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哲(1880年—1954年1月7日)[1],字敬舆中国吉林九台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刘哲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880年
 大清吉林九台
逝世1954年1月7日(1954岁—01—07)(74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市(今台北市
籍贯中国吉林九台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学历
经历

生平 编辑

刘哲毕业于京师大学堂文科。后历任吉林省议会议员、议长,还曾任北洋政府总统府顾问、吉林法政专门学校校长等职。他属于张作霖领导的奉系

1922年,他当选国会参议院议员。1924年,他任中东铁路理事。1927年6月,出任潘复内阁教育总长兼国史馆副总裁,他也是北洋政府最后一任教育总长,在其任内九所国立大学合并为京师大学校,1927年8月由他兼任校长。1928年皇姑屯事件中与张作霖同乘,但幸免于难。

北京政府倒台后,他成为张学良的手下,历任东北政务委员会委员、东北边防司令长官公署参议、哈尔滨中俄工业大学校长,东北各地事宜委员会委员,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等职。1935年(民国24年)12月他被任命为冀察政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兼东北大学校长。1938年与1940年两度出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3年任国民政府委员、政务惩戒委员会委员。1947年10月,他出任监察院副院长。后来他赴台湾。

1954年刘哲逝世。享年75岁。

注释 编辑

  1. ^ 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订版’2426页作生于1880年。Who's Who in China 5th ed.,p.164作生于1892年。

参考文献 编辑

   中国北京政府
前任:
任可澄
教育总长
1927年6月-1928年6月
继任: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