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华民国县市改制直辖市

台灣在2010年進行的地方行政區調整措施
(重定向自縣市合併
台湾直辖市分布图(2014年12月25日起)

2010年中华民国县市改制直辖市,俗称五都改制[1]五都升格[注 1][2]、或迳称为县市合并[3],为中华民国调整其行政区划,将部分原台湾省改制、合并改制或与原有直辖市改制为新直辖市的措施,于2010年12月25日实施。这也是台湾在1950年设置5市16县后,首次大规模的行政区划调整。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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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现今之行政区划成型于日治中期的1920年代,当时日本当局针对全台湾划分为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等五州以及花莲港厅台东厅澎湖厅等三厅。1945年台湾进入中华民国时期后,沿用日治时期既有之行政区划范围,将重新切分为数,县之下的则直接承袭日治时期之庄、街,边界无大幅调整;但原有的州辖市脱离县,改为与县同级的省辖市,同时增设隶属于县之下的县辖市,埋下后来调整行政区的远因。

在台湾改隶中华民国之初,台湾人口最多的台北市人口也仅30万余(详见台湾城市历史人口),市的行政区范围比起地理上的市区大上许多。但随着半世纪的发展,至2010年人口超过百万的都会区就有五处,当年的行政区就显的过度狭小。期间虽有部分县的乡镇并入直辖市,但仍有市区连绵至邻近县份、但分属不同县市管辖之状况。又由于直辖市与省辖县市所能获得之补助款不同,往往导致省市界两侧无论在基础建设、教育、交通有显著不同的情况,于是陆续有行政区大幅改制的呼声。

改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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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发表计划,预定将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当时的两省两市重新划分为六省三市一特区,但未实现。此后陆续有政治人物提出相关见解,例如“三都十五县”(马英九[4]、“四省两特区双首都”(吕秀莲)及“六星计划”(谢长廷[5][6]。其共同点在于整并过多的县、扩大既有的范围、以及中部再设一处直辖市。

“三都十五县”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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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行政区改制,根本上继承自三都十五县构想,其最初为2000年连战首度参选中华民国总统时所推出的政见之一。尔后,复为马英九担任中国国民党主席期间所提之政见,于就任中华民国总统(2008-2016)后成为重大施政方针之一;大致方向为台湾北、中、南各设一直辖市,其余省辖市与县合并。

马英九上任总统后推动《地方制度法》修订,赋予地方县市政府经议会同意后有权申请升格,再由中央政府做最后定夺。由于《地方制度法》规定直辖市门槛之一为人口需125万以上,符合的台北县桃园县彰化县在会议通过后即送件内政部。人口不符者则以“合并升格”方式达成,如台中县台中市云林县嘉义县台南县台南市等;较为特别者为高雄县,虽然相邻的高雄市已经为直辖市,仍以合并方式申请改制。

改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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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波审查于2009年6月23日进行,在学界及官方组成的审查委员开会后,无异议通过台北县、台中市县及高雄市县改制,其余均被驳回。

特别的是台南县市合并案以历史文化优势获得部分委员发言表达支持。由于意见未有共识,遂呈至行政院再次审议。同月29日再召开的会议中,行政院认为台南市县“为南部地区的产、学、研科技重镇。未来合并改制后,将可作为云嘉南地区的核心都市”等理由,宣布通过台南县市合并案。最后的定案与原本“三都十五县”的构想亦有不同:

  • 台北县升格改制为新北市
  • 台中县市合并改制为台中市
  • 台南县市合并改制为台南市
  • 高雄县市合并改制为高雄市
  • 其余县市均驳回
    • 但桃园县2012年再次申请改制,并审查通过。

改制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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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都合并改制案确定后,仍有争议存在,并遭到当时在野党民主进步党的抨击。其中最广泛讨论的是:五个直辖市的总人口将占全国60%以上,其他县市的资源会因大都市升格而被稀释并造成边缘化,城乡发展可能将有更大的落差。在直辖市内部方面,某些区域更不在都市化范围内,有五都总面积过大的质疑[7]

除此之外,若依照马英九先前提出之三都十五县政策,台北市、台北县以及基隆市将进行合并改制为直辖市。然实际上仅台北县独立升格为新北市,“市中有市”的规划导致基隆市分治而不直接合并,且或有遭边缘化的可能[8]。另外根据中华民国的《地方制度法》,省辖县市人口突破200万即有成为直辖市资格。然桃园县人口数已经在2010年6月7日(五都改制正式生效前)突破200万人,因此有升格之呼声。最后中央以“准直辖市”之规定,准用该县相当于直辖市的编制与财税。但辖内仍有为何无法正式升格之质疑。最终桃园县在2014年12月25日升格为直辖市,改名为桃园市[9]

台南市一度提议将合并后市名改为“台南府”、“台南府市”或“新南市”[10] 的构想,但行政院核定名称为“台南市”不变。另外由于改制会造成既有自治乡镇市公所,改为不具法人身份、市政府派出机关区公所,在行政院于2009年6月通过后的一年余内,各县市部分民代据此而提出撤销案[11],但因法令无退场机制而未成,并随着2010年底正式实施而无后续讨论。而屏东县则曾有屏东市长叶寿山主张“高屏合都”、屏东县并入高雄市的构想[12]

改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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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承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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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政部表示,县市合并后的新直辖市,原有的资产、负债、人员及其他权利义务,由改制后的直辖市概括承受。但县市合并后,既有的自治法规会随之废止,本质上应视为原有的市、县同时消灭,再成立新直辖市[13]

以高雄市为例,虽原先即为直辖市。但与高雄县合并改制后,首任民选市长仍从第1届开始计算,故并非高雄县“并入”高雄市,而是两者合并再改制。而台南市在合并改制后,市办重划区亦重新编号:例如台南直辖市第二期重划区为东区平实营区重划区,而台南省辖市时代的第二期重划区位于南区桶盘浅。

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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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定改制之市县,其首长及议员之任期顺延至2010年12月24日,以衔接直辖市改制。另外由于法律规定直辖市之区长一律官派,故既有县之下的乡镇市选举则不再进行。另又在2010年1月修正《地方制度法》,其中第58条规定长可转任区长一任,但排除涉案且已起诉、已连任二届、依法代理之原乡镇市长转任。

行政区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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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印制“区”贴纸以更正门牌(摄于台南市永康区网寮邮局
 
五都改制的身份证地方码更新

配合改制直辖市,县市之下的乡镇市行政区亦随之改制。初期仅就乡镇市为区、村改为里,其余街路则不变。政府印制多款配色的“区”、“里”贴纸发放直辖市各户,由民众自行更正门牌。另中华民国国民身份证户口名簿等证明文件仍有效力,暂不更换。

门牌整编与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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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台湾各乡镇市有许多常见路名(如中正路中山路等),改制直辖市后变成市内有多处同名道路。为此,政府单位积极宣导加注区名,以利识别;另外过去同一道路因跨越县市而有不同名称,目前也极积整并,最具代表的例子是台中市台湾大道和新北市的新北大道

公路编号也成为问题:原先《公路法》仅有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四种等级,导致既有县道、乡道因改制后不再位于县、乡内,因不再适用法律导致需解编,进而造成指示不明等问题。为此,交通部配合研议修正该法,拟新增市道、区道两种,市道、区道之编号将维持原有县、乡道之编号[14]

另外,2010年12月24日17时至同月27日上午8时,因户政事务所需更新改制后的资料,期间不受理户籍案件。改制后的户口名簿,会加注“民国99年12月25日合并改制”字样。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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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改制亦影响台北、高雄捷运站名:

  • 台北捷运松山新店线新店市公所站(新北市):于2011年2月更名新店区公所站,成为台北捷运已经通车路线变更中文站名的首例;
  • 高雄捷运橘线市议会站(高雄市):由于新高雄市议会成立于原高雄县议会址,在议会新址附近的凤山西站,加注“高雄市议会”副站名。旧址的市议会站,则长期未更名[15],直至2024年才正名“前金”。而部分公路客运原为跨县市行驶,在合并以后亦改为市区公车;另外,原台北市、高雄市、金门县、连江县四个地方监理机关,统一收归中央政府,改由交通部公路总局办理。

高级中等学校改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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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中初为省级管辖,因此台北市及旧高雄市于升格直辖市后,先后接手辖区内的省立学校(省立学校在冻省之后移交中华民国教育部管理改隶国立)。理论上县市改制直辖市时应配合改隶为市立,教育部原规划2012年8月完成移交。然而由于改隶后,学校的支出将由各市承受。在考量财力等因素后,各市政府纷纷要求暂缓相关作业,高中职校方亦担心地方财力不足以支持校务运作[16]新北市政府于2013年1月1日接管辖区内国立高级中等学校(惟国立华侨高级中等学校性质特殊仍属国立)、台中市政府于2017年元旦改隶、桃园市政府于2018年1月1日完成改隶,目前仅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仍未接手(高雄仅原高雄县地区高中职)。

另学校改隶后将造成重复校名问题,例如台中市国立大里高级中学台中市立大里高级中学新北市国立三重高级中学新北市立三重高级中学[17]。国立三重高中经过校务会议投票,已经更名为新北市立新北高级中学;国立大里高中则重启2000年经费因素而停止的附属中学改隶案[18],于2014年改隶为国立中兴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国中小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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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台中、台南、高雄采市县合并,故部分国中小出现校名重复问题。国小部分因全称为○○市△△区国民小学,因此较无问题。

民间组织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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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包含内政部主管之合作社、人民团体、工业团体、商业团体、教育会、其他自由业团体(公会);教育部主管之教师会;行政院的劳工委员会主管之产业工会、职业工会,以及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主管之农会、渔会等。原来根据工业团体法、商业团体法、教育会法及相关自由业团体组织、农渔会规定,每一直辖市、县市仅能有一个职业团体。因此,原来倾向要求合并改制县市之相关团体,应在改制后,进行合并。

不过根据联合国人权两公约的精神,组成人民团体不能限制每一区域仅能存在一个同质性团体。因此目前规划,除农渔会、自由业公会外,所有人民团体均能继续独立设置。至于教师会部分,由于即将因教师法修法可组成教师职业工会,因此部分直辖市教师会将不硬性强制合并。

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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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末,时任行政院院长赖清德提出再次重划行政区的构想[19][20]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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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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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事实上仅有四个“都”改制升格,因台北市本即直辖市,行政区并无变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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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五都改制相關自治法規適用公告. 教育部 法规委员会. [2014-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30) (中文(繁体)). 
  2. ^ 卓怡君. 五都升格 營建、水泥起高樓. 自由时报. 2010-12-27 [2012-1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07) (中文(繁体)). 
  3. ^ 配合部分縣市合併或改制為直轄市. 行政院主计总处. 2010-05-11 [2011-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6) (中文(繁体)). 
  4. ^ 王寓中. 三都十五縣 馬大選政見. 自由时报. 2009-04-04 [2022-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3) (中文(繁体)). 
  5. ^ 范正祥. 呂提4省2特區. 自由时报. 2005-08-28 [2022-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23) (中文(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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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田习如. 一場拉大貧富差距的爭資源大賽. 财讯. 2009-08-03 [2011-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8-13) (中文(繁体)). 
  8. ^ 俞肇福. 藍推北北基合併 綠批變來變去. 自由时报. 2010-12-11 [2020-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6) (中文(繁体)). 
  9. ^ 桃園縣變桃園市 12月25日升格. 中央通讯社. 2014-12-15 [2022-1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4) (中文(繁体)). 
  10. ^ 大台南合併後改稱“新南市” 台南縣議會通過. 台海网. 2010-06-26 [2015-10-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9) (中文(简体)). 
  11. ^ 大台南起波瀾 台南縣大動作擬提案撤銷合併升格. 东南网. 2010-06-22 [2015-10-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9) (中文(简体)). 
  12. ^ 郭芷瑄. 屏市掛看板 大打高屏合都. 大纪元. 中央通讯社. 2010-11-24 [2011-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中文(繁体)). 
  13. ^ 高雄縣市同時「消滅」 高縣府:合併成新高雄市. NOWnews今日新闻. 2009-12-17 [2022-11-23] (中文(繁体)). 
  14. ^ 交通新聞稿 因應五都改制及強化公路管理機制配合修正公路法. 中华民国交通部. [2022-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3) (中文(繁体)). 
  15. ^ 周昭平. 議會遷鳳山 高捷增副站名. 苹果日报. 2011-10-07 [2011-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0-09) (中文(繁体)). 
  16. ^ 洪敬浤; 郑惠仁. 緩! 國立改市立 高中職:別急. 联合晚报. 2010-12-22 [2015-04-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5) (中文(繁体)). 
  17. ^ 喻文玟; 吴文良. 爭!同名高中搶正名. 联合晚报. 2010-12-22 [2012-0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7-11) (中文(繁体)). 
  18. ^ 國立大里高級中學獲通過改隸為國立中興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国立中兴大学研发处. 2013-07-30 [2015-12-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8) (中文(繁体)). 
  19. ^ 林宛谕; 张家乐; 洪敬浤. 呼應賴揆 中彰投挺行政區重劃. 联合新闻网. 2017-12-29 [2018-0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1) (中文(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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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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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