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
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简称禁限制水域,是中华民国政府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设定的禁止中国大陆籍船舶进入的海域。范围与中华民国领海重叠,但不完全相同,法源亦不相同[1][a]:13。
台湾研究者称,中国大陆籍船只在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航行,无法要求比照国际法(海洋法)上的权利,如无害通过权[a]:13。
2010年代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部门将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称为“敏感海域”[2][3]或“敏感水域”[4]。2024年金门近海快艇翻覆事故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部门公开否认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的存在[5]。
历史
编辑1949年6月起,中华民国政府开始执行关闭政策,长期控制、军事封锁台湾海峡,中华民国海军可搜捕、击毁中国大陆籍军民船只。至1970年代,中国大陆籍军民船只长期避免通过台湾海峡。随中国人民解放军实力逐步增强,方才突破中华民国海军的军事封锁。1974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队首航台湾海峡。1979年5月,中国大陆籍民用货船在台湾海峡复航。9月12日,中华民国政府发布公告中止《戡乱时期截断匪区海上交通办法》,被视为法理上终止关闭政策[6]:99。1983年11月,中国大陆籍客轮在台湾海峡复航。
1987年7月,中华民国政府宣布台湾解严。11月,开放两岸探亲。两岸民众交流日益频繁的同时,中国大陆籍船只大量进入台湾地区海域捕渔、从事非法交易。在此背景下,1988年2月,赵少康在立法院提案,即日后成案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以规范两岸人民活动及各项事务[7]:32—33。
1992年1月15日,中华民国交通部交法发字第8101号令废除了允许中华民国海军、中华民国空军搜捕、击毁中国大陆籍船只的《投匪资匪之轮船公司及船只紧急处置办法》。7月16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7月31日,李登辉签署总统令公布,自1992年9月18日起施行。10月7日,中华民国国防部依《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二十九条,公告“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范围[7]:33。11月7日,金马结束战地政务实验时期,两地解严。
1998年6月24日,中华民国国防部第一次修正“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范围[b]。2004年6月7日,中华民国国防部发布(93)猛狮字第0930001493号公告,第二次修正“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范围[c]。两次公告变动,变动范围不大[7]:33—34。2018年5月25日,公告修正台湾、澎湖及东沙地区限制、禁止水域范围及事项,同年6月1日生效[8]。2024年金门近海快艇翻覆事故发生后的2月19日,中天电视《大新闻大爆卦》中,前立委郭正亮引述曾在小金门担任少将师长的栗正杰的说法称,中华民国国防部最初公告的“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范围是根据机枪射程范围设定。如果大陆船舶进入机枪射程范围,若另有目的,就会造成安全疑虑[5]。
2000年代后,中国大陆籍渔船越界进入限制或禁止水域捕鱼、割盗渔具更为常见[9]。2015年4月21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案,提高第80-1条的罚锾金额,用以吓阻越界的中国大陆籍渔船[a]: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应对
编辑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主权主张,“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范围内。
1992年1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下发《关于我商船航行以台湾海峡问题的批复》,回复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为保证船舶的安全,在选择航线时,不要选择台湾海峡中线以东的海域和国民党占驻岛屿10海里以内的海域。航行中也不要进入上述海域。”
2000年代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在实务中,将之称为“敏感海域”。2004年8月10日,中共福建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在连江县筱埕镇定海村启动“涉台教育进渔村”,引导渔民“掌握和了解与台湾有关人员接触应注意的问题和到敏感海域作业可能引发的后果等”,并将向福建全省沿海渔村推开[11]。次年7月,活动仍在持续[9]。2017年4月2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渔业厅对连江县海洋与渔业部门及苔菉镇、黄岐镇、筱埕镇、安凯乡、琯头镇进行约谈,要求连江县遏制当地渔船到敏感海域作业。4月30日,连江县人民政府下发《通知》,提及对进入敏感海域渔民的管理、处罚、惩戒[2]。2022年7月,福建省漳州市、石狮市(隶属泉州市)、浙江省台州市的政府部门陆续要求当地渔民“严禁进入敏感水域”。石狮市渔民称“有关部门口头指示勿靠近钓鱼岛和台湾的近海。”[4]2023年1月,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联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福州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移动公司等在当地展开活动,强调“不得前往敏感海域等安全注意事项”[3]。
2024年金门近海快艇翻覆事故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部门公开否认“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的存在[5]。2024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陈斌华表示,“民进党利用‘2.14恶性撞船事件’,站队美国,并支持美方所谓的台海‘国际水域说’,企图将台湾海峡国际化”,强调海峡两岸都是中国的领土,中国对台湾海峡享有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国国内法,台湾海峡水域分别为中国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不存在所谓的“国际水域”;他补充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规定,其他国家的船舶可以“无害通过”台湾海域部分水域,台湾海峡一直是全球贸易最繁忙的运输通道之一[12][13]。
相关规定
编辑现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二十九条,“大陆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运输工具,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进入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台北飞航情报区限制区域。前项限制或禁止水域及限制区域,由国防部公告之。第一项许可办法,由交通部会同有关机关拟订,报请行政院核定之。”
第三十二条,“大陆船舶未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限制或禁止水域,主管机关得径行驱离或扣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员或为必要之防卫处置。前项扣留之船舶、物品,或留置之人员,主管机关应于三个月内为下列之处分:一、扣留之船舶、物品未涉及违法情事,得发还;若违法情节重大者,得没入。二、留置之人员经调查后移送有关机关依本条例第十八条收容遣返或强制其出境。本条例实施前,扣留之大陆船舶、物品及留置之人员,已由主管机关处理者,依其处理。”
各限制或禁止水域
编辑各限制或禁止水域的范围及事项公告,参见中华民国海洋委员会综合规划处于民国108年12月出版的[14]:1446后一页《海洋法令汇编》,民国112年3月发布《海洋法令汇编再版》[15]。
水域范围仅涉及台湾、澎湖、东沙、金门、东碇、乌坵、马祖、东引、亮岛、南沙地区,未涉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中沙群岛以及除太平岛以外的南沙地区。
台湾、澎湖、东沙地区限制禁止水域
编辑- 台湾、澎湖、绿岛、兰屿、彭佳屿、小琉球、七星岩及东沙地区之禁止水域范围与领海范围(自领海基线起12浬海域)一致,限制水域范围则与邻接区(中国大陆称毗连区)范围(自领海基线起24浬海域)一致。
金门地区限制禁止水域
编辑马祖地区限制禁止水域
编辑南沙(太平岛)地区限制禁止水域
编辑备注
编辑- ^ 1.0 1.1 1.2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台湾警察专科学校合办2015年‘海域执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中,姚洲典、伍姿蓉撰写的论文《维护渔权探讨防制与查处大陆渔船越界之因应对策》[10]。
- ^ 限缩马祖地区限制禁止水域范围,水域改为由南竿与莒光各自向外延申4-6km。
- ^ 扩张东沙群岛与东碇岛限制禁止水域范围,东沙群岛限制禁止水域由向外延申4-6km改为12-24nmi,东碇岛限制禁止水域由向外延申3-5km改为4-6km。
- ^ 4.0 4.1 4.2 4.3 4.4 4.5 相关水域完全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点连线内侧,即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
- ^ 5.0 5.1 5.2 5.3 5.4 5.5 相关岛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划定的领海基点,相关水域分别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与领海。
注释
编辑- ^ 丁世杰. 金門禁限制水域與台灣領海 法源及範圍並不相同. 中时新闻网. 2024-02-18 [2024-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1) (繁体中文).
- ^ 2.0 2.1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敏感海域渔船管理工作的通知. 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2017-04-30 [2024-03-04] (简体中文).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敏感海域渔船管控工作的通知 连政办〔2017〕136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当前两岸形势复杂敏感,台湾有关方面加大了对大陆“越界”捕捞的抓扣和处罚力度。2017年4月7日[……]4月20日,省渔业厅对我县海洋与渔业部门及苔菉镇、黄岐镇、筱埕镇、安凯乡、琯头镇进行约谈,要求我县遏制渔船到敏感海域作业;4月30日[……]。对我被抓扣的渔船,台湾有关方面依据2015年修订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处以较重罚金并视情况没收渔船,造成我渔船民愈加抗拒其临检与抓扣,极易因之引发两岸海上冲突事件。针对台海形势和两岸沟通渠道的新变化,为贯彻落实国台办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我渔船民被抓扣和海上冲突[……]五、加强监控值守。沿海乡镇和县海洋与渔业局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提醒规劝渔船不要前往敏感海域。六、强化海上执法。县海洋与渔业局与边防部门要加大海上巡查力度,形成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特别要加强对重点海域的巡查,防范和规劝渔船民不要到敏感海域作业。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重要节点不出事。七、加大处罚力度。县海洋与渔业局对未开启使用安全应急终端的,第一次扣减当年50%的燃油补助,第二次扣除当年全年的燃油补助;对不服从渔业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劝离指令的,扣除当年全年的燃油补助;对被台湾抓扣回港后的涉事渔船停航整顿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2000以上2万以下罚款,暂扣渔业船舶船长职务船员证书6个月以上2年以下,扣除当年全年的燃油补助;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渔业船舶船长职务船员证书,吊销渔船捕捞许可证;属于涉渔“三无”船舶的一律拆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八、加强综合惩戒。沿海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制约措施和惩戒制度,对发生赴敏感海域被抓扣的渔船民在涉渔项目立项、审批、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和政策性资金、资格审查、授予荣誉等方面,依法依规严格限制或禁入。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引导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渔民群众互助保障组织等机构(组织)按照风险定价原则,提高贷款利率和保障费率,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险等服务。同时,取消其享有渔船更新改造资金补助资格,对发生赴敏感海域被台湾方面抓扣渔船所挂靠的公司,限制其在被抓扣时起一年内购置或挂靠渔船。九、有效处置事件[……]
- ^ 3.0 3.1 苔菉镇开展渔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来源:连江县苔菉镇人民政府. 2023-11-22 [2024-03-04] (简体中文).
11月22日上午,苔菉镇联合福州海事局、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上海海图中心、移动公司等在苔菉村委会开展“海事航保进渔村渔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苔菉镇各村、渔船组织化公司工作人员及渔船民代表等80余人参加活动。活动中,福州海事局宣讲防范商渔船碰撞专题宣教培训,苔菉镇进一步强调渔船要配齐职务船员、船员持证上岗、出港作业要开启宽带入海设备、夜间锚泊要加强值班瞭望、不得前往敏感海域等安全注意事项。现场,[……]
- ^ 4.0 4.1 许懿安. 日媒:中國禁止漁民進入「敏感海域」 或指釣魚島周邊. 香港01. 2022-08-15 [2024-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3) (繁体中文).
中国渔民在等待休渔期结束,而福建省石狮市有关部门7月向渔业人员发出通知。该省漳州市、浙江省台州市的部门也在7月于网站上发出了“严禁进入敏感水域”等通知。石狮市一名50多岁渔民称有关部门口头指示勿靠近钓鱼岛和台湾的近海。
- ^ 5.0 5.1 5.2 丁世杰. 金門禁限水域如何劃定? 郭正亮驚爆:機槍射程範圍. 中时新闻网. 2021-06-10 [2024-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21) (繁体中文).
- ^ 林宏一. 结论 (PDF). 《封鎖大陸沿海──中華民國政府的「關閉政策」,1949-1960》 (硕士论文). 国立政治大学. 2009-06-00 [2024-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1) (繁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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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照坤(撰稿编辑). 中進逼我管轄權 學者:堅守立場訴諸國際. 中央广播电台网站. 2024-02-20 [2024-07-22] (繁体中文).
- ^ 9.0 9.1 大陸福建台辦高分貝呼籲大陸漁民不要到「敏感海域」作業. 马祖日报网站. 2005-07-17 [2024-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4) (繁体中文).
- ^ 2015年海域執法學術與實務研討會 (PDF).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2019-04-02 [2024-03-0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0-11-01) (繁体中文).
- ^ 记者:陈国明. 秦欣 , 编. 闽“涉台教育进渔村”活动连江筱埕镇定海村启动. 中国新闻网. 2004-08-11 [2024-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04)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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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进党当局站队美国所谓台海“国际水域说” 国台办:“卖台”无底线. 海峡之声. [2024-03-25].
- ^ 14.0 14.1 14.2 14.3 14.4 海洋委员会综合规划处 (编). 參、海洋事務有關之行政規則及函釋;一、海域範圍[……]臺灣、澎湖及東沙地區限制、禁止水域範圍及事項公告 3-6 金門地區限制、禁止水域範圍及事項公告[……] (PDF). 《海洋法令彙編》. 中华民国·高雄市: 海洋委员会. 2016 [2024-07-21]. ISBN 97895754336635 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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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帮助) (繁体中文). - ^ 15.0 15.1 15.2 15.3 15.4 參、海洋事務有關之行政規則及函釋;一、海域範圍 3-3;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區外界線 3-3 臺灣、澎湖及東沙地區限制、禁止水域範圍及事項公告 3-6 金門地區限制、禁止水域範圍及事項公告 3-9 馬祖地區限制、禁止水域範圍及事項公告[……] (PDF). 《海洋法令彙編再版》. 中华民国. 2023 [2024-07-21]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