝阻无效。海德感到已无力影响事态的发展,乃着手撰写《英国叛乱和内战史》,以期岁当前的错误所作出的解释能够指导未来的国王。雖然他和查理一世之間有意見上的分歧,但1649年他得知國王被克倫威爾處決之後,心中滿是驚懼交加與萬分悲痛,畢竟他一直崇敬地感念查理一世。
1651年秋查理二世进攻英格兰失败后逃回法国,海德在巴黎与他重新会合。後來海德受命至西班牙進行外交任務,任務雖不成功,他卻因忠心而成為查理二世的首席顧問。後來他跟随查理于1654年到科隆,1656年至布鲁日。
他的目的是阻止查理二世放弃英国国教信仰,因为这将妨碍国王和他的臣民之间的和解。虽然他鼓励从内部反对当时的英国实际统治者护国公克伦威尔,但他坚决反对重新征服英国计划,认为这只会促使拥护共和政体的各个派别重新联合。与此同时,他密切注视英国事态的发展。
1658年克伦威尔去世后,长老派提出的恢复君主制的建议被接受,同年,为报答他们,海德被任命为大法官。1660年查理二世宣布的《布雷达宣言》(赦免內戰中的所有反王黨人士)由他主筆並体现了他的信念,即只有成立一个以善意配合国王意图的自由的议会才能带来和解。《布雷达宣言》也帶來了查理二世的王位復辟,使其於1660年五月登基為英王。
1661年,他被查理二世封为克拉伦登伯爵,受命組織樞密院執政,並與與新召開的骑士议会(Cavalier Parliament)協調復辟的細節安排,當時他被認為是賢明而稱職的宰相。他担任大法官期间(1660~1667),控制了樞密院與所有國政事务,滿足國會的意願而制定了一系列法案,這些法案以他為名,通稱為克拉伦登法案(Clarendon Code)。1660年他的女儿安妮·海德和王弟約克公爵结婚,此婚姻使他成为安妮女王和玛丽女王的外祖父。他应对诸如1662年出售敦刻尔克(由克伦威尔取得)给法国等不得人心的决定负责。
晚年和流亡
编辑由于他公开批评查理二世好色偷情、道德败坏,破坏了他们之间旧有的情谊,议会也决定以他作为倫敦大火(1666年)與第二次英荷战争(1665-1667年)的代罪羊。1667年10月他被议会弹劾,免去大法官的职位。后来由于受到将由特别法庭进行审讯的威胁,他被迫流亡至法国,度过余生。
他决心为自己辩护,开始撰写自传,1671年他儿子劳伦斯获准前往探视,带去包括40年代未完成的《英国叛乱和内战史》手稿,克拉伦登于是完成了这部史书,插入大量自传里的章节。他死后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西敏寺)。
家庭
编辑克拉倫登結過兩次婚。首次在1629年,他與Grittenham的阿利飛·喬治爵士之女兒安妮結婚,安妮6個月之後過世,使他非常的悲痛。
第二次婚姻是在1634年,他與弗朗西絲結婚了,新娘是托馬斯爵士艾爾斯伯里的女兒。他似乎一直是一個良好、忠實的丈夫,和弗朗西絲維持著親密、溫柔甜蜜的婚姻。兩人共有六名長大成人的子女,但弗朗西絲卻先在1667年過世,讓他心力交瘁,無法處理政務。
他有两个儿子,长子亨利,第二克拉伦登伯爵;次子劳伦斯,第一罗彻斯特伯爵,财政大臣,爱尔兰总督,枢密院议长,托利党高教派领袖。其中一個女兒安妮·海德(1637-1671),於1659年秘密嫁給流亡中的約克公爵,查理二世在1660登基後,為兩人舉辦隆重的正式婚禮。安妮育有兩個新教女兒——玛丽和安妮,後來先後成為英國女王。
另見
编辑- 《克拉倫登法案》(Clarendon Code)
参考文献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Firth, Charles Harding (1891). "Hyde, Edward (1609-1674)". In Sidney Lee.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 28. London: Smith, Elder & Co. Contains a list of Clarendon's wor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