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会议(全称中央政治会议)是1913年(民国二年)中华民国成立的一个中央政治咨询机构,属于国会无法正常运行后的一个过度性组织。

北海团城承光殿,1913年12月15日,政治会议在此举行开会式。此后这里成为政治会议开会场所。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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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11月4日,袁世凯以赣省内乱制造者李烈钧与国民党本部及国民党国会议员有密电来往勾结之实为由,为挽救国家之危亡,减轻国民之痛苦,下令解散国民党,同时宣布取消国民党籍议员的议员资格,追缴议员证书及徽章。[1]解散国民党造成了国会因不能达到法定人数而无法开会,致使国会瘫痪。[2]

同年11月5日,国务院奉令通电各省行政长官,要求各省选派委员二人到北京组织政治会议,选拔条件是年龄在35 岁以上,有10年以上行政经验,明于世界大势,品学俱优。[3]在解散国民党造成国会瘫痪的情况下,袁世凯以政府不能无咨询机关为理由,下令组织政治会议。[1]11月26日,大总统袁世凯发布《政治会议组织令》,[4]该令称,

共和精义,在集众思,广忠益,以谋利国福民,期于实事求是。现在正式政府已经成立,本大总统督同国务员,业将大政方针次第议决。但建设之始,万端待理,关于根本大计,讨论尤贵精详。前经电令各省举派人员来京特开政治会议,以免内外隔阂,俾得共济时艰。现各省所派之员不日齐集,应再由国务总理举派二人,各部总长每部举派一人,法官二人,蒙藏事务局酌量举派数人,本大总统特派李经羲梁敦彦樊增祥蔡锷宝熙马良赵惟熙,合组政治会议机关,务各竭所知,共襄郅治,奠邦基于磐石,以慰全国喁喁待治之心,本大总统有厚望焉。此令。[5]

12月21日,《政治会议秘书厅规则》公布,12月24日《政治会议规则》公布[6]

1914年1月10日,政治会议议决,以国会“组织不良,万不获已而求改善”为由,宣布停止国会参众两院现任议员的职务,每人分发旅费400元饬令回籍。同日,袁世凯据此正式下令解散了国会[2]2月3日,袁世凯下令各省“将各地方现设之各级自治会立予停办”,2月4日袁世凯以21省都督、民政长请求解散省议会为由,将该问题交政治会议讨论,政治会议议决应行解散。2月28日袁世凯下令“将各省议会一律解散”。[7][8]1914年1月24日,政治会议议决成立约法会议这一临时立法机构。[1]

1915年5月26日,参政院根据约法会议制定的《参政院组织法》成立,政治会议乃停止[9][10]

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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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12月15日,政治会议成立。其组成人员有:[11]

政治会议设秘书厅,秘书长为顾鳌[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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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朱汉国, 杨群主编,中华民国史,成都:四川出版集团,2006年,第1972页
  2. ^ 2.0 2.1 焦静宜,袁世凯与民初国会,历史档案1996年02期
  3. ^ 朱汉国, 杨群主编,中华民国史(第二册),成都:四川出版集团,2006年,第29页
  4. ^ 孙曜,中华民国史料,上海:文明书局,1929年,第15-16页。
  5. ^ 命令 (PDF). 政府公报. 1913-11-27, (563号). 
  6. ^ 政治會議規則全文. 时事新报. 1913-12-29. 
  7. ^ 张宪文, 丁永隆,中华民国史纲,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
  8. ^ 8.0 8.1 世界议会辞典,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7年,第85页
  9. ^ 政治會議之最後一大會. 申报 (上海). 1914-05-31. 
  10. ^ 蒋永敬,国民党兴衰史,台湾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181页
  11. ^ 刘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