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是将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分类方法为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人类每日的日常生活都会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大量的垃圾未经分类回收再使用并任意弃置会造成环境污染

垃圾源头分类法

垃圾分类 编辑

垃圾分类分为可回收的资源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

可回收的资源垃圾 编辑

 
垃圾场分类出的铁制品类

经过人类研究,可通过收集并经由回收工厂,透过技术处理成为纯净可再使用的资源,这些垃圾称为可回收的资源垃圾。细分类为:

不可回收的垃圾 编辑

完全无法经由工厂的干净技术而产生纯净可再使用的垃圾,称为不可回收的垃圾。例如经垃圾车搅拌的混合物,因为分类成本比较高。

各地情况 编辑

中国大陆 编辑

 
《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所涵盖之城市范围
2020年5月28日 全国人大代表朱桂艳等建言垃圾分类:统一标准 尽快立法

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并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其他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方案要求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可选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类别。[1]

2019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内的9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注 1]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3][4][5]

2019年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将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删除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和可堆肥垃圾三个类别[6]。由于此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非强制性,故部分城市(如上海)暂时不会改变名称和分类标准[7]

中国各地垃圾分类标准
地区 相关法规 分类
全国 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 厨余垃圾 其他垃圾
广州市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 餐厨垃圾 其他垃圾
福州市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 易腐垃圾 大件垃圾 其他垃圾
上海市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 湿垃圾 干垃圾
西安市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 厨余垃圾 其他垃圾
青岛市 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有害垃圾 可回收物 厨余垃圾 其他垃圾

日本 编辑

在日本,垃圾分类的类别由各地方自治体市町村以及特别区)各自指定,并需要分装在各自治体指定的垃圾袋中,于特定的日期丢弃在垃圾站。由于过去对垃圾的处理方法都是焚烧或填埋,因此所有垃圾均被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两类,部分自治体到现在依然沿用此分类。在《关于容器包装的分类收集与促进再利用等的法律日语容器包装に係る分別収集及び再商品化の促進等に関する法律》于1995年实施并于2006年改订后,许多自治体开始增加“金属”“玻璃”“塑料容器”“宝特瓶”“玻璃瓶”“”等分类以促进分类回收。

现在日本分类种类最多的自治体是分为34类的德岛县上胜町[8],其次是分为27类的鹿儿岛县大崎町[9]。这两地均设有“卫生筷”“透明瓶”“茶色瓶”“报纸传单”“废食用油”等细致的垃圾类别,以便于业者回收以提高垃圾的回收率,同时还可以避免垃圾焚化或者延长垃圾堆填区的使用寿命[10]。现在两地的垃圾回收利用率均达到80%以上[10],在上胜町除了前述各种垃圾均由业者作为工业原料再利用以外,厨余垃圾也被用作堆肥的原料[11]

相片集 编辑

批评 编辑

人文经济学会特约研究员陈兴杰在评论香港垃圾回收政策时,指出中国不应当学习日本的垃圾分类制度,其认为垃圾分类不能提高效率,反而提升了物流成本。[13]

参见 编辑

注释 编辑

  1. ^ 国办发〔2017〕26号文所确定的46个重点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石家庄、邯郸、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铜陵、福州、厦门、南昌、宜春、郑州、济南、泰安、青岛、武汉、宜昌、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成都、广元、德阳、贵阳、昆明、拉萨、日喀则、西安、咸阳、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艾丽. 朱英 , 编. 一图读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2017-03-31 [2019-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4). 
  2. ^ 我国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 新华社. 2019-06-06 [2019-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02) –通过环球网. 
  3. ^ 吴娇颖. 9部门:今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 新京报. 2019-06-06 [2019-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02). 
  4.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9-06-11 [2019-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5. ^ 逯海涛. 做好垃圾分类,贵有恒心. 浙江日报. 2019-07-01 [2019-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01) –通过杭州网. 
  6. ^ 吴娇颖.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新标准发布. 新京报. 2019-11-16 [2019-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6) –通过新华网. 
  7. ^ 郁文艳. 上海“干湿垃圾”叫法暂不改变. 新闻晨报. 2019-12-01 [2019-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05) –通过人民网. 
  8. ^ ごみ分別表 | 上勝町. www.kamikatsu.jp. [2019-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9. ^ 大崎町の分別ルール|鹿児島県大崎町. www.town.kagoshima-osaki.lg.jp. [2019-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10. ^ 10.0 10.1 ゴミ再生取り組み継続へ 鹿児島・大崎町が大会、10年連続日本一で. 日本経済新闻 电子版. [2019-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日语). 
  11. ^ 徳島・上勝町「ゼロ・ウェイスト運動」前編:リサイクル率81%を達成した小さな町の大きな挑戦. nippon.com. 2018-07-03 [2019-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9) (日语). 
  12. ^ 垃圾清運路線查詢. 台北市政府. [2022-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24). 
  13. ^ 陈兴杰. 不要學習日本的垃圾分類. 灼见名家. 2017-05-30 [2019-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