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缉私局

海关总署缉私局,序列号公安部十四局,加挂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内设机构,负责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打击走私犯罪工作,垂直管理全国海关缉私警察。

海关总署缉私局
(公安部十四局)
加挂牌子 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徽

主要领导
局长  一级警监
副局长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机构类型 海关总署内设机构(公安部与海关总署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领导为主)
行政级别 正司局级
授权法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

沿革 编辑

1999年1月,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公安部二十四局)成立,实行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总署领导为主体制。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在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了42个走私犯罪侦查分局、116个走私犯罪侦查支局。2001年,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走私犯罪侦查分局、部分直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列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序列[1]

2002年12月,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局更名为海关总署缉私局(公安部二十四局),各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支局更名为海关缉私局、海关缉私分局[1]

2018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方案》,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将海关缉私、森林公安、交通公安由双重领导调整为公安部领导[2]

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公安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海关总署缉私局(公安部十四局)实行海关总署、公安部双重领导,以公安部领导为主体制[3]

2019年9月27日,中办、国办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铁路、交通港航、森林、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4]。方案规定,海关缉私机关实行海关总署缉私局、海关缉私局、海关缉私分局的垂直管理体制,下一级海关缉私机关接受上一级海关缉私机关的直接领导管理[4]

职责 编辑

机构设置 编辑

根据有关规定,海关总署缉私局内设机构为正处级,直属缉私局为副司局级。海关总署缉私局(公安部十四局)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编辑

  • 办公室
  • 政治处
  • 督察处
  • 侦查处
  • 查私处
  • 情报处
  • 法制处
  • 海上缉私处
  • 计划财务装备处

垂直管理机构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海关缉私部门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 [2023-01-28] (中文(简体)). 
  2. ^ “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全国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正在调整. 搜狐网. [2019-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2). 
  3. ^ 公安部内设机构大调整:多部门整合做强办案部门,设情报指挥中心. 搜狐网. [2019-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7). 
  4. ^ 4.0 4.1 经侦小白. 重磅,公安体制重大变革(2019年10月15日). 新浪网湖南. 北京. [2019-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5) (中文(中国大陆)).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