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連犯,是一個刑法學犯罪學的定義,是指犯罪的手段行為或結果行為,與目的行為或原因行為分別觸犯不同罪名的情況。

大陸法系刑法
三階層論
構成要件該當性

行為作為 · 不作為
結果
主觀要件(故意 · 過失 · 意圖
構成要件錯誤德語Tatbestandsirrtum · 不能犯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預備
繼續犯 · 狀態犯德語Zustandsdelikt

違法性

阻卻違法事由
正當防衛 · 緊急避難 · 自救行為

罪責(有責性)-

心神喪失 · 精神耗弱
原因自由行為 · 責任能力
期待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假想防衛
法律認識錯誤 · 許可認識錯誤德語Erlaubnisirrtum

參與論
正犯間接正犯 · 共同正犯 ·
共謀共同正犯
共犯教唆犯 · 幫助犯
罪數論
想像競合

吸收原則德語Absorptionsprinzip

實質競合德語Tatmehrheit

數罪併罰 · 連續犯
加重原則德語Asperationsprinzip · 累加原則德語Kumulationsprinzip

-法條競合-

特別法原則 · 輔助性原則 · 吸收犯
牽連犯

刑罰論
法定刑日語法定刑

死刑

無期徒刑 · 死刑緩期執行
有期徒刑 · 拘役
沒收 · 從刑
罰金 · 科料(小額刑罰)

褫奪公權 · 剝奪政治權利

處斷刑

自首 · 累犯

宣告刑

自由裁量權

-執行刑-

數罪併罰
易科罰金 · 緩刑
假釋 · 減刑

保安處分
保護管束 · 驅逐出境 · 終身禁業
法律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 · 罪責原則
正當法律程序 · 比例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 · 平等原則
刑事訴訟 · 刑事政策
其他學說
四要件論
犯罪主體

責任能力
刑事責任年齡 · 精神障礙

犯罪客體

法益
阻卻違法事由
正當防衛 · 緊急避難

犯罪的主觀方面

故意 · 過失
目的

犯罪的客觀方面

危害行為作為 · 不作為
危害結果
未遂 · 既遂 · 中止 · 預備

二階層論

牽連犯是「法條競合」的一種情形,即多項行為之中僅以與主要行為相關的法條定罪,而使與其他行為相關的法條不再適用,因此最終僅因一項行為宣告一罪;而非因多項行為實質競合德語Tatmehrheit而宣告多罪或數罪併罰

特徵包括有必須處於一個犯罪目的;行為人因此必須實施了數個行為,而且數個行為之間存在手段行為與目的行為、原因行為與結果行為的牽連關係。在目的行為或者原因行為觸犯了一個罪名的情況下,手段行為或結果行為又觸犯了另一個罪名。比如為了走私而騙購外匯、因受賄而徇私枉法等等[1]

對於牽連犯的處理上因具體罪名和情況而有特殊規定[2]。通常來說處理方式包括有[3]

  • 從一重罪處罰。比如搶劫、竊取國有檔案,又構成其他犯罪的。因受賄而徇私枉法或枉法裁判的,構成受賄罪徇私枉法罪等,採用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
  • 以法定的一罪處罰,比如偽造貨幣又出售、運輸偽造的貨幣的,定偽造貨幣罪,從重處罰。
  • 法定數罪併罰。比如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罪,並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的,數罪併罰。

延伸閱讀 編輯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張曙 阿儒汗. 职务犯罪案件与牵连案件的侦查管辖研究. 《中國刑事法雜誌》. 2012年, (09期) [2014-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2. ^ 馬濟林. 谈“两个补充规定”有关牵连犯罪的新规定. 《法學》. 1989年, (07期) [2014-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3. ^ 莊勁. 从一重断还是数罪并罚——从牵连关系的限定看牵连犯的处断原则. 《甘肅政法學院學報》. 2007年, (第1期) [2014-12-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