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樟脑产业
樟脑产业曾经是台湾主要的经济项目,19世纪末期时樟脑与茶叶、蔗糖并称台湾三大出口物。台湾在18世纪初期已有开采樟脑活动的纪录,[1]:51-74此时主要作为药用,直到19世纪末叶起,逐渐成为重要的工业原料。[2]:3319世纪后半到20世纪初期,台湾与日本本土是全球天然樟脑的两个主要供应区,直到合成樟脑技术在1920年代成熟之后,才逐渐被取代。由于樟脑具备高度经济价值,在清治时期和日治时期都曾断断续续出现过官营专卖制度,但私营脑业未曾断绝。随着樟脑产业的兴盛,采伐樟木者不断深入山区,打破了清治初期官府设置的番界线。[3]
历史
编辑清治时期
编辑初期
编辑1684年(康2年)清政府为了在台湾修护水师之战船,允许“军工匠首”入山伐樟提供修复战船的木料。《东瀛识略》中记载1740年)人民私自制作樟脑。清廷封禁番地,禁止汉人入山,清廷处置私自入山开采樟脑人民,朱一贵事件时亦有私自制脑人民加入。1725年(雍正9年)清廷为贴补军工匠首,让其具有独占制造樟脑的权利。因樟脑利益庞大,亦有人民私自入山砍樟制脑,(道光99年) 噶玛兰地区艋舺设立军工厂,同时设立军工料馆管理北台湾脑务及分配樟木、樟脑产量。1855年(咸丰5年)美国商人罗宾奈(William M.Robinet)以协助追捕海盗为交换条件,取得来台购买樟脑的权利。当时清政府有樟脑的专卖权,但地方政府会将专卖权转包给商人,外商须透过包揽商人才能购得樟脑,其中樟脑商人许逊荣所经营之“金茂好”与怡和洋行交易樟脑,为当时的樟脑独占商。[1]:52-69
开港通商后
编辑1861年清
政府开放基隆港与安平港通商,外商可在台湾贸易。1863年(同治2年)时任台湾道台陈方伯将樟脑收为官办,由台湾道库出资,将艋舺军工料馆改为“脑馆”,管理樟脑买卖。1866年(同治5年)清政府下令禁止人民与外商直接通商,购买樟脑需透过脑馆。[1]:741868年英商怡记洋行(Elles & Co.)代理人必麒麟(W. A. Pickering)欲走私樟脑而与清政府起冲突,导致英军出兵爆发樟脑战争,经当地仕绅协调后,英军撤军,签立樟脑条款,废除樟脑官办制度。[4]
台湾建省后
编辑刘铭传于1885年出任台湾建省后首任巡抚,他为了筹措开山抚番的经费,于1886年至1890年间实施第二次樟脑专卖,设立脑务局作为专卖机关。欲入山伐樟炼脑者,需先向抚垦局取得许可,再向脑务局借贷工本,熬制成品须全数卖回给脑务局,脑务局再卖给独家承包商销往香港、印度、欧洲、美国等地。[1]:104第二次樟脑专卖期间,先后由英商大和公司(参考资料可能有误)、粤商恒丰号、德商公泰洋行取得承包外销资格。[2]:129部分洋商反对此专卖制度,坚持依据1869年签订的《樟脑条约》自行经营,屡屡与官府发生冲突。[1]:105-106
由于赛璐珞工业从1890年起大量使用樟脑作为原料,国际市场需求增加,各国洋商透过驻华领事馆联合向清政府抗议,朝廷在压力之下命刘铭传废除专卖制度,于1890年11月起恢复自由经营。[1]:107此时期主要出口商为德商公泰洋行、德商鲁麟洋行、德商瑞记洋行、德商东兴洋行、英商怡记洋行,另有一些来自福建的华籍脑商。[2]:129-130重新开放之后,在1891年至1895年之间,台湾樟脑的出口量大幅增加,占全球供应量的30%-66%。[5]:20
由于汉人入山伐樟常与原住民发生冲突,必须有强大的武力为后盾,因此无论是专卖时期或开放时期,实际从事入山伐樟熬脑者,多为传统地方豪强。刘铭传推行第二次樟脑专卖时,更借助地方豪强的力量改行隘勇制度,让他们的势力大幅扩张。如板桥林家、苗栗黄南球、雾峰林家、沈鸿杰等。其中雾峰林家在清领末期取代德商公泰洋行成为台湾最主要的樟脑经营者。[1]:110-127
日治时期
编辑日治前期 (1895年—1918年)
编辑台湾总督府治台初期,樟脑外销贸易仍掌握于英、德外商洋行之间,日本资本亦从事樟脑生产及销售贸易的行列。1895年10月,台湾总督府颁布“官有林野及樟脑制造业取缔规则”[6]:62-63,设立抚垦署以管理山林制脑及取缔违法樟脑业,并规定制造樟脑除需有大清帝国的许可证外,还需取得台湾总督府各地官署的同意。1896年4月1日再颁布“樟脑税则”[6]:108-109,取代大清帝国时期相关税收,并使拥有樟脑之外商需补税收。相关法规造成外商权益受损,英国、德国等国分别向总督府及日本内阁抗议。1897年,内阁决议给予外商通融政策,承认外商在台制造樟脑与各地的脑栈所有权。[7]:24-30
1898年,台湾总督府为达到台湾财政独立的目标,因此先后将鸦片、食盐、樟脑列入专卖项目,以垄断外销市场。[5]:71次年颁布“台湾樟脑局官制”,规定该局负责樟脑与樟脑油的收纳、买卖、检查及制造等相关业务,并于台北、新竹、苗栗、台中、林杞埔、罗东等地设置樟脑局。1900年将各樟脑局统整,设置台湾樟脑局于台北,并将其他五处改制成支局。1901年台湾总督府基于各专卖事业独立运作,事无统一,故设置台湾总督府专卖局,统合管理各项专卖事业,并由民政长官兼任专卖局局长,其下设脑务课,负责樟脑及樟脑油的制造特许、收纳、贩卖等业务。[7]:33-38
日治后期(1919年—1945年)
编辑日治时期台湾樟脑的专卖权,除了再制樟脑的一部分由专卖局台北樟脑工厂行经营外,由台湾制脑株式会社所独占, 再制樟脑的大部分,1918年由八家精致樟脑业统合成立“日本樟脑株式会社”所独占。[4]:9此外,樟脑最重要的赛璐珞原料的制作,1919年日本将八家赛璐珞制造业统合成立“大日本赛璐珞株式会社”。日本国内的樟脑发展,全靠台湾粗制樟脑提供原料,将其再制为高品质的精制樟脑。[5]:77台湾樟脑产业从原料提供、产制及运销,完成受到官方垄断。到了1930年代台湾将粗制樟脑业权收归官营的政策,完全由专卖局直营,形成樟脑的“完全专卖”,一直到二次战争结束为止。[5]:75
战后时期
编辑二战结束后,国民政府仍维持日治时期的樟脑专卖制度,樟脑产业因为世界各地战后重建公共卫生及传染病防治水准提升,加上美国制化学合成樟脑大量普及且价格相对低廉,樟脑产业外销业绩大幅下滑,导致荣景不再。负责生产精炼樟脑的南门工厂,1952年由台湾省烟酒公卖局接管,改称台湾省樟脑炼制厂,1956年再改名台湾省樟脑厂,1967年因樟脑产业低迷不振,南门工厂被迫关闭,樟脑生产开放民营,樟脑专卖走入历史。台湾省樟脑厂停产后,厂房设施由民间业者台湾德和樟脑股份有限公司接手,并将厂房设施移至邻近的台北县中和乡(今新北市中和区)。[8]
由于天然樟脑具有生产抗生素所需的左旋性特质,直到1979年台湾仍是全世界最主要的樟脑出口地,直到1985年生产线外移至中国而逐渐改以进口樟脑油精炼,取代台湾自制天然樟脑。[9]
南门工厂的台湾省樟脑厂区土地1974年起陆续处分,东侧拨交中央银行、北侧拨交财政部、南侧拨交台开信托等单位兴建大楼。仅存的厂房设施1988年由中华民国内政部指定为国定古迹,2006年由财政部国有财产局拨交台湾省博物馆,经修复再利用后,更名为“国立台湾博物馆南门园区”,于2013年11月30日正式对外开放。[10]
产业结构
编辑清治时期
编辑清治初期,台湾的樟脑业依法为军队中的匠首所独占。但采集樟木原料时,持有“垦照”的土地开垦户也可以在垦照划定的范围内,合法砍伐樟木或制作樟脑,再转售给军工匠首。此外,平埔族原住民会在军工匠首入山伐木时担任护送工作,是协助生产者[11]:25-27。后期形成官营外包的专卖制度后,生产体制依族群分工。洋商与福佬人为提供贷款做为资本,客家人则从事实际生产。资本方多预付或预借资金给生产者,而后取得其制成的所有或品质较好的樟脑,但也有能力较强的生产者,可以透过自由买卖的方式出售产品。这个过程中,资本方有时也会透过买办商人作为中介来与制脑者订定贷款契约或采购商品[11]:31-32。
日治时期
编辑日本取得台湾主权后也接管清治时期留下的樟脑专卖体系,并否认清帝国与各国签订的“樟脑条约”的效力,逐步将日资引入,取代原来本地与英、德资本。原有的买办商人也逐渐消失,产业逐步集中至日本本土与台湾本地的资本家手中[11]:33-35,40。
樟脑产业组织则因随着专卖制度的发展,形成金字塔式结构。顶端为“台湾樟脑专卖局”,再来是介于政府与劳动者中间的组织管理人,称为“脑长”;基层生产执行人员则为“脑丁”。脑长、股首、脑丁与搬运工都要取得木制“脑丁牌”,性质如营业执照,是发给一户而非个人。脑长、脑丁可能受雇于垦户、资本家,也有部分具有资本、技术的脑丁自行生产、自由贩售。此外,为避免原住民侵扰,制脑垦户也会召募隘丁。随着日治后期入山采樟作业风险降低,一脑灶一家庭这类“家庭式”的樟脑生产兴起。此时工艺技术多采口授,部分制脑者投入此行业也多是因着亲缘关系[11]:38-41。
参考来源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1.6 杜, 建德. 清末台灣的樟腦事業. 台南: 国立台南大学台湾文化研究所硕士论文. 2011.
- ^ 2.0 2.1 2.2 林, 满红. 茶、糖、樟腦業與臺灣之社會經濟變遷(1860-1895). 台北: 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 1991. ISBN 957-08-1664-3.
- ^ 施, 胜文. 土牛、番界、隘勇線:劃界與劃線. 国家与社会 (元智大学社会暨政策科学学系). 2008-08-01, (5): 80-81. doi:10.30174/JSS.200812.0003.
- ^ 4.0 4.1 林, 一宏. 臺灣樟腦專賣的興衰起落. 台湾学通讯. 2010-09-16: 8.
- ^ 5.0 5.1 5.2 5.3 戴, 宝村. 世界第一.臺灣樟腦. 台北: 国立台湾博物馆. 2009. ISBN 9789860180466.
- ^ 6.0 6.1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 臺灣總督府檔案中譯本. 南投: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1992.
- ^ 7.0 7.1 杨, 骐骏. 日治前期臺灣樟腦業的發展-以產銷為中心的觀察(1895-1918). 国立台北大学历史学系硕士论文. 2012.
- ^ 德和樟腦股份有限公司(德和化工廠)-臺灣化工史料館. www.che.ncku.edu.tw. [2022-09-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5).
- ^ 蔡, 幸娟. 臺灣樟腦生產與天然樟樹林地空間消長的研究.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地理学系硕士论文. 1995.
- ^ 国立台湾博物馆. 南門館. 国立台湾博物馆. [2022-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2).
- ^ 11.0 11.1 11.2 11.3 廖, 妍婷. 生產空間/空間生產:從臺灣樟腦業生產關係談生產組織與製腦區位空間的演變 (PDF). 南华大学环境与艺术研究所硕士论文 (南华大学环境与艺术研究所). 2008-01 [2022-09-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