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鸿勋
凌鸿勋(1894年4月15日—1981年8月15日)[1],字竹铭,广东番禺人,原籍江苏常熟[2],中国铁道工程学家。
凌鸿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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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工程学家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94年4月15日 大清广东番禺县 |
逝世 | 1981年8月15日 台湾台北市 | (87岁)
籍贯 | 广东番禺县 |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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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凌家原籍江苏常熟,四世祖凌邱孝以生员补广州府,自此定居番禺。凌鸿勋1894年4月15日生于番禺丽水坊,父亲凌佩秋系光绪十一年举人,因两次会试未中在广州教书为生。1898年,五岁时由母亲教书识字,后跟随堂叔学习经典,至十岁时投考广州府中学堂,复试落选。1905年,考中广州中学堂。1910年,毕业后以官费生考入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由于南洋公学用英文授课,所以先入附属中学学习一年。隔年7月,升读专科土木科。1911年10月,辛亥革命后也跟随潮流剪掉辫子。在学间参与华东五大学体育会,推动校际体育活动。1915年,以第一名毕业,受唐文治校长推荐,由交通部派充“美国钢铁公司”旗下纽约的“美国桥梁公司”实习生。在美时积极学习实务经验,夜间还到哥伦比亚大学选修,并参与纽约中国同学会。1918年7月,返国后因为凌、叶两家故交的关系而得到交通部次长叶恭绰重用,奉派为京奉铁路唐山段公务员,因为工务上已无新的建筑,多半是养路的工作,闲暇期间激起了他对中国铁路史的兴趣。1919年春,调回交通部路政司考工科。1920年2月,回上海工业专门学校代课,10月,唐文治眼疾加剧,几近失明,时交通总长叶恭绰以交通部所属各学校,北京邮电学校、铁路管理学校、唐山工业专门学校、上海工业专门学校合并为国立交通大学,由凌鸿勋担任代理校务,后参与筹办。1921年3月,被选为交大董事,为沪校副主任,5月,返回交通部任职,奉派为京汉铁路工程师,修筑黄河铁桥,不过只有视察未能施工。1922年3月15日,奉派交通部技正,兼路政司考工科副科长。6月,北京政府改组,高恩洪继任交通总长,凌鸿勋被免职,无奈举家迁往上海。1923年8月,返回南洋大学专任教授。1924年11月,段祺瑞就任临时执政,叶恭绰回任交通总长,12月3日,凌鸿勋继陈杜衡担任校长。1927年3月,国民革命军克复上海,国民政府委派吴稚晖和杨杏佛接管南洋大学,5月,卸任校长。
1927年8月,应广西省政府之邀,赴梧州担任工务局长。1929年,接到时任铁道部长孙科邀请,到铁道部服务。1927年至1943年投入中国铁道建设,先后任职于陇海、粤汉、湘桂等铁路工程局长兼总工程司[3]。1948年,当选为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后随国民政府迁台,1951年至1971年担任中国石油公司董事长。其间曾于1957年担任“交大电子研究所”筹备主任。1981年病逝台北,安葬于阳明山第一公墓。
纪念
编辑凌鸿勋对中国铁道事业贡献卓著,被誉为继詹天佑之后的“铁路圣人”[3]。国立交通大学得以在台复校,其居功甚伟,故现今于该校校园内之“竹湖”、“竹轩”、“竹铭馆”、该校与国立清华大学共同举行的“梅竹赛”以及台湾中油在苗栗县苗栗市的探采事业部办公大楼“竹铭楼”等,皆沿用其字“竹铭”以纪念之。
后国立中山大学附属国光高级中学(前身为私立国光高中、私立国光国中,高雄炼油厂子弟学校)为纪念竹铭先生于台湾中油的贡献,特别设立“竹铭馆”缅怀其贡献。[4]。
著述
编辑- 《七十自述》
- 《八十年来之中国铁路》
- 《中国铁路概论》
- 《中华铁路史》
- 《中国铁路志》[5]
- 《詹天佑先生年谱》
- 《詹天佑与中国铁路》
- 《抗战交通大事记》
- 《凌鸿勋自订年谱》
荣誉
编辑本国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凌鸿勋 凌鸿勋自订年谱 台北 中国交通建设学会 1973年
- 凌鸿勋 凌鸿勋年谱外记 油花月刊 1981年
- 中研院近史所 凌鸿勋先生访问记录 台湾 中研院近史所 1982年
- 凌鸿勋 十六年筑路生涯 传记文学 1967年
- 林家桦执笔、潘吕祺昌主编 百年树人—交大世纪之庆特刊 国立交通大学,1996
- 丁崑健 一代工程钜子—凌鸿勋先生,国立交通大学,1994-04-10
- ^ 中央研究院 凌鸿勋院士基本资料
- ^ 淩鴻勛先生 - 交大發展館-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2023-08-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9).
- ^ 3.0 3.1 交大發展館 竹銘紀念室. [2008-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6).
- ^ 交通大學發展館-大陸時期重要校長介紹:淩鴻勛. [2010-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22).
- ^ 中國鐵路志,凌鴻勛著,中華民國43年7月初版(1954). BLACK WATER MUSEUM. 2022-11-09 [2022-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11) (中文).
- ^ 國民政府令. 国民政府公报 (国民政府文官处). 1947-01-01, 第2715号: 14页 [2023-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