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大猷(1553年—?),字定甫,號星湖,直隸廣平府邯鄲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郝大猷
大明山西按察使
籍貫直隸廣平府邯鄲縣
出生嘉靖三十二年癸丑十一月二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

生平

编辑

萬曆七年順天府鄉試第三名舉人,萬曆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六十一名,登三甲第一百七十一名進士[1][2]。户部觀政,本年授济南府推官,十三年升吏部主事,十五年升员外郎,十六年养病。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考察,降职为两淮盐运司判官,二十二年升汝宁府通判,二十五年补青州府通判,二十六年升户部主事,二十七年升郎中,大同管粮,三十一年升辽东副使,三十二年改山西口北道,三十三年升右参政兼佥事,三十五年七月升山西按察使,照旧管事,三十六年回籍[3],三十八年考察[4]

家族

编辑

曾祖郝宗,曾任義官;祖父郝津;父郝鮤,曾任壽官,封推官。母馬氏[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五十一》:萬曆三十六年十一月,山东巡按熊廷弼论劾候代抚臣赵揖侵欺辽镇年例马价银两,并分巡广宁道按察使郝大猷符同作奸,请乞严行勘处,章下所司。
  4.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履歷便覽》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八年庚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