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山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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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山事件,是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一宗引发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与大日本帝国朝鲜总督府间冲突的事件[1]

朝鲜人挖的引水渠

背景与经过 编辑

租地争执 编辑

1931年4月间,中华民国农民郝永德租得长春县乡三区万宝山地方萧翰林、张鸿宾等生熟荒地约500晌(每晌等于2,400公分步)[2],租约最后一条订明:如县政府不准,该约仍作无效[3]:117。成立长农稻田公司未经政府批准骗取万宝村附近12户农民的土地,并违法转租给李升薰等188名朝鲜人耕种水稻。这些朝鲜人开掘由马家哨口姜家窝堡止长达20里的水渠,截流筑坝。这一工程损害了当地53户农民熟地40余,侵害了当地农户的利益。5月20日马家哨口200余农民上告。吉林省政府第1273号《指令》批示:“朝侨未经我当局允许,擅入农村,有背公约,令县公署派员同当地警察,前往劝阻,令朝侨出境。”[4]

 
日本派遣的警察

朝鲜人随即准备撤走,事情本可结束之时,日本驻长春领事田代重德派遣日本警察到现场“保护朝鲜人”,制止朝鲜人撤走,且限令于7月5日前完成筑渠。7月1日,中国农民400余人联合起来平沟拆坝。7月2日,日本警察镇压平沟的中国农民,双方对峙,后日本增武装警察。在日本军警保护下,工程于7月5日完成。

制造假新闻与煽动暴力 编辑

 
万宝山事件的冲突现场

同时,日本通过《朝鲜日报》记者金利三捏造假新闻,称200多朝鲜人在万宝山被杀,后又说被杀的朝鲜人数增加到800多,从而掀起朝鲜半岛大规模的排华活动。[来源请求]

 
漫画 倭奴嗾使鲜人惨杀我同胞之血痕

日本大造舆论,致电朝鲜各报称中国当局驱逐朝鲜人,在万宝山中国农民屠杀朝鲜人等,7月3日,朝鲜仁川外里数十名朝鲜人向华侨开办的商店、理发馆投掷石块。中国驻仁川华侨事务所蒋主任到当地日本警察署交涉,要求制止,但报纸仍煽动反华情绪,朝鲜人到处撒传单开会聚众,晚8时,两三千朝鲜人见华侨就打,除一条中国街外所有华侨商店、菜园等均被捣毁。7月4日晚9时左右,朝鲜人于外里呜锣聚众,5000人手持木棒、铁棍、刀斧到处袭击。晚9时30分在京城府外新堂里100余名朝鲜人与40名中国人冲突、朝鲜人1名死亡中国人1名重伤,中国人住宅被纵火[5],7月5日为止,仁川华侨被杀3人,伤二三十人,财产损失日金9万多元。 7月5日晚7时,平壤朝鲜人手持棍棒、刀斧、石块等袭击华侨,打砸抢烧杀。7月9日统计,平壤华侨死109人,伤163人,失踪63人,损失财物日金254.5万元。

随后釜山元山新义州等地也出现针对华侨的打砸抢烧。许多华侨越境回国,到7月10日达4,500人,7月底超过全朝鲜华侨三分之一回国。这些华侨皆头破血出,身无长物。中国报刊抨击日本人唆使朝鲜人袭击中国人,并画了漫画。7月11日万宝山完成通水。田代重德领事称“鲜农五十余名欢喜连呼万歳,我等永久死守该地”。

事后 编辑

朝鲜华侨共计被杀142人,伤546人,失踪91人,财产损失无数。7月14日,金利三在《吉长日报》上发表“谢罪声明书”,且承认自己捏造了假新闻,并指出是受日本领事馆愚弄。日本阴谋败露,派出日本警察署朝鲜族巡捕朴昌厦,暗杀金利三灭口。

中日政府为此事进行了12次交涉谈判,但当地农民权益并未得到补偿,7月23日蒋介石发表告全国同胞一致安内攘外书,称“粤桂倡乱,石友三叛变,暨赤匪肆虐,以及朝鲜侨胞之惨案,四者互为因果。叛徒军阀,唯恐赤匪之肃清也,乃出兵以援之,叛变以应之。帝国主义者唯恐军阀之消灭,中国之统一也,乃惹起外交纠纷,以牵制之。”后九一八事变发生。

日本政府的万宝山事件机密资料 编辑

题"万宝山农场事件"的分类番号
B02030167000 表纸 1照片 B02030167100 1页-33页 照片 B02030167200 1页-22页 照片 B02030167300 1页-17页 照片
B02030167400 1页-41页 照片 B02030167500 1页-26页 照片 B02030167600 1页-32页 照片 B02030167700 1页-32页 照片
B02030167800 1页-29页 照片 B02030167900 1页-29页 照片 B02030168000 1页-26页 照片 [ 朝鲜被难华侨报告书(中文)]
 
平壤排斥中国人暴动

日方观点 编辑

日本一直认为这一事件是偶发性事件,将其作为个案看待,否认与其他中日冲突有关。[来源请求]

事后 编辑

 
万宝山鲜人农民部落
 
日本警察保护朝鲜人

事后在满洲的朝鲜人受中国人报复,逃往铁道沿线避难[8]。直至北满水灾。

避难民概数 编辑

1932年(昭和7年)11月朝鲜总督府派遣员推定。

地域 避难民概数
哈尔宾 (水害) 4,000
哈尔宾 (匪害) 2,000
铁岭 (匪害) 600
开原 (匪害) 1,200
四平街 (匪害) 800
新京 (匪害) 800
安东 (匪害) 1,600
吉林 (匪害) 2,200
盘石 (匪害) 1,200
蚊河 (匪害) 1,300
敦化 (匪害) 1,500
奉天 (匪害) 4,000
抚顺 (匪害) 3,000
山城镇 (匪害) 9,000

注释 编辑

  1. ^ 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著. 中国抗日战争史 上. 北京:解放军出版社. 2015年1月: 57. ISBN 978-7-5065-6913-2. 
  2. ^ 钱念孙著. 故纸硝烟 抗戰旧书藏考录. 合肥:黄山书社. 2015年9月: 10. ISBN 978-7-5461-5268-4. 
  3. ^ 二、〈「九一八」事變與東三省淪陷〉. 《抗日戰史》第一冊. 成都: 四川大学出版社. 1997. 
  4. ^ 田志和主编. 长春读本 献给长春诞辰二百周年. 长春:长春出版社. 2000年5月: 58. ISBN 7-80604-993-2. 
  5. ^ 日本外交文書デジタルアーカイブ 昭和期I第1部 第5巻. : 228. 
  6. ^ 亜细亜历史资料中心 Ref. B02030167400 画像1/41页军信第16号(中国公电)
  7. ^ 亜细亜历史资料中心 Ref. B02030167400 画像2/41页军信第408号
  8. ^ 日露年鑑. 日露贸易通信社. 19??: 133 [2020-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8) (日语). 

参看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