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史

民主的歷史
(重定向自民主的歷史

民主的历史要追溯至史前的时期,以及民主在17世纪的重新出现,并不断发展直至今日。现代民主国家的特征是两点,以从根本上区别于较早的政府形式:调停自身社会的能力和通过民族主权国家间的国际法框架承认其主权。“民主”这个词在中文里早就有,它指君主(如“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体休命于成汤”,《书·多方》)或官吏(如“仆为民主,当以法率下”,《三国志·吴志·锺离牧传》),其含意与今天讲之“民主”不同[1]:1

民主政府通常与寡头和君主制相比,后者分别由少数寡头和独裁君主统治。

民主通常与城邦国家(如古希腊)与罗马共和国有关,18世纪的民主主义者试图将这些早期的民主实验运用为代替传统君主制的新政治组织的模板,民主制变成了未来300年的主要政治制度。二战后帝国的最后遗迹被逐渐拆除以来,民主的理想与制度所催化的关键历史主导了国际格局。

现代代议制民主试图通过社会契约弥合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之间的鸿沟。社会契约体现了公民的权利,限制政府的权力,并通过选举权授予了代理权。

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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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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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民主形式可能是源于史前部落。这些有着血缘和婚姻关系的人民部落,通常指派部落中最老的成员担任领导人。当部落逐渐扩大时,便发展出了一种由各家族的长者共同统治的方式。这种过程开始与宗教产生连结,并且可能发展为民主或不民主的制度。然而,早期的政府可能的确存在民主制度。易洛魁联盟便是部落民主的例子之一,而且可能在书面记载的时代前便已存在。考古学也发现民主存在于美索不达米亚腓尼基的小型国家[2][3][4]

古希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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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普尼克斯山(Pnyx)上的演讲台,在雅典民主的黄金时期这里是政治权力斗争的主要地点。上至狄摩西尼伯里克利等政治家,下至数不尽的普通市民们,都会在这里发表演讲。后方高山上的建筑物是雅典卫城帕提农神庙,神殿所供奉的是雅典的守护神雅典娜女神,俯瞰山下便能见到她的子民们之间的互相争论。

我们今天使用之“民主”一词源于希腊文两个字,一个是古希腊语δῆμος(demos),意指人民或者是公民,一个是古希腊语κράτος(cracy),意指某种公共权威或统治[1]:1-2。西文里“民主”(古希腊语δημοκρατία或英语:democracy)就是demo加cracy,其含意是“统治归于人民”或人民主权[1]:2。由全体人民(而不是他们选出之代表》平等、无差别参与国家决策和管理国家,是民主最原始、简单之含义[1]:2。但是今天讲民主时往往都背离“民主”之原意[1]:2

“民主”来自希腊文,作为一种政治体制,民主发源于古希腊[1]:2。被用来形容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城邦中的一种政治制度。有些城邦国家当时就推翻暴政,开始采取民主政体,也就是由人民来进行统治[1]:3。有证据显示希俄斯岛早在前575至前550年之间就出现公民之议会和大会,大概是第一个采取民主政体之地方[1]:3。在之后一个世代里,民主领袖厄菲阿尔特(Ephialtes) 推行通过了一项法案,严厉限制了雅典贵族会议的权力,除去了贵族们的特权。

至于最著名之雅典民主,据记载出现于公元前508年,延续至公元前323年,也就是雅典城邦被马其顿击败之时[1]:3。只有年满20岁之雅典男子才可能具有公民资格[1]:3女性、男性奴隶和外邦人都不是公民[1]:3-4。在雅典全盛时代,据测算,享有充分权利之公民总数约有4万人,他们妻儿约有5万人,还有4万左右外邦人,以及35万左右奴隶[1]:4。公民人数大概只有十分之一左右,雅典民主仅仅是极少数“公民”享有之民主,是排斥绝大多数人之民主;雅典民主政治所谓“多数人的统治”实际上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极少数人之统治[1]:4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把“公民”定义为“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即一个人必须具备两种权利才能叫公民:一种是作为陪审员他有权利参加审判,审判他人有罪还是无罪;一种是他有权利参加统治,或者他有权被人选为治理国家之官员[1]:3

雅典的民主以抽签的方式选出政府官员,但政事的决定则是由多数决统治的。所有男性的雅典公民集合起来投下他们的决定(可以与直接民主相比较)。由抽签选出的政府官员并没有最后决定的权力—在古雅典人看来,将决策权力给予政府官员意味着夺走人民的权力,将会使国家走向寡头政治。民主代表人民有着在决策和决策选举上的平等权力,而不是选出某些人来进行决策(亦即代议政制)。

公民大会是雅典城邦国家之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另一个是五百人议事会,是公民大会附属机构,负责政体之日常运作;第三个是民众法庭[1]:4。公民大会不是由公民选举出来之代表组成,而是全体公民都能参加之大会;公民大会可以讨论和表决雅典生活,并没有严格之“公”、“私”区别;公民大会相当频繁,每年至少要召开40次大会,每次会期是5个小时,所有合法之公民均有权在大会上发言,阐明自己之主张,并参与辩论和表决,雅典人称此为“平等的发言权”;公民大会必须达到法定最低人数才能开会,一般认为至少要有6,000人来开会才是合法,因为当时规定一些法律至少需要6,000票方能获得通过,如果太少人参加,就派警察到各家各户把人抓去开会[1]:4-5。当时民主不仅是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1]:5。公民大会的权力几乎不受监督和限制,唯一的例外是graphe paranomon(也是由大会所投票创立的)的概念—规定大会不能通过互相矛盾的法案。

五百人议事会只是公民大会常设机构,任何公民都有权经五百人议事会向公民大会提出建议与议案;在公民大会休会期间,议事会是大会最高权力之代表,负责监督行政官员落实决议;议事会每天都在雅典亚哥拉市集中之大会堂内召开会议,只有节日和不吉利之日子除外,所以议事会每年至少要开260天会[1]:6。当时雅典有10个部落,每个部落可以产生50位议员,议事会500位成员就此产生;议员不是选举出来,而是从年满30岁之自愿候选人中抽出来;原始抽签方式是在预先准备好之罐子中放入与其席位相等之白豆和一定数目之黑豆,凡抽到白豆者为议员;公元4世纪以后,抽签石盘代替抽签罐;五百人议事会议员任期一年,不得连任,每个公民一生也最多只可以担任两次议员,其目的是让尽可能多之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1]:6。最初,议员完全没有津贴,纯粹尽义务;后来才变成有给职,亚里士多德时期是每天5个奥波尔,而一个工匠一天至少可赚一个德拉克马(一个德拉克马等于6个奥波尔),熟练工更可赚到2至2.5个德拉克马;所以,议员薪酬不过是象征性补贴[1]:7。对担任公职的人支付薪资是雅典的民主原则。但相较于现代的政治家和公仆的所得,雅典支付的薪资相当低,大约等同当时无须特殊技能的劳工的所得。这表示了掌控权力者的收入和一般社会底层相同,不会因为担任政治职务而增加。

为避免机构臃肿降低工作效率,议事会内部进一步以部落为单位设制十组五十人团,每组在一年十分之一时间里(35天或36天)服务,轮流执掌雅典政务[1]:7。十个部落担任五十人团之次序由抽签决定[1]:7-8。当政之五十人团则每天抽签选出一人担任主席,其职责是全日待命以应付突发事件,主持该日之五百人会议;如果当日举行公民大会,他也必须负责主持公民大会[1]:8。主席任职期限为一天一夜,不得延长,且一个公民一生中只能担任一次[1]:8

雅典的民主制度对于参与大会必须的公民权利也有严格限制,使得一半以上的人口被排除在外。只有男性、成年人、非奴隶、和公民后裔的雅典人才能取得公民权利。也因此,孩童、奴隶、外国人和外国侨民—加起来超过雅典一半人口—都没有参与大会的权利。

公元前400年前后,议事会又创新制度,设立九人委员会;在公民大会或五百人议事会开会之日,当值之五十人团主席以抽签方式从其他九个部落各选出一人,再以抽签选出其中一人为总主席;九人委员会之主要职责是检查五十人团拟订之议程[1]:8。制度安排象征着议事会是全体公民之代表,体现部落平等,因为九人名成员来自另外九个部落,每一任主席团实际上包括所有十个部落之代表;打破某一个部落垄断权力,防止权力过于集中[1]:8

民众法庭一切由人民多数才算数,当时没有专业法官,也没有律师;如果有人被控犯法,就要由200多名公民组成民众法庭进行审判,他们既是陪审员,也是审判员,并且根据多数票来断案[1]:8-9。所有30岁以上之公民都应该履行当陪审员之义务;如果他担任陪审员耽误工作,收入减少,就要补偿[1]:9。陪审员不是选出来,而是随机抽签产生;陪审员虽然不是专业法律人士,但作用很大,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法官则依据法律决定刑罚[1]:9

雅典的陶片放逐法要经过公民大会两次投票,第一次投票决定当年是否需要实施放逐,如赞成公民达到6,000人,则择日启动第二次投票,确定具体放逐何人;第二次投票时,投票者在选票——陶罐碎片——较为平坦处,刻上他认为应该被放逐者之名字,投入票箱;得票最多者即为当年放逐之人选,放逐期限为10年(一说为5年);被放逐者无权为自己辩护,须在10日内离开城邦;直到放逐期满,被放逐者回城后,才恢复其公民权和财产权[1]:9。陶片放逐法之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现危及民主制度之个人权威,因此“当选”人往往是最有声望者,如雅典著名政治家军事家阿里斯提德[1]:9。据说在投票当天,一个目不识丁之市民请求阿氏帮他在陶片写下“阿里斯提德”之名字;阿里斯提德随即问那个市民何以要放逐他,市民答:“他没有做错什么,我甚至还不认识这个人;不过,我实在讨厌到处听到人们称赞他为‘公正之士’。”[1]:9-10

在雅典的黄金时期前5世纪,雅典的霸权遍布希腊城邦,雅典人也鼓励将民主制度流传至国外。这使得许多雅典的同盟和隶属国家也采纳了准民主的制度。不过在前5世纪爆发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由雅典领导的民主国家同盟与斯巴达领导的同盟互相对抗。最后斯巴达获胜,并废除了所有希腊城邦的民主制度。雅典人在不到1年之内便又恢复了民主制度,但却不再将民主流传至国外了。

雅典民主具有两面性,就民主的“民”而言,雅典民主有很大局限性,因为那时能做“主”的“民”只是人口极少数;就民主的“主”而言,当时的“民”的确能在很大程度上做“主”[1]:10。雅典民主没有选举产生之政府,当时绝大多数议员和官员都不是选举出来,而是随机抽签产生;雅典民主没有代议制机构,因为它实行公民直接参与,而不是依靠少数代议士充当中间环节;雅典民主没有政党,无论中外,政党制度刚产生时曾受到人们广泛置疑,大家都认为政党不是一个好东西,直到20世纪上半叶才开始有人讲政党是民主体制必需[1]:10

上百个希腊城邦都采纳了民主制度,但他们民主制度的运作情况则没有留下太多资料。之中许多是仿效雅典民主的,有证据显示希俄斯岛在前575年便已经拥有民主制度,甚至还早于雅典。亚里士多德在讨论不同的民主制度时,曾谈起一种由人们选举出代议士、而没有直接控制立法和执政的制度。这可以被视为代议政制的一种形式。[5]

罗马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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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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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式民主消亡后,其民主传统便中断;有人把公元前509年至公元前27年出现之罗马共和国看作民主政体,缺乏理论和经验之证据[1]:11。共和体制原意是“人民的公共事务”;君主制不属于共和制;罗马共和时代的人并不愿意以“民主”来称呼自己的体制[1]:11。罗马共和国之正式名称是“罗马元老院和人民”,主要由元老院、执政官、民众会议三层机构组成;“元老院”是不同于“罗马人民”之贵族阶级;元老院名为咨询机构,实际上掌握着广泛实权,是罗马共和国最高权力之所在,成员只有300人左右,不是抽签、选举产生,实行终身制,“罗马人民”对他们进退没有任何影响[1]:11。两位执政官是政府首脑,由百人组会议选举并经元老院批准,任期一年,十年内不得连任,无薪俸报酬[1]:11。民众会议并不是一个组织,是由4部分组成:区会议、百人组会议、部族会议、平民会议,作用有限,为贵族把持[1]:12。罗马共和国根本不是民主,而是贵族共和国;开始是贵族制,后来变成寡头制[1]:12

传说中的罗马是在前753年建国的。早期的意大利移民伊特鲁里亚人构成了遍及意大利的城邦,支配罗马超过1个世纪;传说中第一名伊特鲁里亚人国王塔克文·布里斯库在前616年登基,而最后一名国王塔克文·苏佩布则在前510年遭驱逐,驱逐国王的是一群由卢修斯·朱尼厄斯·布鲁特斯领导的贵族。在驱逐了国王后,一套宪法制度被设立了,规定权力由罗马元老院(公民领导们的集会)所掌握,每年则由百人会议选出两位执政官一起服务,两位执政官具有对另一位的裁断的否决权。

共和国的创立并没有立刻解决罗马面临的问题,因为新宪法尚有许多瑕疵、同时罗马四周也强敌环伺。在国内,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便是公民领导人家族之间的血腥仇杀,这些家族的斗争还波及到其他整个人口,尤其是罗马的平民。在经过数年冲突后,平民们逼使元老院通过了一系列的法案(十二铜表法),承认了平民的一些权利,并给予平民他们自己的代表—保民官。到了前4世纪,平民也拥有担任执政官和其他主要政府官职的权利了。

罗马逐渐成为地中海的霸权。新的省份将大量财富送至意大利,这些财富大多是透过矿坑开采权和大量的奴隶农场所创造的。大量奴隶被运往意大利,富有的地主很快便开始购买这些奴隶来取代原先的农夫。到了前2世纪晚期,造成新的贫富差异与冲突,贫穷的平民要求改革。传统的共和国宪法体制无法适应帝国的扩展所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在这种背景下,许多强大的将军开始崛起,从公元前最后一世纪开始,各自号召上层贵族或社会一般平民,各自形成势力互相争斗。

共和国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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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比略·格拉古在前130年代和120年代对于传统宪法的挑战揭开了共和国终结的序幕。格拉古的改革政策试图将公共土地分发给无土地的意大利农夫,但却造成共和国的大混乱,他自己也因此被杀身亡。下一个突出的人物是马略,他进行了一场军事改革。与一般募兵策略不同的是,马略所招募的士兵不只包括有土地的公民、也包括无土地的公民—尤其是为数众多的城市无产阶级。这些人都是在战争前因为国家允诺会给予土地而参战的,但在战后这些诺言却无法实现。也因此情况演变成军队的指挥官和士兵们团结起来一同争取政治目标—士兵们要的是土地、而指挥官要的是权力。

马略所取得的短暂优势在前80年代被苏拉所夺去。苏拉在率军征讨黑海的本都的途中,突然被下令将兵权转移给马略,苏拉不服于是起兵叛变进军罗马,造成罗马市严重受损并受到巨大震撼。苏拉重新掌控东方军团的指挥权,并且指派忠心于他的傀儡担任执政官,接着他重新进军并功克了本都。在苏拉返回罗马的途中,许多忠心于马略的人组成了反对势力以对抗苏拉。苏拉在年轻的庞培克拉苏的协助下平息了这波反对势力,成为了罗马的独裁官。苏拉是贵族特权的坚定支持者,在他短暂的掌权期间里,他撤销了大量受民众欢迎的法案,并且将数千名政敌和反对者处死或流亡,通常都没有经过审判程序。

在苏拉死后由庞培继位,在他统治下民主制度获得一定程度的恢复。虽然庞培受到大众的欢迎,但他仍面临两个主要的政敌:极端富有的克拉苏和恺撒。三人并没有马上展开斗争,反而创立了一种被称为前三头同盟的政治制度。恺撒被授与两个高卢省份的省长职位(亦即现代的法国)。他展开了一连串开疆扩土的战役—高卢战争,战争结果使他获得大量的新土地和财富,同时他的军团在经过8年的战斗后也成为了一支坚强的劲旅。在前50年,由庞培主导的元老院下令解散恺撒的军团并将他撤回罗马接受战争犯罪的审判,无法接受这种羞辱的恺撒于是起兵叛变,率领忠诚于他的罗马军团横渡卢比孔河进攻罗马。元老院和庞培的部队无法抵抗身经百战的恺撒军团,最后在法萨卢斯战役中庞培的军团被彻底摧毁。庞培逃亡至埃及,却遭埃及人谋杀和斩首。

于是恺撒取得了最高的权力,并被指派为罗马共和国的终身独裁官。在短短数年后恺撒便被马可斯·布鲁图斯等人刺杀。恺撒的养子屋大维被元老院授与奥古斯都的封号,使他成为罗马第一位正式的皇帝。自此罗马共和国正式终结,开始了罗马帝国的时代。罗马帝国继续不断的扩展,直到其西部在公元476年被蛮族占领为止。

地区性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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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罗马共和国消亡直到18世纪,冰岛斯堪的纳维亚爱尔兰斯拉夫波兰意大利瑞士佛拉芒汉萨同盟英国都出现过某种形式的议会;6世纪以前依信徒拥戴遴选基督教会主教、由红衣主教团选举教宗、行会选举会长、某些议会和城邦里的选举[1]:12-13。不同程度限制皇权、王权、教权、领主权,但议会几乎由贵族把持,多不具有立法机构之权力与职能;选举成为极少数人的游戏,是典型的寡头制[1]:13

许多现代民主国家所采用的制度都存在已久。几乎所有文明都曾在某些改朝换代的时间点上由人民认可他们的新领导人;并且只有在与人民的代表们召开大会协商后才能改变法律。这样的制度在伊利亚特奥德赛的年代前便已存在,而现代民主国家往往是源于这些传统。不过,这些制度产生的结果并非总是普选民主或的,时常是寡头贵族制的,甚至是如佛罗伦斯一般有自由的专制君主制

不过这些实验都包括了一定的自由民主的成分,只是和现代人所理解的民主相差甚远,而且政绩并不理想。

这些早期的制度包括了:

  • 印度的潘查耶特制度
  • 德国部落塔西佗制度
  • 冰岛在公元930年创立的议会制度。由39名(后来55名)族长(goðar)组成,每个族长职位在理论上都可以进行买卖
  • 瑞典的议会制度,在每年的2月底或3月初于乌普萨拉召开会议。如同冰岛一般,瑞典议会是由法律演讲人(lawspeaker)主持,但由瑞典国王进行判决。一个知名的例子发生在1018年左右,国王奥洛夫·舍特康努格希望违背民意对挪威发动战争。法律演讲人于是以冗长的演讲提醒国王权力是属于人民而非国王的。当国王听到连周遭士兵也以剑敲击盾牌响应法律演讲人的演讲时,他终于打消了发动战争的念头
  • 中世纪爱尔兰的Tuath制度,由地主和职业人士参与当地的大会,这被称为tuathtuath的成员都是平民后裔。每年定期举行一次tuath会议以决定所有公共政策、与其他地区的宣战或媾和、以及对于新“国王”的选举—通常是在老国王在世时举行。新的国王必须拥有前任国王四个世代内的血统,也因此在实际上这是世袭的君权。大约有80至100个tuath遍布爱尔兰
  • 中世纪意大利城邦佛罗伦斯威尼斯是最为成功的,类似的城邦也在瑞士佛拉芒、和汉萨同盟出现。这些城邦大多偏向寡头或贵族而非民主制度。
  • 斯拉夫国家的为制会人民议会制度。这后来也成为了波兰的国会
  • 其他欧洲国家的议会制度的崛起,常以大宪章影响最大。

现代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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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西方国家创建了民主制度以后,民主向世界范围逐步扩展。实行民主制的国家由20世纪初的不少30个,发展到21世纪初的超过100个。[6]

古代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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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是14世纪末欧洲的一项文化运动,从意大利中部(尤其是佛罗伦斯)开始。这项运动复苏并改善了对于古代语言(主要是拉丁语,其次是希腊语)、科学、哲学、艺术、和诗词的研究。这些“复苏”是根基于翻译罗马和希腊的文字上。他们强调艺术和人的感觉,也代表了对中世纪的谦卑、内省、和被动等价值观的重大改变。

人道主义运动也试着朝向探索非宗教原则的社会,以反对将政治权力集中在教会的手上。在文艺复兴之前,宗教力量已经掌握政治长达一千年之久了。

人道主义者探索古希腊的民主概念,并开始尝试在现实世界运用它们:

 
1697年在波兰华沙市郊所进行的国王选举,选举结果是由奥古斯特二世担任国王。

近代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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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60年代-1790年代美国发展并运用了共和政治的概念,为美国革命的基础
  • 1780年代:许多社会运动都运用了“民主”一词:在比荷卢三国关税同盟国家里“贵族”和“民主”之间的政治冲突改变了“民主”一词在欧洲代表的涵义,原本这一词被当成和无政府状态相等的贬义词,在这之后便成为反对“贵族”的正面用词了
  • 从1790年代晚期开始:英国新的宪法和法案,明确描述将限制掌权者的权力。
  • 1791年:海地革命,成为第一个成功的奴隶革命,创建了自由的共和国。
  • 1789-1799年:法国大革命
  • 1800年代早期:欧洲政党组织的崛起。
  • 将政治权利扩展至各种社会等级:消除针对经济状况、性别、种族、和类似的投票限制。
  • 1850年代,澳洲首先采纳不记名投票的制度,美国在1890年。

不记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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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名投票的概念是为了保护投票者的隐私,这在今天被视为是投票制度的基准。不过这种概念在19世纪时还尚未被广泛接受。在镀金时代美国是很常见利用记名投票来贿选的。

最早采用不记名投票制度的地区是澳洲,在1856年的选举中维多利亚州南澳大利亚州都采用了不记名投票。 不过当时维多利亚州的投票依然没有彻底保护投票者的隐私,因为选票上的特殊号码是可以被追溯的。

现代民主化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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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是欧洲民主的暂时胜利,由原先的法国延伸至德国。同样的,1917年的俄国革命也出现了短暂的社会民主主义制度。不过,到了1930年初期潮流开始转变,苏联斯大林统治下成为独裁国家,而在欧洲,大萧条引发了大规模的社会和政治动荡,最终使得法西斯主义得以窜起,也因此引发第二次世界大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最终成为西欧民主制度的胜利,战后西欧国家都建立了代议制的政府以反应人民的普遍民意。不过,中欧东欧的大量国家成为了苏联的卫星国。而在南欧,一些独裁主义的政权(尤其是西班牙葡萄牙)仍然继续存在。

日本在1920年代的大正时期曾短暂的朝向民主制度,但从1930年代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为止日本政治都由军阀所把持。在战后的同盟国占领期间,采纳日本国宪法,并在1946年举行选举。

印度在脱离英国统治后,在1950年代成为民主共和国。去殖民化的过程在非洲国家引发相当大的政治动荡,一些国家的政体经常变动不定。而在东南亚,韩国越南的政治分裂都导致了内战,也都牵扯到西方国家、中国、和苏联的介入。

 
蓝色的国家代表拥有民主选举。出自2006年的世界自由度调查报告

新的民主浪潮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席卷欧洲,南欧、中欧和东欧的国家都逐渐采纳代议制的政府。在苏联和其他东欧共产国家,1980年代的经济停滞和对于共产统治压迫的愤怒导致了苏联和其他东欧共产政权的彻底瓦解,也促成冷战的结束,这些国家也都展开民主化和自由化的进程,有的国家已经成为了欧盟的新成员。东亚和南亚的许多国家也在1980年代后期陆续民主化。

而从1990年代起,包括拉丁美洲和东南亚以及一些阿拉伯和非洲国家都逐渐朝向更自由民主的制度。南美洲的一些军事独裁国家在1970年代后期和1980初期转变为民主制度。1990年代民主化浪潮散布至一些非洲国家,其中以南非的表现最为突出。2010年爆发的阿拉伯之春使得阿拉伯世界的政治面貌发生了改变,一些专制、僵化的政府纷纷倒台。

自由之家组织的调查显示:全世界在1900年时尚没有任何实行普遍选举权的自由民主国家,但到2000年时192个国家中已有120个(62%)采取这些制度了。这些数字说明了民主制度在20世纪里的扩展。

当代民主化与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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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全球化本土化后民主国家数量增加,但仍有一部分国家的民主化遭挫节。

一部分新兴的民主国家拒绝为古典自由主义背书,并反对传统民主大国针对独裁制国家的干涉主义和帝国主义。而传统的民主大国经常采用极为苛刻的标准来衡量东欧和拉美的新兴民主国家,以很多媒体上的制定的民主指数,视为伪民主并比无政府状态还差的。

而在民主化上百年的部分西方国家,本身也开始杨弃旧的民主观点和理论。如发展较代议民主更有代表性的半直接民主协商民主审议民主等。

影响传统民主的先驱大国都发生了民粹主义危机的黑天鹅效应,并把政治从议会回到街头抗争上,即国民拒绝自视为民主典范和把祖国神化为全世界发展中国家的标样,反而要争取给新自由主义所掠夺的权益,这种民粹主义的做法被某些人认为是民主退潮,但更有人认为是民主的深化。即不再仅着眼于多元政治和非政府人员以对等身份讨论,而是广大的群众的参与并视即使没有被授勋的富豪为对手,明显地反对精英主义

民主第四波真正的结果,很可能要反思回到民主是什么的定义?是否应当以民主作为国际战略的手段?

以下是民主在国际上受到的挫节。

而当代对民主的新定义下,欧美民主的开始并不是在近代十八九世纪,更不是古希腊罗马,而是在战后的民权运动女性参政权后。而东欧剧变是因共产党以十八九世纪的资产阶级民主为假想敌的误解,和现实欧美的发展不符合。也意味着民主本身是一不断发展中的政治文化,而不是一套既成的建制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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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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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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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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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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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讲座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江讲座教授)王绍光. 《民主四講》. “文化:中国与世界”新论.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8. ISBN 978-7-108-02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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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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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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