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联邦制国家的“中央政府”,在此一政府体制中,由数组成联邦,但在处理内部事务上各邦则维持独立[1]。联邦政府通常出现于中央政府对地方掌控力较低的国家,或出现在地方意识强的国家。和中央集权制相对,联邦制为一种地方分权制,邦让渡部分权力予以联邦,彼此无上下隶属关系,邦政府自己就是自己的中央政府,邦内部也设行省(例如:1918年以前的德意志帝国普鲁士王国黑森大公国等),其宪法将绝大多数的政府权力分配给邦,而联邦政府只能负责有限的事务,但是联邦中央通常都保留对于军事外交财政的权力。联邦政府通常是联邦制国家成员权力自下而上授权的结果。

目前实行联邦制的国家 编辑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另外还有  俄罗斯  加拿大  印度  巴西  澳大利亚  阿根廷等国家也实行联邦制,现时实行联邦制的国家有27个。

国家 联邦政府 政区 国家领导人 领土
  阿根廷 阿根廷政府 23省、1联邦特区 阿根廷总统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 6州、1领地、1首都特区 澳大利亚总理  
  奥地利 奥地利联邦政府 9联邦州 奥地利总理  
  比利时 比利时政府 3语区、3地区 比利时总理  
  波黑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政府 2共和国、1特区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主席团  
  巴西 巴西政府 26州、1联邦地区 巴西总统  
  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政府 10省、3地区 加拿大总理  
  科摩罗 科摩罗政府 3自治岛 科摩罗总统  
  埃塞俄比亚 埃塞俄比亚联邦政府 9州、2直辖市 埃塞俄比亚总理  
  德国 德国政府 16联邦州 德国总理  
  印度 印度政府 29邦、6联邦属地、1国家首都辖区 印度总理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联邦政府 13州、3联邦直辖区 马来西亚首相  
  墨西哥 墨西哥政府 31州、1联邦区 墨西哥总统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政府 4州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总统  
  尼泊尔 尼泊尔政府 14专区 尼泊尔总理  
  尼日利亚 尼日利亚政府 36州、1联邦首都地区 尼日利亚总理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政府 4省、4联邦直辖区 巴基斯坦总理  
  俄罗斯 俄罗斯联邦政府 22自治共和国、46州、9边疆区、4自治区、3联邦直辖市、1自治州 俄罗斯联邦总统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基茨和尼维斯政府 2地区、14教区 圣基茨和尼维斯总理  
  伊拉克 伊拉克联邦政府 19省、1自治区 伊拉克总理  
  索马里 索马里联邦政府 18州、1直辖市、8联邦成员国 索马里总统  
  苏丹 苏丹政府 18州 苏丹总统  
  南苏丹 南苏丹政府 28州 南苏丹总统  
  瑞士 瑞士联邦政府 26州 瑞士联邦委员会  
  阿联酋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 7酋长国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总统  
  美国 美国联邦政府 50州、1联邦特区、2自由邦、7属地 美国总统  
  委内瑞拉 委内瑞拉政府 23州、1首都特区、1联邦属地 委内瑞拉总统  

参考文献 编辑

  1. ^ 艺术与建筑索引典—联邦政府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1-11-14. 于2011年4月11日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