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采访
隐秘采访,也称隐性采访、秘密采访或暗访[1]。是指新闻工作者/记者在完成采访人物中将自己身份和意图隐藏的一种采访方式。隐秘采访多用于特定采访环境,记者为弄清事实真相,隐藏身份而装扮成为特定对象圈中成员或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闯入”新闻事件的采访方式。多用于调查性新闻报道中。
隐秘采访的类型
编辑从实践看,分为三种类型:
- 侦察型:带有侦查员的性质。
- 体验型:指记者作为被服务的对象,去体验某些服务行业的工作,不亮明记者身份。
- 验证型:[2]。
应注意的问题
编辑- 应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暗访与明察的关系,把暗访与明察结合起来;二是处理好勇于冒险和善于保护自己的关系。
- 隐秘采访有显性采访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不能滥用,它受法律和道德两者的制约。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运用隐秘采访时,还要注意不要侵犯企业法人的商业秘密。[3]。
历史经典
编辑争议与批评
编辑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多变,显性采访得不到良好采访效果或无法取得事实真相,隐性采访具有其独特的作用。最常见于揭露丑闻或黑幕的批评性报道中。
隐性采访中偷拍的手段受到一些争议和指责,暗访的滥用带来诸多法律纠纷。许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都有不同规定,中国大陆目前没有新闻法出台,涉及侵权的行为还存在比较模糊的界定。其操作的伦理也引起不少争议,其手段的合法和合理性都有来自各方的不同声音。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有一个内部信条:
无论如何,秘密调查都是一种欺骗。新闻不是欺骗的通行证,我们不能以目的的正当为由而不择手段。秘密调查不能用作一种常规的做法,也不能仅是为了增添报道的戏剧性而使用[4]。只有同时符合下述四条原则,才能采用秘密调查:
- 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我们正在调查的是严重侵犯公众利益的行为;
- 没有其他途径收集材料;
- 暴露我们的身份就难以了解到真实的情况;
- 经制片人同意[5]。
注释
编辑- ^ 蓝鸿文. 《新闻采访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377 (中文(简体)).
- ^ 蓝鸿文. 《新闻采访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380 (中文(简体)).
- ^ 蓝鸿文. 《新闻采访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 382 (中文(简体)).
- ^ 陈力丹. 《新闻理论十讲》. 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 273. ISBN 978-7-309-06036-2 (中文(简体)).
- ^ 徐迅. 记者暗访,可别走得太远了 ....... 京华传媒网. [2008-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