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等机关(日语:施設等機関しせつとうきかん Shisetsu-tō-kikan */?、英语:Facilities, Affiliated institutions)为日本内阁府(含宫内厅、委员会、厅)及《国家行政组织法》第3条第2项规定之行政机关(省、委员会、厅)设立的试验研究机关、检查检定机关、文教研修设施日语文教研修施設(包含类似机关与设施)、医疗更生设施、矫正收容设施与作业设施的总称[1]。依据1984年7月1日实施的《国家行政组织法》修正条文,原先的“附属机关”细分为“审议会等日语審議会”、“设施等机关”、“特别机关日语特別の機関”。

设施等机关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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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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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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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内阁府设置法第39条、第55条、国家行政组织法第8条之2、宫内厅法日语宮内庁法第16条第2项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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