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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ho在话题“关于“名偵探柯南:業火的向日葵””中的最新留言: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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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生长于中国内地。希望今后能够避免在本讨论页进行对条目编辑无益的政治立场争论,与各位共勉,谢谢!--Lucho(留言) 2017年1月25日 (三) 16:49 (UTC)
提醒
閣下目前已違反WP:3RR請自重,一下說原作放棄設定描寫,一下又說從來沒有曖昧關係,青山所描寫的福爾與艾琳本有曖昧關係,偶爾幾話又曖昧幾下,請接受客觀事實--IMJENRY(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3:16 (UTC)
- @IMJENRY:请注意是你违反3RR在先……青山描写的福尔摩斯与艾琳艾德勒?请不要捕风捉影,他没有这个意思。否则最近的漫画里青山又用福尔摩斯和华生来类比大冈红叶和伊织无我,又当如何解释?我说原作放弃的设定,指的是灰原哀对柯南单方面的感情描写,然而现在确实放弃了。至于两人间所谓“暧昧关系”,从来就没有。--Lucho(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3:26 (UTC)
- 請注意,是閣下違反,本人第一次回退者是惡意破壞用戶故不在此限......,然而那幾話等確實存在,近十年來也一直都在,本人也沒聲明放棄,你是青山不成,青山本就有表示艾琳是福爾摩斯一生最愛的人....。最重要的一點您隨便查找遍地都有柯南灰原曖昧佐證,無論中美日英法各國網站皆有皆存在指認曖昧,請接受客觀事實...--IMJENRY(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3:39 (UTC)
- @IMJENRY:你这样说,我不同意。此前的编辑者完全可能是删除他认为不正确的说法,不应该判断为破坏。反倒是坚持添加错误说法,有可能被判断为破坏。福尔摩斯和艾琳艾德勒的关系,无法为柯南和哀的关系提供佐证,这不难理解吧?没有任何依据可以说明青山必须按照福尔摩斯系列里的人物关系来安排柯南中的人物关系。“暧昧关系”在原作里有任何证据吗?客观情况是柯南对于哀没有任何可以称得上是“暧昧”的反应,怎么能叫“暧昧关系”?“中美日英法各國網站皆有皆存在指認曖昧”,请你举出其中的可靠来源说明原作哪里描写了“暧昧关系”,捕风捉影和主观臆断是不能接受的。--Lucho(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3:48 (UTC)
- [1]甚麼是曖眛關係,現今連普羅大眾都能看出這兩人男女關係曖昧”,您隨便谷哥都有甚至有新聞,那请你举出其中的可靠来源说明原作哪里沒有描写了“暧昧关系”,捕风捉影和主观臆断是不能接受的,那一段文字怎今日便破壞了呢(笑)...--IMJENRY(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3:57 (UTC)
- @IMJENRY: 真的要让我提醒你什么是可靠来源?没有可靠来源说明“暧昧关系”,就不应该写。--Lucho(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4:02 (UTC)
- 而且上面那段讨论如何复原身体的文字里哪里涉及了柯南和哀的情感关系?是你理解错了吧……--Lucho(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4:18 (UTC)
- 捕风捉影和主观臆断是不能接受的明顯您不正是如此。不必說甚麼新聞...多少文章提及....您認為没有可靠来源说明“暧昧关系”,就不应该写,但那段早存在,您想要來源可先提出"來源請求"而不是直接刪除,過一段時間未有人提出可靠來源才刪,人人若都如您思考,我覺得不可靠沒來源就刪,那百科剩甚麼呢?有想過本人之所以選擇討論而非違規嗎?閣下心態算正但提點您有一點要改,本人奉勸閣下要您注意違反了3RR,您居然回你违反3RR在先...小與前面那人先闖紅燈我才闖有何異同,大則和先殺了人我才殺人有何不同呢....--IMJENRY(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5:23 (UTC)
- @IMJENRY: 1.是你先违反了3RR,而且还无端指责其他编辑者破坏从而为自己狡辩,这一点无可争议。否则我也可以说我是在回退你对条目的破坏,没有违反3RR。2. 你在上面的举例根本与柯南和哀的情感关系风马牛不相及。3. 我没看见有哪条新闻认为柯南与哀存在“暧昧关系”,反倒发现有新闻认为,琴酒和哀的关系“已经不是用暧昧就能够解释得清楚了”,请问你是否同意将相关内容补充进条目?所以你到底明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提醒你注意可靠来源?4. 既然你补充不了可靠来源,那就没必要写进条目了。--Lucho(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5:47 (UTC)
- 1.您和原本編輯者"不同",是您先违反了3RR,而且还无端指责其他编辑者破坏从而为自己狡辩,这一点无可争议。此IP用戶明顯專門刪除內容有有所提出請求?
- 2.您是否有注意國外網站或是中文其他網站?所以你到底明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提醒你注意可靠来源?誰不明白誰啊?心中不白怪人不白?那我也可以說柯南還愛上灰原勒..默默守護彼此 9原因柯南早已不知不覺愛上灰原请问你是否同意将相关内容补充进条目?重點是"可靠"非聞而已
- 3.Conan Edogawa and Ai Haibara從歷程能說沒曖昧關係眼睛很是很大的
- 4.所以我說那個"可靠"來源"請求"呢
- 5.原來閣下"認為"前人違反3RR,本身就能光明正大的違反,認為有人闖紅燈,自己也有闖的理由
- 6.看樣子本人是浪費口舌了,觀閣下近幾個月的行為...也難怪不提出請求而我行我素,也有在編輯名偵探柯南有所衝突...--IMJENRY(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6:08 (UTC)
- @IMJENRY: 1. 此IP用户只在两个条目中删除了两句话,其中有一句并无任何来源,而你则在没有提供来源的情况下又将这句话加了回去。你们两位的编辑行为,哪一个更接近“破坏”,一目了然。2. 你自己先闯了红灯,然后不反省自己的问题,却忙着指责后闯红灯的人,即使你是交通警察,也没有权力这么做。看来你是认为不管别人如何,你自己都可以光明正大地闯红灯喽?难道还不允许我说你几句?3. 你在上面第2点中举的例子,说明你应当已经明白随便搜条新闻就当作可靠来源,其实是不行的。4. 你的第3点,先不论是否可以当作可靠来源……“從歷程能說沒曖昧關係眼睛很是很大的”这句话是要表达什么意思?此条目中列举漫画50卷以内的多个场景说明哀对柯南的单方面感情,我是同意的。然而,此条目恐怕并没有说两人间存在“暧昧关系”,因为没有证据说明柯南对哀也有这种感情。5. 从你的第6条来看,恐怕浪费口舌的是我才对。6. 能找到真正的可靠来源,欢迎你添加。如果找不到,就不要硬撑。--Lucho(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6:50 (UTC)
- 可見您只注意某些條目,此IP刪除不只兩句,曖昧不是說柯南对哀也有这种感情,可見閣下對"曖昧"理解有誤,本人連紅燈都沒闖您這不是欲加之罪,看来你是认为您認為的他人不妥行為自己能光明正大照做?您的意思是沒給來源通通都可刪阿,連原因都沒給這樣不成立破壞,原來如此阿,不只列前五十阿...,從您對他人討論紀錄,本人也毋須與數次的累犯討論,以心理學角度,您認為他人在硬撐實為自己再硬撐阿--IMJENRY(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7:14 (UTC)
- @IMJENRY: 1.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到现在还在坚持自己没有违反3RR。2. 我只注意到此IP有两条相关编辑记录。是存在同IP段的其他编辑记录吗?你是否能说明这些编辑行为符合维基百科:破坏中的条件? 3. 原本写的是“也和他有曖昧關係”,柯南如果没有这种感情,自然就不存在“暧昧关系”。按照你的意思,这句话如果修改成“对他有暧昧的感情”,就可以认为是有依据的了。4.不要冒充自己懂心理学。--Lucho(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7:36 (UTC)
- 無"故"刪除不算破壞也是奇了,本就沒達到條件...,本人知曉您的以往的編輯後不太想與您爭論,你覺得"曖昧"是怎樣的情感..反正有這類共識的不佔少數,那一段不知誰編輯的文字怎今日便破壞了呢(笑),您以前有刪嗎(笑),本人學分都修過了?你說呢?不要冒充知曉他人經歷--IMJENRY(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07:57 (UTC)
- @IMJENRY: 维基百科:破坏中没有“无故删除”,是你自己不讲道理,死要面子硬撑。否则,你无故添加无可靠来源内容,算不算破坏?不要双重标准。没有来源的内容,无论何时、无论何人都可以删除,你没有能力提供可靠来源,吹再多的牛也是徒劳。--Lucho(留言) 2017年2月8日 (三) 13:24 (UTC)
您的反馈项目:最后一次提醒您,您参与的全域维基媒体调查
您好!这是最后一次提醒!维基媒体基金会调查将于2017年2月28日 23:59(UTC)结束。 这次调查提供了各种语言供参加者参与。完成此次调查预计要20到40分钟。 现在就去参与调查!
如果您已完成调查——感谢您!我们不会再向您发送提醒。
关于此次调查 你可以在这里找到更多信息或者您也可以阅读我们制作的FAQ。 此调查由第三方网站托管,并受此隐私声明制约。 如果您需要其它帮助或者希望退出此次调查的,请发电子邮件到 User:EGalvez (WMF)。 关于维基媒体基金会: 维基媒体基金会通过软件和技术来支持有效、快速、安全的访问我们的站点。我们也同样在扩张维基媒体项目并且在全球范围内分享自由的知识。 十分感谢您的参与! --EGalvez (WMF) (talk) 2017年2月18日 (六) 21:05 (UTC)
关于“名偵探柯南:業火的向日葵”
之前已经有讨论,新的WP:BIAS不允许将中国内地与台湾并列,因为这会暗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详见Special:Diff/45542455。该方针不是仅对政治相关条目有效,请注意。--1=0,欢迎加入WP:維基百科維護專題 2017年8月21日 (一) 15:25 (UTC)
- @Alexander_Misel: 1.“中国内地”是香港为了和内地进行经济区域上的区分而使用的说法,也经常被中国内地使用,本来与台湾无关。之所以会被认为涉及到两岸政治,是因为有人在应当使用“中国内地”的场合简略地说成了“内地”,然而“中国内地”本身,对台湾的任何一种政治观点,都没有影响,也不能说明台湾是否属于中国。2. 这条方针,本来已写明是针对“海峡两岸政治”问题,就算要扩大到其他问题,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并列的情况下,也已经不仅仅是“两岸”问题,而恰恰应该是根据WP:BIAS,避免海峡两岸地域中心的表述才对。--Lucho(留言) 2017年8月21日 (一) 15:38 (UTC)
- 欢迎您去WP:VPP讨论。我来这边只是阐述现有方针内容。--1=0,欢迎加入WP:維基百科維護專題 2017年8月21日 (一) 15:40 (UTC)
- @Alexander_Misel: 我上面说的第2条是为了说明这条方针本身不适用于这次的情形,与我认为该方针本身是否需要进一步讨论不是一回事。--Lucho(留言) 2017年8月21日 (一) 15:45 (UTC)
- 我认为这不是方针不适用的情形。即使这不是两岸的问题,但用涉及到了两岸的用语,我认为适用该规定没有问题。另外,我不认为该方针写明了“针对海峡两岸政治问题”,而是“两岸政治方面的用语”。--1=0,欢迎加入WP:維基百科維護專題 2017年8月21日 (一) 15:57 (UTC)
- @Alexander_Misel: 你这个说法还是不恰当,这里涉及到了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我仔细看了下,这个条目里确实没有澳门,但是涉及到了香港版光盘发行的情况),当然要避免海峡两岸地域中心的用语,否则岂不是涉及到香港就可以按照香港用语表述,涉及到新加坡就可以按照新加坡用语表述,那避免地域中心就没有意义了。其次,我虽然说的是“问题”,但其实是一回事,“中国内地”在这里本条目的情况下是最合适的表述经济问题的经济用语。--Lucho(留言) 2017年8月21日 (一) 16:11 (UTC)
- 其实你可以不用想着一定要辩过我。“海峡两岸政治方面的用语”并不是“在叙述海峡两岸政治或海峡两岸时的用语”,而是在中文维基百科的“避免地域中心”下我们共识决定的在涉及到海峡两岸时,中文维基百科上允许的用语。我们能看出,这里规定的“海峡两岸政治方面的用语”可能既不符合中国大陆的习惯,也不符合港澳台的习惯,但这才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范。--1=0,欢迎加入WP:維基百科維護專題 2017年8月21日 (一) 16:20 (UTC)
- @Alexander_Misel: 遵守共同规范,这点我是同意的。然而我还是认为,“海峡两岸政治”这一节当前的内容,并不是适用于这种情形的规范,虽然你认为“海峡两岸政治方面的用语”是“共识决定的在涉及到海峡两岸时,中文维基百科上允许的用语”,但我觉得方针的原文中并没有反映出,只要涉及到两岸政治,无论是否范围更大的话题,都应按照这一节的原则进行表述,而不用考虑是否存在两岸地域中心的问题,或者类似的意思。当然,这个问题确实不容易说清,我也不是一定要在这个条目中争论清楚,只是请允许我保留自己的意见(当然我目前不会再将回退条目了)。--Lucho(留言) 2017年8月21日 (一) 16:57 (UTC)
- 其实你可以不用想着一定要辩过我。“海峡两岸政治方面的用语”并不是“在叙述海峡两岸政治或海峡两岸时的用语”,而是在中文维基百科的“避免地域中心”下我们共识决定的在涉及到海峡两岸时,中文维基百科上允许的用语。我们能看出,这里规定的“海峡两岸政治方面的用语”可能既不符合中国大陆的习惯,也不符合港澳台的习惯,但这才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范。--1=0,欢迎加入WP:維基百科維護專題 2017年8月21日 (一) 16:20 (UTC)
- @Alexander_Misel: 你这个说法还是不恰当,这里涉及到了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我仔细看了下,这个条目里确实没有澳门,但是涉及到了香港版光盘发行的情况),当然要避免海峡两岸地域中心的用语,否则岂不是涉及到香港就可以按照香港用语表述,涉及到新加坡就可以按照新加坡用语表述,那避免地域中心就没有意义了。其次,我虽然说的是“问题”,但其实是一回事,“中国内地”在这里本条目的情况下是最合适的表述经济问题的经济用语。--Lucho(留言) 2017年8月21日 (一) 16:11 (UTC)
- 我认为这不是方针不适用的情形。即使这不是两岸的问题,但用涉及到了两岸的用语,我认为适用该规定没有问题。另外,我不认为该方针写明了“针对海峡两岸政治问题”,而是“两岸政治方面的用语”。--1=0,欢迎加入WP:維基百科維護專題 2017年8月21日 (一) 15:57 (UTC)
- @Alexander_Misel: 我上面说的第2条是为了说明这条方针本身不适用于这次的情形,与我认为该方针本身是否需要进一步讨论不是一回事。--Lucho(留言) 2017年8月21日 (一) 15:45 (UTC)
- 欢迎您去WP:VPP讨论。我来这边只是阐述现有方针内容。--1=0,欢迎加入WP:維基百科維護專題 2017年8月21日 (一) 15:4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