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裔 (琅邪县公)

(重定向自司马裔 (北周)

司马裔(508年—572年2月9日或2月17日),字遵胤河内郡温县(今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人,出自三祖司马氏琅琊房,北魏、西魏、北周官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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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裔是司马懿弟弟太常司马馗的后代,曾祖父司马楚之遇到刘裕诛杀晋朝宗室,避难归附北魏,官至使持节、侍中、镇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朔州刺史,封琅邪王[1]

司马裔是遗腹子[2],有志向节操,州郡征召他任职,司马裔都没有接受。虚龄十五岁时,司马裔以司徒府参军事起家官[2],后来以军功出任中坚将军员外散骑常侍永熙三年(534年),魏孝武帝西迁关中时,司马裔正在邺城,他秘密回到故乡,志在立功[3][4]

大统三年(537年),西魏收复弘农,司马裔于是在温城起兵,派遣使者向西魏表示联系归附。司马裔与东魏将军高永洛、王陵等人日夜交战,众寡不敌,随着起兵的部众死伤过半。西魏文帝亲征后,司马裔率领部众参加河桥之战,又另外进攻怀县,俘虏将领吴辅叔。从此之后司马裔经常和东魏交战,每次都能取胜并有俘获。大统六年(540年),司马裔出任河内郡太守。大统七年(541年),司马裔出任持节平东将军北徐州刺史[2]。大统八年(542年),司马裔率领起兵的部众入朝,宇文泰嘉奖他,司马裔因此获得特殊的奖赏和犒劳。大统十年(544年)[2],河内郡有四千多家前来归附西魏,都是司马裔的同乡和故旧,于是朝廷任命司马裔为前将军太中大夫、兼领河内郡太守,命令他安集流民。大统十三年(547年),司马裔攻占东魏的平齐、柳泉、蓼坞三城,俘虏镇将李熙之,加都督[5][4]

大统十三年(547年)[6][2],宇文泰下令在崤山以东起兵的各位将领能够率领部众进入函谷关的,全部加以重赏。司马裔率领一千户先到,宇文泰准备以此封赏司马裔。司马裔坚决推辞说:“立义之士,告别乡里,离开亲戚,远道前来归附皇上的德政和教化,都是诚心诚意的,哪里是我有能力率领他们。如今将他们封给我,就是出卖义士以求荣,违背了我的原本心意。”宇文泰认为很对而赞成,给司马裔加帅都督,封司马裔的夫人元氏为襄城郡公主[4]。大统十六年(550年),西魏大军东征,司马懿请求担任前锋,于是进入建州,击败东魏将军刘雅兴,攻占五城[7][8]

西魏废帝元年(551年),朝廷征召司马裔,命令他率领部下镇守汉中,以司马裔出任白马城主,兼任华阳郡太守,加抚军将军大都督通直散骑常侍。魏废帝二年(553年),司马裔转而镇守宋熙郡,不久率领所部军队跟随尉迟迥征讨巴蜀,又与叱罗协在槐林击败反叛的赵雄杰,在梓潼平定邓朏。司马裔以军功获赐爵龙门县子[9],代理蒲州刺史,不久又兼任代理新城郡太守[10]魏恭帝元年(554年),司马裔出任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散骑常侍、河内郡中正[11][8]

周孝闵帝宇文觉登基,司马裔出任都督巴州诸军事、巴州刺史,晋升使持节、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进爵为琅邪县伯,食邑五百户[12]武成二年(560年),司马裔接到敕令救援信州[2]保定二年(562年),司马裔入朝担任御伯中大夫,增加食邑总计一千五百户。保定四年(564年),司马裔转任御正中大夫,进爵为公。保定四年十月,宇文护率领北周大军东征,司马裔率领义军和少师杨檦防守轵关,当即出任都督怀州诸军事、怀州刺史、东道慰劳大使。保定五年(565年),司马裔转任始州刺史[13][8]

天和初年,信州蛮族酋长冉令贤等人反叛,连结二千多里。司马裔跟随上庸公陆腾前往讨伐。司马裔从开州道进军,先派遣使者宣示祸福。蛮族酋长冉三公等人的三十多个城前来投降归附[14]。司马裔的军队前进到双城,蛮族酋长向宝胜等人率领其部落族人,据险固守。向天王等人是他的外援。司马裔夜以继日的进攻,腹背受敌。从春季到秋季,进行了五十多次战斗。向宝胜的粮食兵器都已经耗尽,无力再战而投降。此时周军还有笼东一城没有攻下,不久也攻占了。司马裔又俘虏贼帅冉西梨、向天王等人。周军出兵两年后,蛮族都屈服于司马裔,司马裔出任信州刺史、都督信州诸军事。天和五年(570年),司马裔改任潼州刺史。当时谯国公宇文俭出任益州总管,司马裔为宇文俭参谋军事[2]。天和六年(571年),朝廷征召司马裔出任大将军、西宁州刺史。司马裔还没来得及上任,就于天和七年正月初十(572年2月9日)或正月十八日(572年2月17日)在京城去世[15][8],虚岁六十五,建德元年七月十三日(572年8月7日)葬于武功郡三畴原[2][16]

司马裔个性清廉俭朴,不从事产业,所得的俸禄都送给了亲戚,去世的时候家中没有多余的财产,所居住的房屋低矮简陋,灵堂都无处安置,周武帝诏令为他建立祠堂,赠予大将军,加怀邵汾晋四州刺史,谥号[17],儿子司马侃继承爵位[18][19]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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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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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马楚之,北魏使持节、侍中、安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赠征西大将军、都督梁益秦宁荆兖青豫郢洛十州诸军事、扬州牧、司徒、琅邪贞王[2]

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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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马金龙,北魏镇西大将军、仪同三司、吏部尚书,赠司空、琅邪康王[2]

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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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马悦,北魏镇南将军、豫州刺史、渔阳庄侯[2]

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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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马朏,北魏镇远将军、员外散骑常侍、渔阳县子
  • 司马彦,北魏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利州刺史、平阳县开国子
  • 司马显明,嫁北魏宣威将军、定州抚军府长史高雅
  • 司马显姿,魏宣武帝第一贵嫔夫人

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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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襄城公主魏献文帝曾孙女,赵穆王元某的幼女,建德元年八月十二日(572年9月5日)合葬于武功三畴原[2]

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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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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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司马裔字遵胤,河内温人也,晋宣帝弟太常馗之后。曾祖楚之,属宋武帝诛晋氏戚属,避难归魏。位至使持节、侍中、镇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朔州刺史,封琅邪王。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文苑英华·卷九百四·职官十二·周大将军司马裔碑》:公讳裔,字遵胤,河内温人也。昔颛顼之命,始则南正司天,重黎之后,又以羲和掌历。夏阳适晋,得随会而同奔;东海避秦,与毛公而俱隐。其后金行受命,玉笥南迁,帝系极于舆图,中朝至于江表。  曾祖楚之,晋太傅、录尚书、扬州牧、会稽文孝王之次子,元显之幼弟也。元显见害之后,桓玄篡逆之初,爰自龆龀,客身屠钓,河内道左,抱剑长号,代郡城前,恸悲灵祭。江淮志节之士,汝颍风尘之客,感激一言,咸多依附。既而云生伏龟,星出鲸鱼,太白经天,蚩尤映野。公乃收合余烬,泣血登埤,临武牢之关,据成皋之坂,拥众万家,归于魏室。魏明元皇帝遥授平南大将军、荆州刺史,袭封琅邪郡王,尚河内公主,命王承制,从宾国之仪。于时宋兵凭陵,旗鼓侵逼,虎牢不封,金墉无援。魏太武皇帝授王使持节、侍中、安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给前后部鼓吹。见城启行,志雪冤耻,登坛慷慨,三军掩泣。黄河漕粟,已出石门,白马连旗,将临野坂。既而云中檄起,代郡烽燃,反旆南辕,途穷北略。赠征西大将军,都督梁、益、秦、宁、荆、兖、青、豫、郢、洛十州诸军事,扬州牧,司徒,谥贞王。祖金龙,封琅邪镇西大将军、仪同三,司吏部尚书,赠司空,谥康王。父悦,镇南将军、豫州刺史、渔阳庄侯,以荆河刺举,时值乱离,衅起萧墙,遂终非命。   公遗腹载诞,流离寇逆,复壁襁负,深山拥树。程婴之匿赵武,从役家臣;王成之藏李燮,为佣酒市。遭太夫人忧,苫草坟茔,以终灰燧,形骸毁瘠,逾于丧礼。年十有五,始干家事,楹前凿柱,即取遗书,石上开松,仍求故剑。出身司徒府参军,除中坚将军、员外散骑常侍。值魏室多难,所在蜂起,孟津以北,无复封畿,嵩山已南,即为锋镝。公建议修武,立栅温城,函谷西封,河桥北断,长亭籍马,并入武城,百里租车,咸输温县。  太祖文帝缔构关都,经纶夷阻,招携以礼,怀远以德。马文渊之择主,去陇坻而归身;窦周公之入朝,在河西而奉诏。大统七年,蒙授平东将军、北徐州刺史。十年,河内故义四千余家,愿立忠诚,须公衣锦,乃授使持节、领河内太守,加前将军。怀州拓境,两镇奔波;柳泉转战,三城授首。十三年,太祖召山东诸立义之将,能率众入关者,有加重赏。公率先而至,领户千室。即以为封,固辞不受。其菽粟之赐,或以指囷;马牛之赏,将同量谷。朝廷以华阳西极,汉水东流,叹孟达之奔兵,怪刘封之失策。魏前元年镇汉中,除白马城主,领华阳郡守。昔称导漾,今闻上潴,烟沈冰井,雨歇云门。其年授大都督,加散骑常侍、柱国、蜀国公。开金牛之道,通牧马之关。公卷甲北塞,悬车束马,遂得策预葭萌,勋参绵竹。封龙门县开国子、蒲州刺史,仍领新州,寻授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大中正。  隆周受图,天保大定,以公才望,仍为旧臣,遂乃义深追远,恩隆继绝,即改封琅邪县公,邑五百户,仍迁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都督巴州诸军事、巴州刺史。武成二年,被敕赴援信州。鱼复道阻;屡却岑彭,荆门水急,几沉吴汉。公乃月峡先登,瞿唐直上。天子以公操履忠勤,仪刑亮直,乃征为大御伯,寻转大御正,邑一千一百户。枢机近侍,出纳丝言,所谓多识旧章,殿中无双者矣。   四年,大将军东讨,公所领义众,先守枳关,授都督怀州诸军事、怀州刺史。偃师张幕,河阳牧马,虽接战于富平,已连营于官渡。五年诏追还,拜始州刺史。更讨信州,贼山彰、寻宝渝恃险。峡路,五尺縆约,才通县水,三门桥飞济渡。既而风行草偃,谷静山空。前后平十一城,获九千余口,马归平乐,金输水衡。天保二年,除信州刺史,都督信州诸军事。朝发白帝,暮宿江陵,气振巴丘之兵,威警建平之戍。五年,迁潼州刺史、益州柱国公,降帝子之重,镇天井之星,延阁拟于丛台,岷山方于代郡。公仰禀雄谟,参谋远略,故得身预舞阳之功,位极长平之宠。六年,授使持节、大将军、大都督、西宁州诸军事、西宁州刺史。方欲关沫若,徼牂牁,见夜郎之侯,习昆弥之战;而飞鸢堕水,马援去而无归;金马骋光,王褒行而不反。呜呼哀哉;七年正月十日薨,春秋六十有五。诏赠使持节、大将军,怀、邵、汾、晋四州诸军事,怀州刺史。   夫人襄城公主,魏献帝之曾孙,赵穆王之季女。王姬萧恭,褕翟典礼,四教竞庄,三星令淑,有光隆虑之贤,足表平阳之盛,生则从夫以秩,死则同穴以礼。建德元年八月十二日,合葬于武功三时原,大夫墓树以柏,诸侯坟高于雉。吁嗟滕公,来居此里。诏谥定公,礼也。   公资忠履孝,蕴义怀仁,直干千寻,澄波万倾,逢蒙射法,力牧兵书,星辰高下之占,风雨逢迎之气,故得师出以律,天幸将军者也。至如官曹案牍,未常烦壅,戎马交驰,不妨余裕,足使四岳弥峻,三台更明。在朝四十一年,身经一百余战,凡任四郡,历八州,未尝以货殖经怀,去如始至。渭南千亩之竹,更惧盈满,池阳二顷之田,常思止足。身殁之日,家无余财,素车白马,狭室崎岖,黄肠玄甲,阶庭仄陋。有诏冬官为营寝室,朱邑祭酹无所,汉后是以赐金;陈表妻子露立,吴王为之开馆。呜呼哀哉!   世子侃,孝家忠国,扬名显亲。是以勒此丰碑,惧从陵谷,殖之松柏,不忍凋枯。铭曰:   钦若历象,平秩寅宾。少梁奔华,地入咸秦。族夷兴马,书穷获麟。玉镜去始,金行乃构。象浦通关,龙沙开候。上糁石起,河阳水斗。五马南浮,三星东宿。太傅作牧,奄有江沲。司徒避乱,承制荆河。既劳推毂,犹思枕戈,龙媒被野,苍兕凌波。庄侯季年,祸机相接。诞公遗嗣,崎岖怀挟。山窜越武,家藏李燮,伍员道阻,燕丹路遥。南奔楚塞,北避秦桥。水流登垅,寒风度辽。有功都护,则重嫖姚。怀书上马,习礼从戎。阵图六甲,兵占八风。藏松宝剑,射柳雕弓,推诚贾复,屈节廉公。八翼频飞,六条亟秉。勇此仁义,行兹宽猛。持印山开,沈黎盗静,取甲无丘,均田不井。懋功赐爵,上将赏官。军中受诏,塞外登坛。方图参合,更鏖皋兰,渝山毒水,僰道灾氛。地亡都尉,滩悲使君。谷寒无日,山空足云。北风吹旐,秋霖泣军。遣奠双设,铭旌两布。泌水同坟,平阳合墓。悲哀嗣子,攀哀靡诉。恸甚风枝,悲深霜露。自此何世,从斯几年。麒麟欲斗,华表中燃。地形楼起,松心盖圆。茫茫丘垅,代代英贤。
  3.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裔少孤,有志操,州郡辟召,并不应命。起家司徒府参军事。后以军功,授中坚将军、员外散骑常侍。及魏孝武西迁,裔时在邺,潜归乡里,志在立功。
  4. ^ 4.0 4.1 4.2 《北史·卷二十九·列传第十七》:裔字遵胤,少孤,有志操。起家司徒府参军事,后为员外散骑常侍。大统三年,大军复弘农,乃于温城送款归西魏。六年,授北徐州刺史。八年,入朝。周文帝嘉之,特蒙赏劳。顷之,河内有四千余家归附,并裔之乡旧,乃命领河内郡守,令安集流人。十五年,周文令山东立义诸将等能率众入关者,并加重赏。裔领户千室先至,周文欲以封裔。裔辞曰:“立义之士,远归皇化者,皆是其诚心内发,岂裔能率之乎?今以封裔,便是卖义士以求荣。”周文善而从之。授帅都督,拜其妻元为襄城郡公主。
  5.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大统三年,大军复弘农,乃于温城起义,遣使送款。与东魏将高永洛、王陵等昼夜交战。众寡不敌,义徒死伤过半。及大军东征,裔率所部从战河桥,又别攻怀县,获其将吴辅叔。自此频与东魏交战,每有克获。六年,授河内郡守。寻加持节、平东将军、北徐州刺史。八年,率其义众入朝。太祖嘉之,特蒙赏劳。顷之,河内有四千余家归附,并裔之乡旧,乃授前将军、太中大夫,领河内郡守,令安集流民。十三年,攻拔东魏平齐、柳泉、蓼坞三城,获其镇将李熙之。加授都督。
  6. ^ 《周书校勘记·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二六》:十五年 文苑英华卷九0四庾信司马裔碑作“十三年”。
  7.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十五年,太祖令山东立义诸将等能率众入关者,并加重赏。裔领户千室先至,太祖欲以封裔。裔固辞曰:“立义之士,辞乡里,捐亲戚,远归皇化者,皆是诚心内发,岂裔能率之乎。今以封裔,便是卖义士以求荣,非所愿也。”太祖善而从之。授帅都督,拜其妻元为襄城郡公主。十六年,大军东伐,裔请为前锋。遂入建州,破东魏将刘雅兴,拔其五城。
  8. ^ 8.0 8.1 8.2 8.3 《北史·卷二十九·列传第十七》:周孝闵帝践祚,除巴州刺史,进使持节、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进爵琅邪县伯。四年,为御正中大夫,进爵为公。大军东讨,裔与少师杨摽守轵开,即授怀州刺史。天和初,随上庸公陆腾讨信州反蛮冉令贤等。裔自开州道入,先遣使宣示祸福,群蛮率服。历信、潼二州刺史。六年,征拜大将军,除西宁州刺史,未及之部,卒于京师。
  9. ^ 《周书校勘记·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二七》:以功赐爵龙门县子 英华卷九四七庾信司马裔墓志“子”作“伯”,碑作“子”。
  10. ^ 《周书校勘记·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二八》:寻行新城郡事 英华司马裔碑作“仍领新州”。按隋书卷二九地理志上新城郡条云:“梁末置新州”,则本是一地,但行郡、领州,不知孰是。
  11.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魏废帝元年,征裔,令以本兵镇汉中。除白马城主,带华阳郡守,加授抚军将军、大都督、通直散骑常侍。二年,转镇宋熙郡。寻率所部兵从尉迟迥伐蜀,与叱罗协破叛兵赵雄杰于槐林,平邓朏于梓潼。以功赐爵龙门县子,行蒲州刺史。寻行新城郡事。魏恭帝元年,授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散骑常侍、本郡中正。
  12. ^ 《周书校勘记·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二九》:进爵琅邪县伯邑五百户 英华司马裔碑“伯”作“公”。墓志亦作“公”,而云“食邑一千五百户”,则是举其最后食户数。传下称保定二年“增邑通前一千五百户”,四年,“转御正中大夫进爵为公”。碑则云:“寻转大御正,邑一千一百户”。此一千一百户若指食户全数,则保定四年食邑尚不足一千五百户;若是增邑,则通前为一千六百户。纪载参差,碑志皆庾信文而亦自相抵牾,无从取正。
  13.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孝闵帝践阼,除巴州刺史,进使持节、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进爵琅邪县伯,邑五百户。保定二年,入为御伯中大夫,增邑通前一千五百户。四年,转御正中大夫,进爵为公。大军东讨,裔率义兵与少师杨摽守轵关,即授怀州刺史、东道慰劳大使。五年,转始州刺史。
  14. ^ 《周书校勘记·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三0》:蛮酋冉三公等三十余城皆来降附 卷四九蛮传称:“司马裔又别下其二十余城,获蛮帅冉三公等”,城数不同,英华司马裔碑则云:“前后平十一城”,城数更少。
  15.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天和初,信州蛮酋冉令贤等反,连结二千余里。裔随上庸公陆腾讨之。裔自开州道入,先遣使宣示祸福。蛮酋冉三公等三十余城皆来降附。进次双城,蛮酋向宝胜等率其种落,据险自固。向天王之徒,为其外援。裔昼夜攻围,腹背受敌。自春至秋,五十余战。宝胜粮仗俱竭,力屈乃降。时尚有笼东一城未下,寻亦拔之。又获贼帅冉西梨、向天王等。出师再期,群蛮率服。拜信州刺史。五年,迁潼州刺史。六年,征拜大将军,除西宁州刺史。未及之部,卒于京师。
  16. ^ 《文苑英华·卷九百四十七·职官九·周大将军琅琊庄公司马裔墓志》:公讳裔,字遵胤,河内温人也。南正司天,北正司地,是谓羲、和之官,即嗣重、黎之政。邛之归楚,与章邯而并封;豫之避秦,共毛公而俱去。祖龙,仍居选部,水镜三台;父悦,再牧荆、河,威风千里。而身遭祸机,遂为季布所哭;获存遗嗣,实赖程婴之患。  国家追念功臣,更抚叔敖之子;言思官族,还求女齐之胤。公始应辟,为河内功曹,除员外郎常侍。汲郡治兵,黄河浮马,雄锋轵关之捷,逐北长城之陈。授平东将军、北徐州刺史。柳泉风尘,三城席卷,堂阴锋镝,千室入关。迁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开国龙门县伯,仍除巴州刺史。虽复巴水三回,夷歌数曲,徒逢白竹之弩,已济青衣之功。朝廷以汉之功臣,须开上将之府;晋之代胄,宜绍琅邪之国。迁骠骑大将军、开府,改封琅邪公,食邑一千五百户。宫闱近密,实俟忠贞,诏为大御伯,仍除大御正。职司常伯,任总夔龙,王道既平,丝言惟允。寻除始州刺史、都督始州诸军事。蛮夷恃险,狼顾鸱张。高山寻云,深谷无景,九地纵横,三门起伏,峰危马束,水险桥飞,遂得谷静山空,冰消雾散。仍为信州刺史、都督信州诸军事。精兵守于白帝,足惧巴丘之城,船可行性下于荆州,弥动西陵之戍。即授使持节、大将军、都督西宁州诸军事、西宁州刺史,将启北户之人,向通南云之国,闻宠若惊,奄从深夜。天和六年正月十八日亡,春秋六十五。诏赠本官,加怀、邵、汾、晋四州刺史,谥壮公,礼也。以建德元年七月十三日葬于武功郡之三畴原。   公爱敬纯深,有隐无犯,忠贞亮直,知无不为。在戎四十二年,身经六十九战。至于多灶唱筹,并得成功;飞沙拥石,未尝乖律。恂恂教义,吴起西河之风;闲闲鼓旗,李牧长平之政。身死之日,家无余财,山木所资,一由诏葬。有始有卒,生荣死哀。铭曰:   祝融是命,重、黎克举。公族乃建,天官即序。避世于秦,承家于楚。金行失驭,玉镜沦辉。我之烈祖,识变乘机。黄旗东没,青盖西飞。落星置道,长州出围。及我皇父,荆河再、抚。世属丧乱,身沈猾竖。嗟我遗嗣,崎岖赵武。寒覆鸟翼,饥吞兽乳。获归河内,更袭琅邪。年方小马,怨结长蛇。茂兵九地,置剑千家。雪山埋马,冰河陷车。既乃班政,超然荣守。朱鹭频飞,金龟转纽。筑塞长榆,营军高柳。玉案推食,河桥劝酒。石门冰释,金堤电散。芦水门关,茅津成观。驭风逸翮,修途始半。建武功臣,先悲吴汉。沈寥摇落,游扬浸微。金城路断,郿坞人稀。风松云盖,白水山衣。贤忆星殒,人没兰衰。
  17. ^ 《周书校勘记·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三一》:谥曰定 英华司马裔墓志“定”作“庄”,碑亦作“定”。
  18. ^ 《周书·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八》:裔性清约,不事生业,所得俸禄,并散之亲戚,身死之日,家无余财。宅宇卑陋,丧庭无所,有诏为起祠堂焉。赠大将军,加怀邵汾晋四州刺史。谥曰定。子侃嗣。
  19. ^ 《北史·卷二十九·列传第十七》:裔性清约,不事生产,所得俸禄,并散之亲戚,身死之日,家无余财,宅宇卑陋,丧庭无所,诏为起祠堂焉。赠本官,加四州刺史,谥曰定。子侃嗣。
  20. ^ 《大唐故襄州长史司马府君(寔)墓志铭并序》,《全唐文补遗》第3辑,第470-471页。
  21. ^ 《旧唐书·隐逸传》
  22. ^ 《唐王屋山中岩台正一先生庙碣》,《全唐文》卷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