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國祥
褚國祥(1547年—?),字徵興,直隸常州府武進縣軍籍,宜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褚國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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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户部福建司主事 | |
籍貫 | 直隸常州府宜興縣 直隸常州府武進縣軍籍 |
字號 | 字徵興 |
出生 |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四月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陸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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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九十一名,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一百二十八名,登三甲第一百三十二名進士[1][2]。授浦城县知县,历官南京户部福建司主事,二十四年七月以窃盗库银,下南京法司讯问[3]。
家族
编辑曾祖褚思智;祖父褚景;父褚湘。母陳氏。慈侍下。兄褚棟(同科進士)、褚梁。弟國瑞、國榮、國秀、褚國賢(贡士)、國正、國補[4]。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九十九》:万历二十四年七月,南刑科给事中郑明选劾论南福建司主事褚国贤窃盗库银,副书役□文举、皂众刘淮等夺之而散,于国贤为莫夜之金,于刘淮为白昼之掠,偷夺之风上行而下甚,事下法司问。……下南京工部主事赵学仕、户部主事褚国贤法司问。学仕自起家县令,累以墨败,及为南户,以抽扣□银耗支木价,于二十一年为工部侍郎周思敬所纠,初拟谪戍,而后乃蔽罪家童,量为外调,抑迁就之处分也。至是为御史朱吾弼申劾,而因及尚书赵参鲁之失,出阁臣赵志皋之庇覆,故学仕禠职,与褚国贤并发南京法司讯。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