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逗号分隔值

Mewaqua在话题“我发现一个非常勤奋的维基人”中的最新留言:9年前

我发现一个非常勤奋的维基人

编辑

User:Time killer,他做了比较大量的编辑工作,但主要内容是繁简转换、翻译维基代码、全半角转换、删除空格…… 一些维基人(包括机器人)在他的讨论页提出异议,但他从不回应,只是把这些讨论删除了事。他每天乐此不疲,或许象他的 ID 所说,他只是个时间的杀手。我不知道该怎么和这种维基人打交道,你们看呢?--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10:55 (UTC)回复

老實講除了他刪過頭刪到圖片以外,我不覺得整個編輯是有帶來負面影響。然後關於逗號分隔值部分,我沒看到維基百科:格式手冊有允許「CSV 是一种通用的、相对简单的文件格式」這種空格使用方式。--KOKUYO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11:09 (UTC)回复
在“空格”一节中,原话是这样的——专有名词内的中文和数字、外文之间,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按照条目大体成形时为准。——虽然这仅是指“专有名词内”,但我认为这起码表明了维基的态度:在中文和数字、外文之间加与不加空格都是可以的,并应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按照条目大体成形时为准。因此我认为,这种去空格行为并不受到维基规则的支持,是没有道理的。--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11:34 (UTC)回复
我倒覺得差得很多,當初討論應該就僅提到專有名詞,而且這種情況是特例。段落內中英文使用仍然應該是適用「在中文語境內,字與字之間應該不留空格」,然後講到先到先得……。--KOKUYO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12:20 (UTC)回复
在规范中只提到“字與字之間應該不留空格”,但并没有说“中文和數字、外文之間應該不留空格”。在提到“中文和數字、外文之間”的时候,就只有这个“先到先得”可以参考。我是非常愿意遵循规范的,在编辑之前我专门查了这个内容。--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1:59 (UTC)回复
首先從討論來看本來當初就是在講專有名詞的空格問題,然後人家規則明明已經有說僅在專有名詞中使用(「專有名詞內的中文和數字、外文之間,根據「先到先得」的原則,按照條目大體成形時為準。」),請確定你真的明白此規則。--KOKUYO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2:06 (UTC)回复
上面Ma3r君的解釋好像整個扭曲原意了。人家那個原則是專用於『專有名詞』的情況,一般狀況下中文維基行文時中文和數字、外文之間加上空格是不合乎格式規範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31日 (四) 14:41 (UTC)回复
“中文和數字、外文之間加上空格是不合乎格式規範的”这个依据(规范)在哪儿?难道专有名词可以加空格,正文就不行?规范是这样的?--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1:59 (UTC)回复
「在中文語境內,字與字之間應該不留空格,惟仍有特例。」,我覺得你沒搞懂哪個是通則哪個是特例,然後就把特例蓋到通則上。--KOKUYO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2:09 (UTC)回复
同意KOKUYO兄,大原則是首句:「在中文語境內,字與字之間應該不留空格」。留意是說中文語境,不限指漢字。--Gakmo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2:14 (UTC)回复
你们认为“字”是包括“数字”和“外文”的?OK,即使你能这样解释,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专有名词可以加空格,正文就不行?--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2:19 (UTC)回复
大原則是「在中文語境內,字與字之間應該不留空格」,請具體說明您的疑問,謝謝。--Gakmo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2:55 (UTC)回复
为什么专有名词可以加空格,正文就不行?--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3:17 (UTC)回复
謝謝您對CSV和其他條目的貢獻。根據WP:STYLE#空格,大原則是「在中文語境內,字與字之間應該不留空格」,可參閱其他條目,如超威半导体等,謝謝。--Gakmo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6:28 (UTC)回复
專有名詞可能因為名稱作者或擁有者當初為了商業上或創作理念上的必要,而特別針對用字的大小寫、有無空格等細節設定了特別的規則,基於對原作者的尊重給予專有名詞例外的可能。但是,對於一般行文就應該尊重中文維基既有的標準,為了維持版面的整齊性,總是要有一個固定的格式基準給大家遵行。--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1月1日 (五) 06:39 (UTC)回复
在后一款中专门提到“官方宣布名称”,那么在前一款的“专有名词”应该不仅限于“官方宣布名称”。或者说,在“专有名词”并无“官方宣布名称”的情况下“先到先得”(可以有空格或没有空格)。我也认为应该有这样一个规范,哪怕是我不喜欢的、觉得很难看的。关键是,我不认为现在存在这样一个规范。我猜测因为这个问题已经打过很多仗了,应该已经讨论出结果了,可是我没有看到。如果已经有结论了,我认为应该明确地写进去。--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7:16 (UTC)回复

┌─────────────────────────────────┘
請注意,您引用的段落應當針對名詞同時含有中文和外文的情況,如「Google地图」。--Gakmo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09:16 (UTC)回复

为什么名词内可以加空格,外面就不行?--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1日 (五) 10:15 (UTC)回复
不如您先解釋為何非專有名詞的中英文混用場合時,您認為可以在之間加空格的理由?--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1月1日 (五) 12:22 (UTC)回复
空格是干什么用的?不就是为了隔开意思较远的文字么?比如 whorepresents.com 本意是 who represents,而不是 whore presents。在中英文混排时,比如“在 Google Chrome 中”。如果写成“在Google Chrome中”,好象“在Google”是一个词,“Chrome中”是一个词。难道你没有看到 Microsoft Word 中,中英文之间是自动隔开的么?当然,你可以说“这赖浏览器(规范)”。--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4日 (一) 02:57 (UTC)回复


[请不要删除上面“多余”的空行,因为我下面的段落并非回复“空格是干什么用的?……(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的,而是回复“‘在中文語境內,字與字之間應該不留空格,惟仍有特例。’……(KOKUYO)”的。或者,我是不是应该用个什么代码在这里?]

我看到,特例之一是“在‘无争议’情况下,可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再说,特例不就是要盖到通则上的么?不然怎么会有特例?--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5日 (二) 01:54 (UTC)回复
我看到其全句是「其它专有名词内的中文和数字、外文之间,根据“先到先得”的原则,按照条目大体成形时为准」,即此例應用於專有名詞之內,並沒有說是名詞的外面。--Gakmo留言2013年11月5日 (二) 04:04 (UTC)回复
是不是我改过之后,意思更简单明了了?--铁塔·抵制日货联盟留言2013年11月5日 (二) 05:46 (UTC)回复
Time_killer的本尊是User:Πrate。--Mewaqua留言2015年1月3日 (六) 11:48 (UTC)回复
返回到“逗号分隔值”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