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懋中(1563年—1616年),字用甫,号静涵浙江湖州府長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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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应天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1],都察院觀政,授任江西金溪县知县,三十三年補直隸盐城知縣,三十七年升南京礼部主事,四十年升郎中,四十二年官廣西按察司驿传道僉事[2],四十四年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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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臧维。祖父臧應璧。父臧继华,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举人。二子臧煚如臧照如,妹夫丁元荐皆为万历进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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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臧懋中,静涵,礼记,癸亥六月二十九生。長兴人,戊子九十二,会三十一,三甲四十六。都察院政政,授江西金溪知县,乙巳补盐城县,己酉升南礼部主事,壬子升郎中,甲寅升广西馹传道,丙辰卒。曾祖维。祖應璧。父继华。
  2. ^ 《湖州府志》
官衔
前任:
張必振
明朝鹽城縣知縣
1605年-1608年
繼任:
孫鳳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