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應昌(1566年—1645年),瑞之,一字瑞芝白樓[1]江西撫州府臨川縣[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易應昌
大明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籍貫江西抚州府临川县
出生九月十四日
逝世顺治二年
配偶娶周氏,継娶廖氏
出身
  • 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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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應昌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舉人,次年(1607年)聯捷進士,授福建甌寧知縣。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陞河南道御史,理順漕政;天啟元年(1621年)改為巡按應天,很快改任督學,提拔為大理寺,進少卿、大理寺卿[3]閹黨彈劾他是東林黨人,被革職。

崇禎二年(1629年)起用為都察院左僉都御史,晉左副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和曹于汴扶持史𡎊高捷起用官務一事上甚為出力,不久因為以救刑部尚書喬允升而逆旨,遭下詔入獄論死。崇禎帝採用大學士成基命言論,將易應昌送往三法司審訊,被謫罰戍邊守衛[2]

弘光帝繼位,將他官復原職,陞任工部右侍郎,被阮大鋮列入大悲案的十八羅漢之一,南京失守後去世,虛歲七十[4][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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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易文,歲贡生。祖父易承芳。父易兆貴。母刘氏。重庆下。弟應旻[6]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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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易应昌,白楼,书一房,癸未九月十四日生,临川人,丙午乡三十二名,会十八名,三甲一百五十五名,礼部政,戊申授福建瓯宁知县,甲寅考选,庚申授河南道御史,巡漕,辛酉应天巡按,壬戌改庐凤淮扬应天巡按,癸亥升大理寺右寺丞,甲子升京卿,为民。戊辰起左佥都御史,庚午升左副都御史,革职。曾祖文,选贡;祖芳,庠生;父永贵,庠生。
  2. ^ 2.0 2.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易應昌,字瑞之,臨川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授甌寧知縣。天啟時,繇御史累遷大理卿,奄黨劾為東林,削籍。崇禎二年起僉都左御史,晉左副都御史,掌院事。偕曹于汴持史𡎊、高捷起官事力甚,尋以救刑部尚書喬允升,忤旨,下詔獄論死。以大學士成靖之言,下法司,久之,遣戍邊衛。
  3. ^ 陳鼎《東林列傳·卷二十》:易應昌,字瑞之,號白樓,江西臨川人。舉萬曆丙午(三十四年)省試,明年成進士。……(萬曆)四十八年召擢河南道御史,有旨俾巡漕政,諸所厘剔,漕運不梗。天啟元年巡按應天,旋改督學,陟大理寺丞,進少卿。
  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安宗立,召復故官,擢兵部右侍郎,阮大鋮列之十八羅漢中。國亡後卒,年七十。
  5. ^ 《明史·卷二百五十四·列傳第一百四十二》:易應昌,字瑞芝,臨川人。萬曆四十一年進士。熹宗時,由御史累遷大理少卿。逆黨劾為東林,削籍。崇禎二年,起左僉都御史,進左副都御史,與曹於汴持史𡎊、高捷起官事,為時所重,至是獲罪。福王時,召復故官,遷工部右侍郎。國變後卒。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登科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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