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㓥房碎尸案

旺角㓥房碎尸案是发生于2017年12月17日的伦常惨案,12岁女童何美洁在居住的香港旺角㓥房单位内,遭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曹燕杀害并且肢解,最后死者母亲曹燕被判无限期医院令。

旺角㓥房碎尸案
案发单位位于广东道
位置香港 旺角广东道1180号万福楼
日期2017年12月17日,​6年前​(2017-12-17
类型误杀
肢解
武器菜刀,木凳
受害者何美洁
疑犯死者母亲曹燕
参与人数1女
动机吸食毒品使精神失常

背景 编辑

案件死者为12岁的女童何美洁,出生在中国内地,父母离婚后,母亲曹燕改嫁予一名香港男子,并取得单程证。2013年曹燕申请何美洁来港定居,但其后又将何美洁送回内地,在一年前何美洁才返回香港生活,并与母亲曹燕在旺角广东道1180号万福楼一㓥房生活,入读塘尾道官立小学四年级。何美洁经常需要往来中港两地,家庭关系复杂,但并未有放弃学业,顺利升读小六,品学兼优,且积极参与课外活动,更是一名运动健将,案发前一个月才代表学校参加学界跳远比赛。[1]

死者何美洁的母亲,即疑凶为37岁曹燕,在桑拿场工作,并且怀疑有滥药问题,早年与一名内地男子在四川结婚,并诞下何美洁。[1]

案发经过 编辑

2017年12月17日下午约3时至4时,有邻居曾听到1180号单位传出“剁嘢声”,然后嗅到浓烈消毒药水味,但邻居当时不以为然。至晚上8时,涉案㓥房楼层的楼梯渗满水渍,该㓥房的住客曹燕在梯间向一名女邻居借电话无果,再遇毗邻单位一名姓林男童倒垃圾,向他声称家中爆水喉,而自己手机“被监控”,欲借电话致电内地向丈夫求助,男童通知母亲后终借出手机,怎料手机一去不返。事隔约一小时,林父下班回家得悉事件,欲讨回手机不果,察觉曹燕神色古怪,语无伦次,而且“见佢揿咗好耐都未得”,不曾成功拨出电话,暗起疑心,至晚上10时许报警求助。[1]

军装警员接报到场,在屋外发现曹燕,但她表现不合作。警方遂破门入屋,在单位浴室企缸位置,发现怀疑曹燕女儿何美洁的尸体,当时她的尸体被剁成11件,颈部被斩断至身首异处,腹部被㓥开致肠脏流出,其头颅、内脏、肢体被放在企缸内,堵塞渠口以致血水倒灌,浸湿整个套房,更渗出屋外发现女童被肢解,残肢在厕所内,水龙头流出的水带血,部分头颅留在电饭煲内。警方经初步调查后,当场以涉嫌谋杀拘捕曹燕,惟她神志迷惘,直至12月18日黄昏仍未能与其录取口供。

案件调查 编辑

案件由旺角警区重案组负责调查,在单位内检走大批证物,包括一把菜刀、衣物、洗水液、牛奶、避孕套、染血木凳,并在现场发现一个自制、但已非常残旧的冰壶,但单位未有检获任何毒品。警方初步估计何美洁遇害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上午至下午,惟仍有待法医报告。医生亦已抽取曹燕血液检验,以确认她有无吸毒或滥药。警方亦联络何美洁的生父及曹燕的香港前夫,以进一步了解家庭背景。警方与相关部门亦商议拆去水渠的可行性,相信上址去水渠可能积聚案中死者的残余肢体。

其后,警方表示现场是一间面积约60平方呎的㓥房,死者的头部、内脏及身体多处疑被肢解,引致企缸水渠淤塞,血水流满整个房间,更溢出房外波及邻居,由法医及鉴证科人员到场进一步详细检验,仍在寻找案中凶器。但由于疑凶表现不合作,其犯案动机仍有待调查,警方将调查疑凶与死者平时的相处,以及死者父亲的背景,初步相信涉事家庭无家暴纪录。[2]

2017年12月18日凌晨2时许,约20名警员到场协助搜证,警员兵分多路在案发现场楼下搜寻涉案证物,搜索范围包括花槽、后巷、车底、垃圾筒及路边弃置垃圾,警员花约2个小时搜索,但暂未有进一步发现。至凌晨4时半,黑箱车到场,仵工将残肢用白布包裹放入铁箱送殓房,警方稍后将安排验尸以确定其死因。[2]

法证专家其后到场,在近门口一张椅上发现身体内脏,另一部分的头颅连头发放在一煮食煲上,肠和子宫等则在洗手盆中。[3]

司法程序 编辑

案发当晚警方以谋杀罪名拘捕曹燕,于翌日录取警诫供辞及录影会面纪录中,被问及为何在单位内发现属于女童的肢体,曹燕回应不想回答,并声称不清楚此事,说她当时只想找契爷帮手。

验尸官证实在单位找到的所有身体组织,来自一个身体健全的女童,被肢解皮肤显示有被尖锐物品割裂的痕迹,身上有多处瘀伤,其中手部瘀伤相信是女童曾用手挡开袭击。女童可能因窒息致死,但无证据证实,女童死因列作不明。[3]

2020年5月18日,曹燕在高等法院承认一项误杀罪名,另一项阻止尸体合法埋葬罪则不予起诉,案件押后至2020年6月10日再讯,以待法官索取两份精神科报告及辩方求情。[4]

2020年6月12日,辩方律师今求情时指,曹燕为一名关心女儿的母亲,但因精神问题犯案,她将会为本案抱憾终生。法官判刑时引述被告的精神科报告,指被告曾服食海洛因,自2017年2月起吸食冰毒。此外,她曾向男友称自己被鬼上身。报告指,被告患有精神分裂和思觉失调,有幻听和幻觉。法官又指本案是一宗悲剧,被告在没有预兆下夺去女儿的性命。案中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和女儿是敌对。若非被告的精神问题,她不会杀死其爱惜的女儿。法官又指,控方案情提及被告女儿以残忍方式杀害和肢解,任何人看到案情都会感到震惊。考虑控罪和被告的精神科报告等,接纳报告的建议,判被告无限期医院令。[5]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1.0 1.1 1.2 【劏房碎屍案】遇害女童中港飄泊 插班小四品學兼優 疑周日遇害. 香港01. 2017-12-19 [2017-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9). 
  2. ^ 2.0 2.1 單親母劏房內肢解12歲女兒認誤殺 (15:55. hk on cc. 2017-12-18 [2017-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26). 
  3. ^ 3.0 3.1 單親母劏房內肢解12歲女兒認誤殺 (15:55. 明报. 2020-06-12 [2020-06-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26). 
  4. ^ 劏房碎屍案|女童被殺兼肢解 頭顱腦袋散落馬桶電飯煲 母認誤殺. 香港01. 2020-05-18 [2022-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28). 
  5. ^ 【劏房碎屍案】遇害女童中港飄泊 插班小四品學兼優 疑周日遇害. now. 2020-06-12 [20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