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签证计划

美國出入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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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签证计划(英语:Visa Waiver Program缩写VWP)是美国的一项计划,它允许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出于旅游商务的需要、前往美国境内旅行最多90天,而无需事先申请美国签证。所有参与这个计划的40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较高的人类发展指数而且大多被认为是发达国家

  不需签证(6个月)
  免签证计划(90日)
  不需签证但需提供刑事纪录证明(6个月)
  需提供签证

历史 编辑

出于方便前往美国的旅行及短期商务访问的目的,同时使得美国国务院能够把更多的领事资源分配给更高级别的危机,于1986年启动了免签证计划。

2006年11月美国国土安全部宣布旅游许可电子系统将会进一步发展,将使得旅行者预先提供更多他们赴美旅行的相关信息给美国政府[1]。而作为回报,旅行者将通过线上申请获得免签证赴美旅行的许可。这项计划将仿效澳大利亚已实行多年的类似计划—电子旅行许可计划。[2]

截至目前为止,基于其宗主国不合资格参与免签证计划,香港成为唯一符合基本条件,但无法参与此计划的地区。港美双方曾于2011年商讨有关问题,并获美方正面回应。及后,美国当局于2013年打算修例,以针对香港的特殊地位给予免签,并已通过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但最后亦不了了之[3]。2015年8月10日,美国驻港澳总领事夏千福在接受《南华早报》采访时表示,免签政策“不会很快发生”,因为免签法要求参与者必须是“主权国家”,而香港并不是,从而终止了香港加入该计划的可能性[3]

免签证成员国家和地区 编辑

要想在免签证计划下有资格豁免签证,向美国提出申请的旅行者必须是美国司法部长指定并且与美国国务卿协商过后的“计划国家”的公民,指定国家的永久居民持有另一个非指定国家的公民身份则不符合资格。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217条c项详细说明了被指定为计划国家的标准 (Title 8 U.S.C. §1187)[4][5]。这项标准强调护照安全性(采用生物特征护照避免伪造变造护照,且实施本人亲自申办护照制度避免冒领冒用护照)以及非常低的非移民签证拒绝率:即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217条(c)(2)(A)说明的不超过3%。候选国需与美国签定交换反恐资讯、合作打击严重犯罪及遗失护照资讯交换等协定[6]

目前有41个国家和地区被指定为免签证计划参与国家和地区[7]

此项资格随时可以撤销,这通常是发生在美国认为某个国家的公民可能不遵守免签证计划的限制要求(例如未获得允许而私自打工或者超期在美国停留)。也因此考虑到阿根廷发生的金融危机英语1998–2002 Argentine great depression可能使得该国公民利用此项计划非法移民到美国,阿根廷的免签证计划参与资格在2002年被撤销。基于同样的原因乌拉圭参与此项计划的资格在2003年被吊销。

在2004年5月1日欧洲联盟扩大之前,希腊是15个国家中唯一一个公民进入美国需要签证的国家;而斯洛文尼亚则是十个新加入欧盟国家中唯一一个已经是免签证计划成员国的国家,中华民国台湾)是本计划中唯一的非联合国成员国智利则是本计划中唯一的南美洲国家,文莱则是本计划中唯一的伊斯兰国家,以色列则是本计划中唯一的中东国家。

历年修订 编辑

1988年7月1日,英国成为第一个受惠于免签证计划的国家,但仅限于英国公民护照持有人。

1988年12月15日,日本成为亚洲第一个加入免签证计划的国家。

1989年7月1日,法国加入。

1989年7月15日,西德,瑞典加入。

1989年7月29日,意大利,荷兰加入。

1991年10月1日,安道尔、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冰岛、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新西兰、挪威、圣马力诺,西班牙加入。

1993年7月29日,文莱加入。

1995年4月1日,爱尔兰加入。

1996年7月29日,澳大利亚加入。

1997年9月30日,斯洛文尼亚加入。

1999年8月9日,葡萄牙,新加坡加入。

美国国土安全部在2008年6月宣布他们已经与8个国家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因此这些国家将在2008年的某些时候参与免签证计划。这些国家包括: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斯洛伐克、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和韩国[8]。在2008年6月17日,美国国土安全部还与保加利亚签署了免签证计划临时公告[9]

2008年11月17日,韩国、捷克、匈牙利、爱沙尼亚、立陶宛、拉脱维亚及斯洛伐克加入。

2008年12月30日,马耳他加入。[10]

2010年4月5日,希腊加入。[11]

2012年11月1日,中华民国(台湾)加入。[12][13]

2014年2月28日,智利加入。[14]

2016年1月21日,依据《2015年改善免签证计划暨防范恐怖份子旅行法案》新增规定,下列两类旅客将不再符合资格使用免签证计划前往美国或入境美国,需先申请美国签证[15]

  • 在2011年3月1日当天或之后曾赴伊朗伊拉克朝鲜利比亚索马里也门苏丹叙利亚旅行,或在此8个国家停留的免签证计划参与会员的公民(不包括为了免签证计划参与会员因外交或军事目的赴以上4国旅行)。
  • 同时也具有伊朗、伊拉克、朝鲜、苏丹或叙利亚国籍的免签证计划参与国公民。

2019年11月11日,波兰加入。[16]

2021年10月23日,克罗地亚加入。[17]

2023年10月19日,以色列加入。[18]

阿根廷曾于1996年7月8日加入,于2002年2月21日被取消资格。

乌拉圭曾于1999年8月9日加入,于2003年4月15日被取消资格。

免签证候选国家和地区 编辑

从2005年起,美国国务院与下列免签证导向国家和地区商讨免签证事宜,考虑将这些地区纳入免签证国家和地区。[19] 这些国家和地区包括:

加拿大和百慕大公民 编辑

加拿大百慕大公民是可以在没有旅游签证的情况下进入美国的。但是,这是由另一个签证豁免计划中规定的,而非免签证计划。[21]

加拿大公民进入美国,不需要被提取指纹,也不需要持有机器可读的护照。加拿大公民还可以在没有护照的情况下,在美国滞留六个月。

在2007年1月23日前,持有有效带相片的身份证件的加拿大公民,可以通过提供证明其加拿大国籍的出生证明进入美国,而不需要出示护照。北美其他国家的公民,如墨西哥和百慕大,则必须持有带有合法签证或者边境卡的护照才可以入境。在2007年1月23日后,加拿大公民如果乘飞机进入美国,则必须携带护照。

至2009年6月1日,加拿大公民若想从陆地或者水路进入美国,则必须持有下列中一项:护照NEXUS卡(常旅客项目)、FAST(自由安全贸易)卡、增强型驾驶执照(EDL)、印第安身份证明(该证明由美国出具)或其他被认可的国籍及身份证明。加拿大公民若搭乘飞机进入美国,需要出示有效护照或者NEXUS卡。NEXUS卡只能在有识别NEXUS卡设备的美国或加拿大机场使用。16岁以下的公民,或者在一个由学校组织的旅行团队中的19岁以下公民,若从陆地或者水路由加拿大进入美国,则可以只出示出生证明或其它国籍证明[22][23][24]

关岛和北马里亚纳群岛(塞班岛)免签证计划 编辑

以下国家或地区的公民在进入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塞班岛)两美国属地可适用免签证

以下国家或地区的公民在进入北马里亚纳群岛塞班岛美国属地可适用免签证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布什政府寻求改革免签证计划. [2010-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8-13) (英语). 
  2. ^ Fact Sheet: Security Improvements to Visa Waiver Program. [2010-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01) (英语). 
  3. ^ 3.0 3.1 Return to 'moderate mainstream' path to achieve democracy, US consul urges Hong Kong.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August 20, 2015 [May 23,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9). 
  4. ^ § 1187. Visa waiver program for certain visitors. [2010-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2-08) (英语). 
  5. ^ Visa Waiver Program - How a Country Qualifies. [2010-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05) (英语). 
  6. ^ 台灣爭取赴美免簽 薄瑞光:很快. 联合报. 2011-09-22 [2011-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9-24). 
  7. ^ 美国国务院. Citizen or National of a VWP Designated Country, Visa Waiver Program (VWP). [2012-0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6) (英语). 
  8. ^ NBTA Comments on Visa Waiver Electronic Authorization. [2010-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9-24) (英语). 
  9. ^ DHS Signs Visa Waiver Program Interim Declaration with Bulgaria. [2010-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23) (英语). 
  10. ^ VISA WAIVER PROGRAM INFORMATION. [2010-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2-17) (英语). 
  11. ^ Visa Waiver Program (VWP): ESTA Updates. [2010-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6) (英语). 
  12. ^ 美国在台协会马启思处长记者会 2012年10月3日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美国在台协会, 2012年10月03日
  13. ^ Visa Waiver Program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2年10月2日
  14. ^ VISA WAIVER PROGRAM INFORMATION. [2014-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05) (英语). 
  15. ^ 美國即日起實施免簽證計畫新規定. 美国在台协会. 2016-01-22 [2016-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26). 
  16. ^ Poland Admitted to the Visa Waiver Program Starting November 11: Polish Citizens Eligible for Visa-Free Travel to the United State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9年11月8日
  17. ^ FAQ: Croatia's Inclusion in the Visa Waiver Program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U.S. Embassy in Croatia, October 22, 2021.
  18. ^ [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23年10月19号美国驻耶路撒冷以色列大使馆
  19. ^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2007 (38th footnote) (PDF). [2012-01-2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2-07-22). 
  20. ^ 美国及罗马尼亚协议 (PDF). [2012-01-2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2-02-27). 
  21. ^ Citizens of Canada, Bermuda generally do not need visas for tourism and visits.. Travel.state.gov. [2010-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03). 
  22. ^ 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 Western Hemisphere Travel Initiative. [201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26). 
  23. ^ Western Hemisphere Travel Initiative. [201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25). 
  24. ^ Visiting the U.S. - Documents required for Canadian Citizens / Residents / Landed Immigrant to enter the U.S. and how long they can stay. help.cbp.gov. [2018-09-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0) (美国英语).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