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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正念

编辑

Wikipedia:格式手冊/版面佈局:“關於條目連結選擇應該是由共識取得決定,不過連結應該與整體條目內容有一定聯繫,並且應該合理地限制該條目連結在文章中的連結數量。”我觉得在发正念条目加入邪教的链接不妥当,因为两者并无明确的联系。--Antigng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1:04 (UTC)

@AntigngFLG是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怎么会没有关联?——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18日 (六) 11:17 (UTC)
首先这件事情在WP:VPDTalk:法轮功讨论过很多遍了吧,好像未见“FLG是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的共识。其次WP:SEEALSO的原则是越少越好,像这样有明显倾向性的链接放在这一章节并不合适。比如,不应该因为这个奥巴马条目下面加入暴露狂外链。--Antigng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1:20 (UTC)
@Antigng正因为有长期的争议,才放在相关条目但不在正文中,让读者自行判断,我看不出有什么问题。邪教在条目那里已经很长时间没动了,为什么没人动,到现在才动?可见之前都没有异议,现在有异议的话也是回退到原来的版本。这件事管理员最好不要插手,以免被人说既当球员,又当裁判,重蹈广雅范覆辙。就这样吧。——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18日 (六) 11:26 (UTC)
1、如果有争议也应该是写在法轮功主条目里面而不是这个分条目里面。2、如果所有有争议的内容都放在See also里面,那就不符合越少越好的原则了。见我上面奥巴马的例子。3、截至目前管理员尚未采取任何动作,我也不可能采取任何动作。但是如果你们持续打编辑战的话,其他管理员很可能会采取动作。--Antigng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1:32 (UTC)
要打编辑战的话也是回退到有邪教的版本。使用奥巴马的例子不当,没有几个人认为他是暴露癖,但很多人认为FLG是邪教。——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18日 (六) 11:40 (UTC)
编辑战回退到哪个版本不是问题,本来就不应该打,通过讨论解决问题才是有价值的。问题在于是否所有FLG子条目都要加这种链接,还是没看到你说明其中的必要性。如果奥巴马的例子不妥当,那我换一个:美国宪法要不要加入美帝国主义的链接?--Antigng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1:56 (UTC)
发正念凸显FLG邪教本质,但美国宪法没有体现出美国是帝国主义。——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18日 (六) 11:58 (UTC)
如果你是这样认为的,那么就应该寻找可靠来源,把“发正念体现了FLG的邪教性”写入发正念的正文,而不是在“参见”里面提一个。我之前也说了,“参见”里面只放明显有关联的链接,越少越好。--Antigng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2:01 (UTC)
管理员请做好本职工作而不是既当球员,又当裁判,请便(摊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18日 (六) 12:03 (UTC)
没有任何规定管理员不能像普通用户那样参与讨论。只有规定管理员不能在同一事件中同时扮演用户和管理员双重角色。--Antigng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2:05 (UTC)
法轮功就是邪教没错,中国定的。--追迹未来 2016年6月18日 (六) 12:10 (UTC)
确实有一些用户这样认为,但是也有用户不这么认为,这个讨论好像从来就没有共识。--Antigng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2:12 (UTC)
二位不要再吵了,如果管理员有异议,也请以普通维基人身份去条目讨论页开讨论,而不是在这里为难我一个人。——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18日 (六) 12:24 (UTC)
@Antigng我没有同意你把我的话移动到客栈里。还有,这事情在条目讨论页还没有讨论过,怎么就直接放客栈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18日 (六) 13:04 (UTC)
没规定先要在讨论页讨论再放客栈。zhwp人少,放在客栈才会有更多用户参与。--Antigng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3:06 (UTC)
那请把我的话撤回,这是我的私人领域里的东西。——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6年6月18日 (六) 13:08 (UTC)
根据cc-by-sa3.0,你在这里写的东西已不属于你的私人领域。--Antigng留言) 2016年6月18日 (六) 13: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