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淑嫻
香港裁判官
香淑嫻(英語:Heung Shuk Han Veronica,1970年9月1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港版國安法指定法官[1]。
簡歷
編輯香淑嫺在香港出生,1995年加入當時的律政署擔任法庭檢控主任,2000年取得倫敦大學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再取得香港大學的法學專業證書,及至2003年香淑嫺獲香港事務律師資格開始私人執業。2007年8月獲委任為特委裁判官,2008年再獲英格蘭及威爾士事務律師資格,至2014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2]
爭議
編輯2019年在學生動源成員劉康管有仿製火器罪案中,香淑嫺在東區裁判法院在審判過程中被指「加入戰圈」主動盤問劉康,包括問劉康說攜帶氣槍是為了自衛,心中有沒有認為會襲擊他的人物、為何預期會有人襲擊他,依然要去集會等。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認為,盤問超越了釐清劉康證供的界限,並以盤問作為不相信劉康證供的主要基礎,使她陷入與劉康對立的立場,無法客觀判斷是否接納劉康的證供。高院法官指原審裁判官主動盤問,裁決難稱穩妥,因而裁定劉康上訴得直,撤銷控罪。[3][4]
2020年裁判官香淑嫻處理六旬翁涉襲警案件時,被投訴偏頗、無禮,對辯方大狀不禮貌、打斷其發言。法官小組完成調查指不成立。[5]
2023年一名保險經紀被控在2019年9月2日犯非法集結罪,案件2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時被告沒有到庭,辯方透露被告有自殺傾向,需轉往九龍醫院精神科。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質疑被告未有直接聯絡律師,一直只透過友人轉達訊息,而且未能提供「入院紙」等文件,故決定向被告簽發拘捕令,並指他在警方拘捕下也可接受治療。[6]
參考來源
編輯- ^ One City, Two Legal Systems: Hong Kong Judges’ Role in Rights Violations under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2023-05-10 [2023-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01) (英語).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委任司法人員.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2014-11-19 [2023-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22) (中文(香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劉康管有仿製火器罪成上訴得直 律政司研判是否跟進. 無綫新聞. 2019-07-04 [2023-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6-20) (中文(香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高院法官:原審裁判官主動盤問 裁決難稱穩妥. Now新聞. 2019-07-04 [2023-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18) (中文(香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裁判官鄭紀航、香淑嫻 2020 年審兩案 被投訴偏頗、無禮 法官小組完成調查指不成立. 法庭線. 2022-07-26 [2023-06-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18) (中文(香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 男子被控非法集結 有自殺傾向留醫精神科無到庭 官指無提供文件故發拘捕令. 獨立媒體. 2023-06-20 [2023-10-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0-11) (中文(香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