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历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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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历狱,又称汤若望案,此案发生于清朝1659年至1665年间,是由钦天监杨光先等人发难,矛头直指汤若望等耶稣会传教士。杨光先控告汤若望等传教士有三大罪状:(一)潜谋造反;(二)邪说惑众;(三)历法荒谬。

事情经过 编辑

杨光先将汤若望写的许多书诬为妖言惑众,并罗列“新法十谬”指斥汤若望西洋新历法的种种错误,更为厉害的是提出由于新历法使吉时凶时倒置,造成了严重后果:尤其是选择顺治帝皇太子荣亲王的葬期误用洪范五行山向年月俱犯忌杀,事犯重大(顺治十五年,荣亲王病死,两年后,其生母董鄂妃也病逝,又136天后,顺治帝也驾崩)。

1661年,顺治皇帝病逝,八岁的康熙皇帝登基,年幼尚未亲政,辅政大臣鳌拜等一直以来反对西洋学说,不满外邦人参议朝政,敌视传教士。于是杨光先伙同鳌拜等陷害汤若望等传教士。1664年(康熙三年)9月26日,清廷会审汤若望,以及钦天监官员。当时汤若望已经73岁,久已瘫痪重病在身、言语不清,只能由南怀仁代言。

同年冬天,鳌拜废除新历,逮捕汤若望和南怀仁等传教士。翌年3月16日,廷议将钦天监监正汤若望、钦天监官员刻漏科杜如预、五官挈壶正杨弘量、历科李祖白、春官正宋可成、秋官正宋发、冬官正朱光显以及中官正刘有泰等皆凌迟处死[1]

按照判决,次年(1665年,康熙四年)汤若望应凌迟处死。但不久天上出现被古人认为不祥之兆的彗星。接着京城又突然发生了大地震,“且一连地震三日,人皆露宿,惴惴不安。”[2]皇宫在地震中遭到破坏,而且有宫殿着火。清统治者视其为上天示警,正所谓“天垂象,示吉凶,圣人则之”。不久以后获孝庄太皇太后懿旨释放汤若望:“汤若望向为先帝所信任,礼待极隆,尔等欲置之死地耶?”[3]汤若望因此得以获释免死。钦天监官员杜如预、杨宏量免死,但是李祖白等五人依然被斩[1][4](一说被绞刑[5] )。1666年8月15日 (康熙五年七月十五),汤若望病故。

在康熙帝亲政后,决定平反该案。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清史稿·列传五十九·汤若望杨光先南怀仁
  2. ^ 王治心,《中国基督教史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3月第一版,第95页
  3. ^ 余三乐,《早期西方传教士与北京》,第150页
  4. ^ 武际可:《清初天文学上的一场生死斗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王新龙. 大清王朝3. 中国戏剧出版社. 2013-11-20: 74. ISBN 9787104030461. 

外部链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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