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绣(1909年12月20日—1953年9月17日),蕙心自号爱莲汉名傅玉芳蒙古族鄂尔德特氏满洲鄂尔德特氏端恭之女,为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妾室,溥仪册封她为淑妃,但并不喜欢她。此后直至两人于1931年离婚为止,未再得进封

文绣
文绣


族裔 满族
旗籍 镶黄旗
出生 (1909-12-20)1909年12月20日
 大清顺天府北平方家胡同锡珍府邸
逝世 1953年9月17日(1953岁—09—17)(43岁)
墓葬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安定门外义地
配偶 溥仪
刘振东
亲属 祖父:锡珍
父:端恭
兄:文宽
妹:文珊
继女:刘贞莲
五叔:华堪

生平 编辑

文绣生于1909年12月20日(宣统元年农历十一月初八),乳名大秀。文绣的家是蒙古八旗中的鄂尔德特氏,在八旗中属于上三旗的镶黄旗。文绣祖上于清顺治元年(1644年),家族跟随多尔衮入关,按所在旗被分配在北京安定门内定居。乾隆三十六年,文绣先祖和瑛中进士,先后担任主事、布政使、侍郎、巡抚及兵部尚书,高祖父壁昌仕至两江总督,曾祖父同福任郎中,祖父锡珍官至吏部尚书。父亲名端恭,曾任内务府主事。文绣为端恭的继配蒋氏的长女,有一妹名文珊;有一兄名文宽,早年夭折。文绣的一位姑奶奶嫁给了镇国公溥楣,文绣的姑姑则嫁给了辅国公溥纲,还有一位堂姐嫁给了镇国公毓璋。 曾有一位皇族后裔评价末代皇后与妃出身:“皇后出身新贵,家境富有,时髦靓丽。淑妃出身旧家,门第虽高,已显没落。”

成为皇妃 编辑

1917年,文绣八岁时到北京私立敦本小学读书,天资颇为聪颖。她当时学名傅玉芳

1921年初,文绣刚过11岁,宫里传来要为已退位但仍保留帝号的溥仪选皇后的消息,她的五叔华堪来和母亲蒋氏商量,要给文绣照个相片送去参加选妃。溥仪当时无心选皇后,拿笔随便在图册上画了一个圈,那个人就是文绣,但因为她相貌不佳,而婉容很美,且家境富有,于是婉容则是皇后,文绣成为妃子。

1922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溥仪大婚,时长五天。29日,文绣嫁妆进宫。30日,婉容嫁妆进宫,行皇后册立礼[1]。随后未满13岁的文绣进宫,成了16岁的溥仪的淑妃。进宫后,文绣住在西六宫的长春宫,长春宫曾是慈禧太后住过二十三年的地方,装饰华丽,陈设精美,但是文绣的心情一直抑郁苦闷。文绣并未获得溥仪的宠幸,她每天早上梳洗完毕,就先到溥仪的寝殿问安,再到婉容皇后和诸位太妃的寝宫中依序请安,之后回到她所居住的长春宫并关上宫门,过着简单朴素的日子,或刺绣或教长春宫的宫女认字。文绣自幼喜欢读书写字,长春宫的西配殿承禧殿是她的书房,诸位太妃和宫中仆役都对文绣的娴静有礼赞誉有加,但这未能改善溥仪对她的冷落,相反的,不论是在紫禁城、或于民国十三年随溥仪岀宫之后,溥仪都明显偏向皇后婉容。她和溥仪九年的婚姻,可以说是一段灰惨黯淡的岁月。

1924年联同皇帝溥仪及皇后婉容离开紫禁城,前往天津张园暂住。

在1925年天津,溥仪下榻在张彪的私人花园中的一幢三层楼的白色小洋房里,他和婉容住在二楼,而把文绣抛在楼下和仆人们同住。在一个农历除夕的晚上,溥仪和婉容在寝宫嬉戏,这时,有宦官奏报淑妃用剪刀捅自己的小腹,溥仪生气地说:“她惯用这伎俩吓唬人。谁也不要理她!”而这件事也造成日后“刀妃革命”的导火线。

文绣在1931年申办离婚手续,正式离开溥仪。离婚后,前清的旧臣力劝溥仪褫夺文绣的封号

刀妃革命 编辑

1931年8月25日,文绣从天津住所静园出走,住进宾馆,并通过律师正式向溥仪要求离婚,原因是她再也承受不了溥仪对她的冷落,和宫中的不自由。这件事情对逊清皇室及前清王公大臣,还有溥仪本身都造成相当大的震撼,可以说是对旧式文化的一种挑战。之后的两个月,文绣坚持自己的想法,不顾家族的反对和指责,也不理睬溥仪聘请的律师所提出的和解方案,坚决向天津地方法院要求和溥仪离婚。

当时,溥仪的代理律师为林棨林廷琛,文绣的代理律师为张绍曾张士骏李洪岳。双方律师寻求庭外和解,于1931年10月22日达成离婚协议。[2]

文绣二叔的儿子文绮为此写了一封信,并将之登在报上指责她:[3]

蕙心二妹鉴: 顷闻汝将与逊帝请求离异,不胜骇诧。此等事件,岂我守旧人家所可行者?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余载,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且漫云逊帝对汝并无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应耐死忍受,以报清室之恩。今竟出此,吾妹吾妹,汝实糊涂万分,荒谬万分矣!

而文绣也不甘示弱地回了一封信给文绮:[4]

文绮族兄大鉴: 妹与兄不同父,不同祖,素无来往,妹入宫九载未曾与兄相见一次,今我兄竟肯以族兄关系,不顾中华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及三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而在各报纸上公然教妹耐死。又公然诽谤三妹,如此忠勇殊堪钦佩。惟妹所受祖宗遗训,以守法为立身之本:如为清朝民,即守清朝法;如为民国民,即守民国法。逊帝前被逐出宫,曾声明不愿为民国国民,故妹袖藏利剪,预备随逊帝殉清。嗣因逊帝来津,做民国国民一分子,妹又岂敢不随?既为民国国民,自应遵守民国法律。查民国宪法第六条,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妹因九年独居,未受过平等待遇,故委托律师商榷别居办法,此不过要求逊帝根据民国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不使父母遗体受法外凌辱致死而已。不料我族兄竟一再诬妹逃亡也、离异也、诈财也、违背祖宗遗训也、被一般小人所骗也、为他人作拍卖品也... ...种种自残之语不一而足,岂知妹不堪在和解未破裂以前不能说出之苦,委托律师要求受人道待遇,终必受法律之保护。若吾兄教人耐死,系犯公诉罪。检察官见报,恐有检举之危险。理合函请我兄嗣后多读法律书,向谨言慎行上作工夫,以免触犯民国法律,是为至盼。

这封义正辞严的回信,和“皇妃与皇帝离婚”一事传开后,被当时的人们称之为“刀妃革命”。淑妃文绣的妹妹文珊是她家族中唯一一位支持她与溥仪离婚的人。

溥仪不愿闹上法院,遂经双方律师交涉“私了”,在经过两个月的双方律师签字和谈的结果是:淑妃文绣和清逊帝溥仪完全断绝关系,溥仪必须支付五万五千银元作为赡养费,而文绣终身不得再嫁,双方互不损害名誉。

溥仪被迫答应离婚后,为挽回体面于1931年9月13日在京、津、沪报纸上发布广告刊登“上谕”:“淑妃擅离行辕,显违祖制,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钦此。”

晚年生涯 编辑

文绣离婚后虽然过回平民的生活,但仍维持宫中的习惯,比如雇4个佣人;洗手要三次,且一次比一次温度高而又不能烫手。后来她用傅玉芳的名字去了北平私立四存中小学教授国文国画课程,把整个身心的爱都献给了孩子们。但不久她被发现就是末代皇妃文绣,每天引起众多人来学校围观,记者也来报导,最后她不堪压力,辞职离开了学校。

辞职之后,仅仅芳龄24岁的她在刘海胡同的四合院里过着隐居的生活,但还是被发现,也有求婚者,但因着和溥仪的约定,通通拒绝。她后来不能继续维持奢靡的生活,变卖了珠宝首饰等,投奔了表哥。其后做过各种粗活,最后去街头卖香烟,却也被记者曝光。不堪压力之下,她选择了落荒而逃。

1947年,38岁的文绣经过熟人介绍在《华北日报》当了一名校对。对日抗战胜利后,与报社社长的表弟、时任北平行营长官李宗仁部下少校军需官、40多岁国军军官河南人刘振东结婚,婚宴摆在北平当时著名的东兴楼,光是鱼翅就有10桌,她的丈夫后来开了板车租车行,于地安门外白米斜街租了三间房屋安家度日,文绣当起了家庭主妇。但时局动荡,家庭破产,只得变卖家产换到逃难的船票,而北平却已经被围城。最后刘振东向政府交待了历史问题,在清洁队找到了一份工作,两个人在10平米的房子里过着清贫的生活。

1953年9月17日晚10时,文绣因心梗死于家中,年仅44岁,只有刘振东守在身旁。事后由刘振东所在清洁队帮助钉了一具木板薄棺,埋葬在安定门外的义地里,她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担任过教职的皇妃。

家庭 编辑

  • 天祖父和瑛
  • 高祖父壁昌
  • 曾祖父同福
  • 曾祖母爱新觉罗氏,惟勤之女。
  • 锡珍,清吏部尚书,生六子。
  • 祖母碧鲁氏福济第三女
  • 端恭,锡珍第一子。
  • 蒋氏,端恭续弦
  • 姐,本名不详,人称“黑大姐”,端恭元配博尔济吉特氏唯一孩子。
  • 文珊,小名“二秀”,文绣胞妹。庆亲王奕劻之孙溥钧嫡妻,但《末代皇帝溥仪在天津》说文珊嫁载振之子溥锐,溥锐第一女毓宜(金宛如)已证明“文珊并非溥锐外室”,而是溥钧嫡妻[1][永久失效链接]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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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214》,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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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编辑

  1. ^ 溥儀回憶:鉛筆圈選皇后 辦婚禮民國總統厚禮祝賀. 华夏经纬网,摘自《我的前半生》,溥仪著,群众出版社. 2009-02-10 [2016-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9) (繁体中文). 
  2. ^ 陈夏红,林棨侧影,法制网,2009-07-23. [2012-0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12). 
  3. ^ 王庆祥,李玉琴,李淑贤,末代皇后和皇妃,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80页
  4. ^ 王庆祥,李玉琴,李淑贤,末代皇后和皇妃,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