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緝私局

海關總署緝私局,序列號公安部十四局,加掛全國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牌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內設機構,負責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打擊走私犯罪工作,垂直管理全國海關緝私警察。

海關總署緝私局
(公安部十四局)
加掛牌子 全國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徽

主要領導
局長  一級警監
副局長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機構類型 海關總署內設機構(公安部與海關總署雙重領導,以公安部領導為主)
行政級別 正司局級
授權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

沿革 編輯

1999年1月,海關總署走私犯罪偵查局(公安部二十四局)成立,實行海關總署和公安部雙重領導,以海關總署領導為主體制。總署走私犯罪偵查局在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及其分支機構設立了42個走私犯罪偵查分局、116個走私犯罪偵查支局。2001年,海關總署廣東分署走私犯罪偵查分局、部分直屬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列入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序列[1]

2002年12月,海關總署走私犯罪偵查局更名為海關總署緝私局(公安部二十四局),各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支局更名為海關緝私局、海關緝私分局[1]

2018年12月,中辦、國辦印發《行業公安機關管理體制調整工作方案》,按照「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的要求,將海關緝私、森林公安、交通公安由雙重領導調整為公安部領導[2]

2019年,中辦、國辦印發《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海關總署緝私局(公安部十四局)實行海關總署、公安部雙重領導,以公安部領導為主體制[3]

2019年9月27日,中辦、國辦印發《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鐵路、交通港航、森林、民航公安機關和海關緝私部門管理體制調整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4]。方案規定,海關緝私機關實行海關總署緝私局、海關緝私局、海關緝私分局的垂直管理體制,下一級海關緝私機關接受上一級海關緝私機關的直接領導管理[4]

職責 編輯

機構設置 編輯

根據有關規定,海關總署緝私局內設機構為正處級,直屬緝私局為副司局級。海關總署緝私局(公安部十四局)設置下列機構:

內設機構 編輯

  • 辦公室
  • 政治處
  • 督察處
  • 偵查處
  • 查私處
  • 情報處
  • 法制處
  • 海上緝私處
  • 計劃財務裝備處

垂直管理機構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1.0 1.1 海关缉私部门的设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黃埔海關. [2023-01-28] (中文(簡體)). 
  2. ^ “警是警、政是政、企是企”,全国行业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正在调整. 搜狐網. [2019-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02). 
  3. ^ 公安部内设机构大调整:多部门整合做强办案部门,设情报指挥中心. 搜狐網. [2019-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7). 
  4. ^ 4.0 4.1 經偵小白. 重磅,公安体制重大变革(2019年10月15日). 新浪網湖南. 北京. [2019-1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25) (中文(中國大陸)).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