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应昌

(重定向自易白樓

易应昌(1566年—1645年),瑞之,一字瑞芝白楼[1]江西抚州府临川县[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易应昌
大明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籍贯江西抚州府临川县
出生九月十四日
逝世顺治二年
配偶娶周氏,継娶廖氏
出身
  • 万历三十四年丙午科举人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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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应昌是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举人,次年(1607年)联捷进士,授福建瓯宁知县。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陞河南道御史,理顺漕政;天启元年(1621年)改为巡按应天,很快改任督学,提拔为大理寺,进少卿、大理寺卿[3]阉党弹劾他是东林党人,被革职。

崇祯二年(1629年)起用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晋左副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和曹于汴扶持史𡎊高捷起用官务一事上甚为出力,不久因为以救刑部尚书乔允升而逆旨,遭下诏入狱论死。崇祯帝采用大学士成基命言论,将易应昌送往三法司审讯,被谪罚戍边守卫[2]

弘光帝继位,将他官复原职,升任工部右侍郎,被阮大铖列入大悲案的十八罗汉之一,南京失守后去世,虚岁七十[4][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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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易文,岁贡生。祖父易承芳。父易兆贵。母刘氏。重庆下。弟应旻[6]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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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易应昌,白楼,书一房,癸未九月十四日生,临川人,丙午乡三十二名,会十八名,三甲一百五十五名,礼部政,戊申授福建瓯宁知县,甲寅考选,庚申授河南道御史,巡漕,辛酉应天巡按,壬戌改庐凤淮扬应天巡按,癸亥升大理寺右寺丞,甲子升京卿,为民。戊辰起左佥都御史,庚午升左副都御史,革职。曾祖文,选贡;祖芳,庠生;父永贵,庠生。
  2.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易应昌,字瑞之,临川人。万历四十一年进士。授瓯宁知县。天启时,繇御史累迁大理卿,奄党劾为东林,削籍。崇祯二年起佥都左御史,晋左副都御史,掌院事。偕曹于汴持史𡎊、高捷起官事力甚,寻以救刑部尚书乔允升,忤旨,下诏狱论死。以大学士成靖之言,下法司,久之,遣戍边卫。
  3. ^ 陈鼎《东林列传·卷二十》:易应昌,字瑞之,号白楼,江西临川人。举万历丙午(三十四年)省试,明年成进士。……(万历)四十八年召擢河南道御史,有旨俾巡漕政,诸所厘剔,漕运不梗。天启元年巡按应天,旋改督学,陟大理寺丞,进少卿。
  4.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安宗立,召复故官,擢兵部右侍郎,阮大铖列之十八罗汉中。国亡后卒,年七十。
  5. ^ 《明史·卷二百五十四·列传第一百四十二》:易应昌,字瑞芝,临川人。万历四十一年进士。熹宗时,由御史累迁大理少卿。逆党劾为东林,削籍。崇祯二年,起左佥都御史,进左副都御史,与曹于汴持史𡎊、高捷起官事,为时所重,至是获罪。福王时,召复故官,迁工部右侍郎。国变后卒。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登科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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