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连犯,是一个刑法学犯罪学的定义,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

大陆法系刑法
三阶层论
构成要件该当性

行为作为 · 不作为
结果
主观要件(故意 · 过失 · 意图
构成要件错误德语Tatbestandsirrtum · 不能犯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预备
继续犯 · 状态犯德语Zustandsdelikt

违法性

阻却违法事由
正当防卫 · 紧急避难 · 自救行为

罪责(有责性)-

心神丧失 · 精神耗弱
原因自由行为 · 责任能力
期待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假想防卫
法律认识错误 · 许可认识错误德语Erlaubnisirrtum

参与论
正犯间接正犯 · 共同正犯 ·
共谋共同正犯
共犯教唆犯 · 帮助犯
罪数论
想像竞合

吸收原则德语Absorptionsprinzip

实质竞合德语Tatmehrheit

数罪并罚 · 连续犯
加重原则德语Asperationsprinzip · 累加原则德语Kumulationsprinzip

-法条竞合-

特别法原则 · 辅助性原则 · 吸收犯
牵连犯

刑罚论
法定刑日语法定刑

死刑

无期徒刑 · 死刑缓期执行
有期徒刑 · 拘役
没收 · 从刑
罚金 · 科料(小额刑罚)

褫夺公权 · 剥夺政治权利

处断刑

自首 · 累犯

宣告刑

自由裁量权

-执行刑-

数罪并罚
易科罚金 · 缓刑
假释 · 减刑

保安处分
保护管束 · 驱逐出境 · 终身禁业
法律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 · 罪责原则
正当法律程序 · 比例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 平等原则
刑事诉讼 · 刑事政策
其他学说
四要件论
犯罪主体

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年龄 · 精神障碍

犯罪客体

法益
阻却违法事由
正当防卫 · 紧急避难

犯罪的主观方面

故意 · 过失
目的

犯罪的客观方面

危害行为作为 · 不作为
危害结果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预备

二阶层论

牵连犯是“法条竞合”的一种情形,即多项行为之中仅以与主要行为相关的法条定罪,而使与其他行为相关的法条不再适用,因此最终仅因一项行为宣告一罪;而非因多项行为实质竞合德语Tatmehrheit而宣告多罪或数罪并罚

特征包括有必须处于一个犯罪目的;行为人因此必须实施了数个行为,而且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在目的行为或者原因行为触犯了一个罪名的情况下,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另一个罪名。比如为了走私而骗购外汇、因受贿而徇私枉法等等[1]

对于牵连犯的处理上因具体罪名和情况而有特殊规定[2]。通常来说处理方式包括有[3]

  • 从一重罪处罚。比如抢劫、窃取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枉法裁判的,构成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等,采用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
  • 以法定的一罪处罚,比如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伪造的货币的,定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 法定数罪并罚。比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

延伸阅读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曙 阿儒汗. 职务犯罪案件与牵连案件的侦查管辖研究.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2年, (09期) [2014-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2. ^ 马济林. 谈“两个补充规定”有关牵连犯罪的新规定. 《法学》. 1989年, (07期) [2014-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3. ^ 庄劲. 从一重断还是数罪并罚——从牵连关系的限定看牵连犯的处断原则.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7年, (第1期) [2014-1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