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法国台北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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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法国台北代表处(法语: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英语: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France),是中华民国法国的代表处。代表处也兼理摩纳哥安道尔加蓬刚果共和国布拉柴)、卢旺达布隆迪贝宁喀麦隆多哥马里毛里塔尼亚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几内亚摩洛哥(含西撒哈拉)、中非乍得尼日尔塞内加尔布基纳法索法属留尼汪法属马约特法属圭亚那等法语国家及地区有关业务[4]

驻法国台北代表处
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France
代表处正门与中庭
概要
类型驻外机构实质大使馆
地点 法国巴黎
地址大学路78号
坐标48°51′32″N 2°19′29″E / 48.85898422°N 2.32461322°E / 48.85898422; 2.32461322
启用1972年 (1972)
机构信息
辖区
所属部门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外交部
代表郝培芝 大使[注 2]
网站
www.roc-taiwan.org/fr/
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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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的法方机构是设在台北市法国在台协会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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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与法国于1964年断交后,原大使馆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所有驻地外交人员被迫撤离,双边交流几乎中断。退出联合国后,中华民国政府为维持双方非官方关系,于1972年在巴黎设置社团法人“法华经济贸易观光促进会”(Association pour la Promotion des Echanges Commerciaux et Touristiques avec Taiwan,简称ASPECT),并另于1976年设立“亚洲贸易促进会驻巴黎办事处”(简称CAPEC),由经济部派驻,以负责双边经贸事务为主。历经多年交涉,法方于1995年同意将ASPECT更名为“驻法国台北代表处”(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

代表处自1993年7月迁入法国巴黎大学街78号名为Hôtel Hocquart之历史建筑迄今,与后方里尔路75号(75, rue de Lille)之建筑均建于1754年,为法国文化部表列之文化遗产。

2020年12月14日,在法国南部另设驻普罗旺斯台北办事处[5]

2021年10月8日法国友台参议员团访台时,参议员李察(Alain Richard)面对媒体提问时,提到是否将驻法国台北代表处称呼从“台北”改为“台湾”做出回应,同行参议员卡迪克(Olivier Cadic)也附和李察所言,表示返回法国后,会对驻法国台北代表处重新命名一事提出相关建议。[6]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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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外交部、经济部、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国防部及侨务委员会等部会派驻,并依业务运作分为政务组、国会组、新闻组、领务组、行政组、经济组、文化组、教育组、科技组及侨务组等。

职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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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与法国在经贸、文化、教育、科技等各领域之合作及各层面之交流,以及办理领事事务、关照旅法国人及侨胞。领务辖区为法国全境(包括海外省及属地)、兼辖摩纳哥、安道尔、加蓬、刚果共和国、卢旺达等;教育组兼辖西班牙、葡萄牙及意大利等国之教育合作业务;科技组兼辖与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及希腊等国之科技合作业务;台湾文化中心则兼辖与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摩纳哥、安道尔及列支敦士登等国之文化交流。

驻处地点与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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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 领务辖区
驻法国台北代表处 法兰西岛大区大东部大区新亚奎丹大区上法兰西大区勃艮第-法兰琪-康堤大区布列塔尼大区中央-卢瓦尔河谷大区诺曼底大区卢瓦尔河地区大区圭亚那大区留尼汪大区马约特大区
驻普罗旺斯台北办事处 普罗旺斯-阿尔卑斯-蔚蓝海岸大区奥弗涅-隆-阿尔卑斯大区奥克西塔尼大区科西嘉大区

历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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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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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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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2.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3.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4. ^ 駐法國代表處 (駐法國台北代表處). [2018-09-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20). 
  5. ^ 欧洲司. 我國「駐普羅旺斯台北辦事處」正式揭牌開幕.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20年12月14日 [2020年12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12月17日). 
  6. ^ 國慶賀禮?法國友台參議員:支持台灣駐法使館「正名」. 远见. 2021-1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5).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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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驻科特迪瓦台北代表处暂不办理领务与兼辖国家,领务由驻法国台北代表处、驻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台北贸易办事处办理。
  2.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1][2]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3]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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