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斯 (港督)

香港第二任总督
(重定向自爹核士

戴维斯从男爵BtKCBFRS(英语:Sir John Francis Davis, 1st Baronet[1],1795年7月16日—1890年11月13日),又译爹核士德庇时大卫斯等。[2][3][4]英国汉学家,早年前往中国,曾经担任东印度公司广州大班以及英国政府驻华商务总监。于1844年接替璞鼎查出任第二任香港总督,惟任内首度征税,税捐过重引致大失民心,而于1848年黯然去职。

戴维斯从男爵
Sir John Francis Davis, 1st Baronet
Bt KCB FRS
 英属香港第2任总督
任期
1844年5月8日—1848年3月18日
君主维多利亚
副总督德己立少将
辅政司卜鲁斯
威廉·坚
前任璞鼎查爵士
继任文咸爵士
第4任英国驻华公使
任期
1844年5月8日—1848年3月18日
前任璞鼎查爵士
继任文咸爵士
第2、6任英国驻华商务总监
任期
1844年5月8日—1848年3月18日
前任璞鼎查爵士
继任文咸爵士
任期
1834年10月11日—1835年1月21日
前任律劳卑勋爵
继任G·B·罗拔臣爵士英语Sir George Robinson, 2nd Baronet
个人资料
出生1795年7月16日
 英国伦敦
逝世1890年11月13日(1890岁—11—13)(95岁)
 英国碧仙桃亨伯利英语Henbury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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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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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斯于1795年7月16日在伦敦出生,父亲名叫塞缪尔·戴维斯(Samuel Davis),在东印度公司任职。于牛津大学赫特福德学院毕业后,即于1813年以18岁之龄抵达中国广州,并获东印度公司广州商馆聘任为书记员。传教士马礼逊在广州商馆开设中文班后,他于1814年被选拔为专职学生学中文。[5]

戴维斯具有语言和外交天分,喜好中国文学,在公司任职期间大量翻译中国文学作品成英文,由此成为了公司的“中国通”,受到特别器重,除了于1816年被指派陪同亚美士德勋爵前往北京寻求晋见嘉庆帝外,又在1832年获遴选为公司在广州的特别委员会主席,主理公司的在华贸易业务。另外,皇家亚洲学会在1824年创会的时候,戴维斯是该会的创会会员之一。

在1833年,英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法案,终止了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垄断权,撤销原有的特别委员会,新设立驻华商务总监,并且改为向政府负责,戴维斯于是就成为了东印度公司在华的末任大班。随后,首任驻华商务总监律劳卑勋爵于1834年7月15日抵华履新,在澳门办公,并立即委任了戴维斯为驻华商务副总监。可是,律劳卑没多久却擅闯广州,触发“律劳卑事件”,最后更在同年10月11日病逝葡属澳门。于是驻华商务总监一职由戴维斯接替。

驻华商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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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劳卑事件”发生以后,英商在对华贸易的议题上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看法。不少英商认为,从律劳卑强行打开中国门户一事上,可以看到以强硬手段开展贸易是不可行的,这样最终除了使律劳卑得到客死他乡的悲惨下场外,更使英商因为清廷在事件中暂停贸易,而招致了重大损失,所以他们认为保持现状更能保障贸易利益。不过,也有部分英商,如渣甸等人却反而认为,从“律劳卑事件”一事上,只反映出英国更加有必要以武力洞开守旧的中国门户,才符合英国的利益。

可是,戴维斯根据他在华多年的经验,认为中英两国应该保持现状,免生争端,所以他上任后,并没有对那些主张自由贸易的英商表示同情。由于戴维斯不支持强硬政策去迫使清廷进行自由贸易,85位由渣甸马地臣带头的英商在戴维斯上任后不久,即向英皇威廉四世发联署信陈情,要求罢免戴维斯,改派一位军人担任商务总监,另外又要求派遣军队来华,以雪律劳卑被辱之仇,和强迫清廷开放门户。受到英商的种种压力,戴维斯上任仅百余日后,便在1835年1月宣布辞职,返回英格兰,结果商务总监由G·B·罗拔臣爵士接任。

香港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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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与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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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年2月23日,戴维斯获委任为第二任香港总督,接替在同年5月8日卸任的璞鼎查爵士。上任后不久,戴维斯就见证了香港警队的正式成立,最初的警队编制定为35人,而裁判司及警队首长的职位亦正式分家,不再由一人独揽。此外,戴维斯亦十分关注教育发展,上任以对宗教团体来港办学表示欢迎,当中在1845年,华民政务司向他建议政府每月津贴十元予8间中文学塾。戴维斯将建议转呈英国政府。经过一轮考察和评估后,戴维斯在1847年8月委任巡理司、华民政务司和殖民地随军牧师组成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资助事宜和监管受补助的学塾,并对办学团体作出资助。

1847年1月,皇家亚洲学会香港分会正式在港成立。由于戴维斯在汉学事务上享负盛名,又在筹备成立分会一事上给予热心支持,因此获推举为创会会长。当时的创会会员还包括了库政司孖沙殖民地副总督德忌笠少将威妥玛等人。担任会长期间,戴维斯曾建议研究植物学可作为分会发展的一大方向,又希望英国政府可批准拨地兴建一所动植物公园。不过这个愿望要到他卸任后,几经波折,迟至1864年才实现。

行政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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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戴维斯任内,行政局定例局同样只有3个官守议席。在行政局,成员由香港副总督辅政司总巡理府组成,而定例局则由英军司令、首席按察司律政司组成。戴维斯曾向英国政府建议,希望分别让律政司加入行政局,以及增加两席官守议席于定例局,但是建议先后被英国当局所否决。

此外,为方便管治岛上华人,以及让华人有简便的民事诉讼途径,戴维斯在1844年推行保甲制,指示“十户为甲,十甲为保”,好让旧有地方乡绅继续有权主理地方事务。香港的“保甲制”推行了十多年,至1861年才完全废止。

要求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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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南京条约》签订后,英方一直要求履行进入广州城的条款,但却遭时任两广总督耆英以“民情未协”为理由多番推迟。对此,英方曾以不归舟山群岛为威胁,耆英无可奈何,唯有在1846年4月与戴维斯立下协议,当中表示,情况许可的话,清廷就会让英人入城;而英方亦应承,只要清廷不将舟山群岛许与外国,英国就会归还群岛,并搁置提出依约进入广州城的要求。协议一出,使广州人民以为英方有心“让步”,连带激发了他们的反英情绪,其中不少人更组织团练,常常与身在广州的英国教士和商人发生肢体碰撞。经过多次交涉不果后,戴维斯在1847年4月以有英国公民在佛山被殴为理由,派遣3艘军舰,士兵900人,先后攻占虎门炮台和广州十三行。最后,耆英在4月6日出面调停,除承诺惩处滋事份子外,又保证让英国人在两年内入城。

然而,耆英深知英人在两年之后入城完全是妙想天开。为免自己在两年后陷入左右为难的困局,于是他极力向朝廷请求内调,以求脱身自保。耆英的请求得到朝廷批准后,两广总督一职在1848年2月由徐广缙继任。徐广缙上任后,联同广东巡抚叶名琛重新采取强硬手段坚拒英人入城,结果在戴维斯港督任内,入城条款始终无法实现。

香港“治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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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入城争议之外,中英双方自签《南京条约》以来也一直就本港“治权”引起争议。而争议是由于《条约》的中、英文本用词因翻译失误所起的。英方认为,依据条约英文本,香港岛既然已割予英国,英方自然有权立法管治岛上居民,否则英国将无从在港作有效管治。然而,清廷一直却以澳门作为香港的蓝本,澳门既有中国官署管治华人,因此香港亦应该照办不误。

戴维斯的前任总督璞鼎查爵士曾向清廷作出妥协,表示愿意分享“治权”,让非常住的犯事华人,以及所有犯下重罪的华人送交清官审理,但是建议仍为清廷拒绝。后来中英两国复签《虎门条约》,始终未能就此达成共识。至于戴维斯接任后,乘清廷力主剿灭天地会时单方面宣布,香港政府享有对华人的“治权”,由于耆英一向希望与戴维斯保持友好关系而唯有屈从,自此英方亦取得香港的“治权”。

大失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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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斯任内以疯狂抽税而闻名,为了达到收支平衡,戴维斯除了以卖地作为政府收入外,又大肆征税,税项可谓名目繁多。他除了透过订立《土地登记条例》、《公众法饮肆及售酒领照营业条例》和《售盐鸦片当押业拍卖商营业牌照条例》等条例,对烟草酒精拍卖品婚姻墓碑等等征收税款外,更在1845年向妓女收取“妓捐”。

另外,戴维斯又曾在1844年8月透过订立《人口登记法例》,设置总登记官(Registrar General)和总登记官署(1913年改称“安抚华民政务司署”),对全岛进行殖民地成立以来,第一次的人口普查和户口登记,结果录得全岛人口共23,988人外,又不论洋人华人,一律征收人头税,每年洋人5元,华人1元,事件引致大批华人搬离香港岛,而随后各界停工罢市,人头税方才暂缓执行。大幅的征税、广州入城的问题,再加上潮湿的天气,使英国的管治陷入很大的困难。有见及此,当时的库政司罗拔·蒙哥马利·马丁(Robert Montgomery Martin)更曾一度私自向英国政府建议将香港归还清廷,不过后来他因故辞职,事件才搁置下来。总言之,戴维斯之重税政策招致英商的强烈不满,而不少人更联署去信伦敦作出投诉,结果成为他下台的一大导火线。

 
开埠初期的香港岛

赛马活动是英国人社交文化,为讨好在香港的英资,戴维斯任内开始定期举行赛马活动,他本人亦曾表示愿意捐出200元,设立一个“公使杯”,作为在赛事中胜出马匹的奖金,不过却因为英商马主们的杯葛,没有马匹参赛,“公使杯”被迫取消。从此事可想而知戴维斯任内声望之低下。

戴维斯与首席按察司晓吾(John Hulme)间的不和是他下台的直接原因。戴维斯与晓吾工作上早有矛盾。晓吾于1845年冬在海军少将柯讫郎在英舰“HMS亚金科特”(HMS Agincourt)号上举行的舞会上醉酒,戴维斯借机向英国政府告状,要求辞退晓吾。殖民地大臣回应指示戴维斯组成审议庭进行研讯,戴维斯遂委任由行政局议员组成的审议庭研讯,并自行担任主席,审议庭大多数成员并同时为控方证人。审议庭最后决定将晓吾辞退。晓吾返英时,大批外国商人到码头送行,表示对戴维斯不满。晓吾被辞退后返回英国,向伦敦政府投诉。审议庭的决定最后遭英国政府推翻,并促使戴维斯在1848年3月18日辞任总督一职,3月21日离开香港

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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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港督以后,戴维斯在1854年获KCB勋衔,于1876年的时候又获牛津大学颁授民法学博士学位。此外,他亦偶有发表著作。

戴维斯晚年退居于自己位于告罗士打郡的宅第好莱坞塔(Hollywood Tower),后于1890年11月13日在那里去世,享年95岁。戴维斯是历史上最长寿的香港总督,不过,他的死讯在香港却没有相关的报导,似乎他已经被香港人所淡忘。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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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斯在1822年迎娶埃米莉·韩费雷夫(Emily Hurnfravs)。埃米莉的父亲理查·韩费雷夫曾在印度孟加拉担任陆军中校。戴维斯与埃米莉育有4名孩子,分别是:

戴维斯于1867年第二度结婚,这次是露西·埃伦·洛克(Lucy Ellen Rocke),她的父亲在埃克斯茅(Exmouth)担任牧师。两人育有一名儿子:

香港第四任辅政司孖沙是其姨甥。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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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斯爵士之纹章。

以他命名的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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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戴维斯任内名声不佳,所以要到他卸任后的一段长时间,才有地名以他命名。

生平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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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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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ree Delicated Rooms (《十二楼·三与楼》,1815年)
  • An Heir in His Old Age (《老生儿》,1817年)
  • Chinese Novels (《中国小说选》,1822年)
  • Chinese Moral Maxims (《贤文书》,1823年)
  • The Fortunate Union (《好逑传》,1829年)
  • The Sorrow of Han (《汉宫秋》,1829年)
  • Poesis sinicae commentarii (《汉文诗解》,1834年)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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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Vocabulary, containing Chinese words and phrases peculiar to Canton and Macao, and to the trade of those places; together with the titles and addresses of all the officers of Government, Hong merchants, &c. &c. alphabetically arranged, and intended as an aid to correspondence and conversation in the native language.(《词汇表,包含限于广东澳门以及此两地贸易的中文词语和短语;兼按字母顺序排列的政府、十三行等等的全部官员的头衔和称呼,并欲成为以母语通信和交谈之裨助》,1824年)
  • The Chinese: A general description of the Empire of China, and its Inhabitants (《中国人:中华帝国及其居民概述》,1836年)
    • 中译本《崩溃前的大清帝国:第二任港督的中国笔记》[6]
  • Sketches of China (《中国见闻录》,1841年)
  • China: during the war and since the peace (《交战时期及媾和以来的中国》,1852年)
  • Chinese miscellanies : a collection of essays and notes (《中国杂记:散文和笔记集》,1865年)[7]
  • Shueypingsin : a story made from the Chinese romance Haoukewchuen (《水冰心:根据中国传奇故事<好逑传>改编》,1899年身后出版)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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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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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际音标:/ʤɒn ˈfɹɑːnsɪs ˈdeɪvɪs/
  2. ^ 鲁金. 香港西區街道故事. 香港: 三联书店: 69. 2021年12月1日 –通过Google Books. 
  3. ^   清史稿·卷三百九十四·列傳一百八十一. 维基文库. 
  4. ^ 展覽 - 常設展覽 - 三號展廳:清代海防(1644-1911). 香港海防博物馆. [2022-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04). 
  5. ^ 谭树林; 孔令云. 英國東印度公司廣州商館的漢語教學及其影響. 《文化杂志》. No. 97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 2016年 [2022-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 
  6. ^ 崩溃前的大清帝国:第二任港督的中国笔记. [2022-10-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05). 
  7. ^ Chinese miscellanies: a collection of essays and notes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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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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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者:
律劳卑勋爵
英国驻华商务总监(第一次)
1834年–1835年
继任者:
G·B·罗便臣爵士英语Sir George Robinson, 2nd Baronet
前任者:
璞鼎查爵士
第2任香港总督
1844年–1848年
继任者:
士他花利(署理)
前任者:
璞鼎查爵士
英国驻华全权公使
1844年–1848年
继任者:
文咸爵士
英国驻华商务总监(第二次)
1844年–1848年
前任者:
新创设
告罗士打郡荷里活的戴维斯从男爵
1845年–1890年
继任者:
弗朗西斯·贝利厄·戴维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