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妇女基金会
亚洲妇女基金会(アジア女性基金),全名有关女性的亚洲和平国民基金(女性のためのアジア平和国民基金),英文名称为Asian Women's Fund,是日本曾经存在的一个基金会,于1995年7月由当时日本首相村山富市倡议成立,通过民间募款和政府资助的形式,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军占领地区的慰安妇支付赔偿金。该基金会之简称,最初为“国民基金”(国民基金),后改为“亚洲妇女基金会”(アジア女性基金);该基金会支付的赔偿金,最初称为“慰抚金”(見舞金),后改称为“赔偿金”(償い金)。
日语写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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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原文 | 女性のためのアジア平和国民基金 |
假名 | じょせいのためのアジアへいわこくみんききん |
平文式罗马字 | Josei no Tame no Ajia Heiwa Kokumin Kikin |
历史
编辑1995年6月9日,日本众议院表决通过〈重申记取历史教训致力和平决议文〉(歴史を教訓に平和への決意を新たにする決議)。1995年6月14日,内阁官房长官五十岚广三宣布将设立亚洲妇女基金会。
1995年7月,亚洲妇女基金会成立。1995年12月,该基金会取得法人设立许可,性质为财团法人,主管机关为总理府与外务省。1997年1月,该基金会开始发给韩国慰安妇慰抚金。1997年5月2日,该基金会开始在台湾受理慰安妇申请慰抚金,拟向每人支付慰抚金200万日元(约合新台币五十万元)[1]。2001年1月,由于中央省厅再编,总理府改组为内阁府,外务省专任该基金会的主管机关。但在该基金会的赔偿计划公布后,由于赔偿金是源于日本国民捐献而非源于日本国库,因此遭到部分慰安妇强烈抗议,也遭到韩国、中国大陆、台湾等地舆论与政府猛烈抨击[2],称这是日本政府回避国家赔偿的措施,目的是让日本摆脱国家赔偿问题。不少慰安妇拒绝领取赔偿金。
由于马来西亚政府与新加坡政府在1960年代中期就与日本政府达成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争赔款协议,马来西亚与新加坡不在亚洲妇女基金会赔款范围内[3]。
2002年2月20日,亚洲妇女基金会一位人员表示,该基金会将自本年5月起终止补偿亚洲慰安妇的计划,“5月以后,我们将继续进行我们对亚洲妇女的辅导计划;我们亦将更注重妇女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如家庭暴力”[4]。
亚洲妇女基金会于2002年5月停止运作、2007年3月31日解散。2014年2月27日,亚洲妇女基金会支付补偿金的具体人数首次曝光:曾任亚洲妇女基金会专务理事的东京大学名誉教授和田春树透露,亚洲妇女基金会总共向60名韩国慰安妇支付补偿金每人200万日元,领取补偿金者仅占韩国政府认定的慰安妇人数约3成(2002年,韩国政府认定的慰安妇人数是207人);和田春树说,该基金会向“韩国、台湾、菲律宾总共285人”提供了补偿金,而为了保护韩国慰安妇免受外界压力,该基金会一直没有公布具体的领取人数[5]。
赔偿事业
编辑各地抵制
编辑- 韩国
- 韩国禁止亚洲妇女基金会人员入境[1]。韩国的众多民间团体发起募捐活动,向每位拒绝向亚洲妇女基金会领取赔偿金的慰安妇支付相同数目的金额。
- 中华民国
- 1997年5月13日,立法院通过立法委员刘光华等人的提案,请外交部垫款先行发放台籍慰安妇每人新台币五十万元以抵制亚洲妇女基金会,并继续向日本争取国家赔偿及道歉;外交部将此案送行政院裁决,事经三个月没有具体结果。1997年7月27日,作家李敖向立法委员李庆华表示决定办义卖义助台籍慰安妇,李庆华将此事通知长期为台籍慰安妇争权益的律师王清峰,展开筹备义卖会。李敖认为,台籍慰安妇固然需要钱,但无论是基于个人尊严还是国家尊严,都不能接受日本提出的解决方式,“用日本民间的钱来私了,这才是二度伤害。”李敖还说,他希望这次义卖会能筹到新台币三千万元,其中四分之三捐给妇女救援基金会分配给台籍慰安妇每人最多新台币五十万元,四分之一则用于出版抗日书籍与每年7月7日供应鸡蛋给民众赴日本交流协会丢鸡蛋抗议;但他担心,台籍慰安妇领了他提供的新台币五十万元以后去向亚洲妇女基金会领取慰抚金,“如果真有人这样做,我不能阻止她们,但会谴责她们。”[1]
- 1997年8月10日及8月16日,妇女救援基金会举行“要尊严,不要施舍”记者会,揭穿亚洲妇女基金会所散播之不实讯息“日方将赔偿各国慰安妇五百万日元,其中二百万日元由国民基金支付、三百万日元由政府支付”,并发起国内募款活动。
- 1997年8月31日,李敖与妇女救援基金会在国立国父纪念馆合办“义助慰安妇:李敖百件珍藏义卖会”,由歌星蔡琴、前行政院政务委员马英九、TVBS新闻主播张雅琴与《商业周刊》发行人金惟纯主持,义卖所得与各界捐款总额为新台币三千八百多万元,李敖全数捐出这笔钱作为台籍慰安妇救援基金,希望台籍慰安妇在日本政府正式道歉以前拒绝来自日本民间的补偿[7]。韩国慰安妇李容洙首次访问台湾,声援本次义卖活动[8]。
- 2001年3月7日,中华民国驻日本代表罗福全说,中华民国政府要求日本政府向台籍慰安妇正式道歉并给予补偿,反对日本政府以成立亚洲妇女基金会来解决慰安妇问题;日本在野三党曾于2000年10月30日分别提出“促进解决原慰安妇问题”法案,但在审议时间有限及意见分歧下,目前已成废案;如何透过日本国会议员支持立法解决慰安妇问题,是台北驻日经济文化代表处往后努力方向[9]。
注释
编辑- ^ 1.0 1.1 1.2 汪睿祥. 李敖義助慰安婦的幕後 用骨董字畫拒絕日本人的二度傷害. 《商业周刊》第509期. 1997-08-25: 46-49 [2013-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1).
- ^ 韩国政府最初肯定该基金会,后因公民团体压力而改变看法。
- ^ 唐南发. 威脅發酵:美、日、韓急於「解決」慰安婦議題的戰略考量為何?. 关键评论网. 2016-01-29 [2016-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5).
- ^ 骆文森. 慰安婦補償金 日基金會將停發. 自由时报. 2002-02-21 [2016-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2).
- ^ 王欢. 仅三成韩国前慰安妇领取亚洲妇女基金会补偿金. 环球网. 2014-02-27 [2016-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4-24).
- ^ 日本首相的道歉信. [2012-09-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8-01).
- ^ 林莹秋. 李敖百件珍藏拍賣會現場紀實 陳文茜標不到李敖的義賣品. 《商业周刊》第511期. 1997-09-08: 76-79 [2013-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1).
- ^ 张智琦. 韓慰安婦李容洙訪台 談歷史真相 為蓮花阿嬤致哀. 苦劳网. 2017-07-01 [2017-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01) (中文(台湾)).
- ^ 徐孝慈. 羅福全:「台灣論」部分內容不恰當. 中国时报. 2001-03-08 [2015-09-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20).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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