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历狱
康熙历狱,又称汤若望案,此案发生于清朝1659年至1665年间,是由钦天监官杨光先等人发难,矛头直指汤若望等耶稣会传教士。杨光先控告汤若望等传教士有三大罪状:(一)潜谋造反;(二)邪说惑众;(三)历法荒谬。
事情经过
编辑杨光先将汤若望写的许多书诬为妖言惑众,并罗列“新法十谬”指斥汤若望西洋新历法的种种错误,更为厉害的是提出由于新历法使吉时凶时倒置,造成了严重后果:尤其是选择顺治帝皇太子荣亲王的葬期误用洪范五行,山向年月俱犯忌杀,事犯重大(顺治十五年,荣亲王病死,两年后,其生母董鄂妃也病逝,又136天后,顺治帝也驾崩)。
1661年,顺治皇帝病逝,八岁的康熙皇帝登基,年幼尚未亲政,辅政大臣鳌拜等一直以来反对西洋学说,不满外邦人参议朝政,敌视传教士。于是杨光先伙同鳌拜等陷害汤若望等传教士。1664年(康熙三年)9月26日,清廷会审汤若望,以及钦天监官员。当时汤若望已经73岁,久已瘫痪重病在身、言语不清,只能由南怀仁代言。
同年冬天,鳌拜废除新历,逮捕汤若望和南怀仁等传教士。翌年3月16日,廷议将钦天监监正汤若望、钦天监官员刻漏科杜如预、五官挈壶正杨弘量、历科李祖白、春官正宋可成、秋官正宋发、冬官正朱光显以及中官正刘有泰等皆凌迟处死[1]。
按照判决,次年(1665年,康熙四年)汤若望应凌迟处死。但不久天上出现被古人认为不祥之兆的彗星。接着京城又突然发生了大地震,“且一连地震三日,人皆露宿,惴惴不安。”[2]皇宫在地震中遭到破坏,而且有宫殿着火。清统治者视其为上天示警,正所谓“天垂象,示吉凶,圣人则之”。不久以后获孝庄太皇太后懿旨释放汤若望:“汤若望向为先帝所信任,礼待极隆,尔等欲置之死地耶?”[3]汤若望因此得以获释免死。钦天监官员杜如预、杨宏量免死,但是李祖白等五人依然被斩[1][4](一说被绞刑[5] )。1666年8月15日 (康熙五年七月十五),汤若望病故。
在康熙帝亲政后,决定平反该案。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清史稿·列传五十九·汤若望杨光先南怀仁》
- ^ 王治心,《中国基督教史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3月第一版,第95页
- ^ 余三乐,《早期西方传教士与北京》,第150页
- ^ 武际可:《清初天文学上的一场生死斗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王新龙. 大清王朝3. 中国戏剧出版社. 2013-11-20: 74. ISBN 9787104030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