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淑娴
香港裁判官
香淑娴(英语:Heung Shuk Han Veronica,1970年9月1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判官,港版国安法指定法官[1]。
简历
编辑香淑娴在香港出生,1995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担任法庭检控主任,2000年取得伦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再取得香港大学的法学专业证书,及至2003年香淑娴获香港事务律师资格开始私人执业。2007年8月获委任为特委裁判官,2008年再获英格兰及威尔士事务律师资格,至2014年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2]
争议
编辑2019年在学生动源成员刘康管有仿制火器罪案中,香淑娴在东区裁判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被指“加入战圈”主动盘问刘康,包括问刘康说携带气枪是为了自卫,心中有没有认为会袭击他的人物、为何预期会有人袭击他,依然要去集会等。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认为,盘问超越了厘清刘康证供的界限,并以盘问作为不相信刘康证供的主要基础,使她陷入与刘康对立的立场,无法客观判断是否接纳刘康的证供。高院法官指原审裁判官主动盘问,裁决难称稳妥,因而裁定刘康上诉得直,撤销控罪。[3][4]
2020年裁判官香淑娴处理六旬翁涉袭警案件时,被投诉偏颇、无礼,对辩方大状不礼貌、打断其发言。法官小组完成调查指不成立。[5]
2023年一名保险经纪被控在2019年9月2日犯非法集结罪,案件20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时被告没有到庭,辩方透露被告有自杀倾向,需转往九龙医院精神科。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质疑被告未有直接联络律师,一直只透过友人转达讯息,而且未能提供“入院纸”等文件,故决定向被告签发拘捕令,并指他在警方拘捕下也可接受治疗。[6]
参考来源
编辑- ^ One City, Two Legal Systems: Hong Kong Judges’ Role in Rights Violations under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2023-05-10 [2023-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1) (英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委任司法人員. 香港政府新闻公报. 2014-11-19 [2023-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22) (中文(香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劉康管有仿製火器罪成上訴得直 律政司研判是否跟進. 无线新闻. 2019-07-04 [2023-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0) (中文(香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高院法官:原審裁判官主動盤問 裁決難稱穩妥. Now新闻. 2019-07-04 [2023-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8) (中文(香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裁判官鄭紀航、香淑嫻 2020 年審兩案 被投訴偏頗、無禮 法官小組完成調查指不成立. 法庭线. 2022-07-26 [2023-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8) (中文(香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男子被控非法集結 有自殺傾向留醫精神科無到庭 官指無提供文件故發拘捕令. 独立媒体. 2023-06-20 [2023-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0-11) (中文(香港)).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