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商英
生平
編輯從小聰明,日誦萬言,治平二年(1065年)進士[1],初任通川縣主簿,神宗熙寧四年(1071年),權檢正中書禮房公事。五年(1072年),遷為監察御史[2],追隨王安石變法。大觀年間,擔任尚書右僕射。早年不信佛法,見《大藏經》巨秩,莊嚴殊勝,怒曰:「吾孔聖之書,乃不及此!」。讀《維摩經》之後,始堅定信佛,還僧寺田三百頃。元祐元年(1086年),爲開封府推官,隔年出為提點河東刑獄。
元祐三年(1088年)六月二十七日,至清涼山,六月二十八日,見「三昧火」,「溪上之燈,忽如紅日,浴海騰空而上,放大光明,漸至閣前,其光收歛,如大青喙銜圓火珠。」[3]。紹聖中,召爲右正言。宋徽宗時,上疏治黃河之道,彈劾蔡京「身為輔相,志在逢君」,出爲河北路都轉運使。崇寧二年(1103年),提舉靈仙觀。受蔡京之讒言,被寫入元祐黨人碑。
政和元年(1111年)被貶河南府兼西京留守,是年十月貶為崇信軍節度副使,建議設置荊南買金司。六年(1116年)為觀文殿學士、中大夫。宣和三年(1122年)十一月逝世[4],贈少保。靖康元年二月,特贈太保[5]。紹興十四年(1144年)五月,謚號文忠[6]。
著作
編輯註釋
編輯延伸閱讀
編輯[編]
參考書目
編輯- 《宋史》卷三五一
- 《東都事略》卷一○二
- 羅凌介:《無盡居士張商英研究》
- 張商英:《續清涼傳》
外部連結
編輯- 黃啟江:〈張商英護法的歷史意義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前任: 趙挺之 |
北宋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1110年-1111年 |
繼任: 劉正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