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杰(?—1645年),字英吾陕西米脂人,末军事人物。原是闯王李自成的部将,后降,封兴平伯,与黄得功刘泽清刘良佐合称南明四镇。后遭降的睢州总兵许定国诱杀。

生平 编辑

原是闯王李自成的部将,一说其部曾杀明总兵许定国一家[1],但可能仅仅是明末清初文人的揣测(后来许派二子降清、其妻刑氏上书清廷乞还老家,说明许全家被杀之事不可信)。崇祯七年(1634年)十月,李自成派高杰向贺人龙佯降。崇祯八年(1635年)高杰带着李自成妻邢氏投降了贺人龙[2],被授予游击之职,累功升任总兵。崇祯十七年正月初,李自成出兵潼关,高杰部兵败,南下徐州。[3]后投靠凤阳总督马士英,屯驻徐州[4]。四月下旬,离开徐州。[5]

弘光帝政权成立时,高杰在南明江北四镇中兵力最强,最受史可法器重。但高杰性气乖张,难以节制,抢掠焚杀,素为江南士绅不喜,他们指责高杰的军队“杀人则积尸盈野,淫污则辱及幼女”[6]。人称“番山鹞子”。但他有朴直憨厚之处,能向史可法尽心效力,敢拒清肃亲王豪格“大者王,小者侯,世世茅土”的诱降[7]。后驻兵泗州,负责开封、归德(今河南商丘)一路招讨,冒大雪,沿黄河筑墙。

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下河南府,高杰约睢州(今睢县)总兵许定国,互相联络。然此时许定国早已暗降清廷,并送二子许尔安许尔吉渡河为人质。十二日,许定国在睢州兵部尚书袁可立府第大摆筵席,为高杰、越其杰陈潜夫、参政袁枢等接风洗尘。越其杰疑有诈,高杰却不以为意。正月十二日,高杰率三百名亲兵至营中,十三日夜许定国在设宴召妓,把高杰灌醉,一刀砍下头颅,持首级北渡黄河,向清将豪格报功[8]。史可法闻讯大哭说:“中原不可复为矣!”[9]史可法立高杰之子高元照为兴平世子,高杰遗孀邢氏以子年幼,想让史可法收元照为义子,史可法以其为流贼出身而拒之,遂命元照拜太监高起潜为义父。[10]

注释 编辑

  1. ^ 吴伟业《鹿樵纪闻》卷上,〔高黄二镇〕一节。
  2. ^ 姚雪垠《李自成》描写高杰勾引了李自成的老婆邢氏,所以在投降明朝。
  3. ^ 《明实录·崇祯实录》载:“崇祯十七年正月癸巳(初四),高杰南下,江北大震。”
  4. ^ 《淮城纪事》云:“三月初九日,黄得功、刘良佐、刘泽清、高杰四家兵皆南下”,“高杰兵在徐州”。
  5. ^ 《扬州变略》云:“广昌(刘良佐)自宿迁南行,驻兵瓜州,而兴平(高杰)亦垂涎维扬之盛,尾刘而来。”
  6. ^ 文秉:《甲乙事案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39页。
  7. ^ 林洛:《明朝灭亡真相》
  8. ^ 戴笠吴乔:《流寇长编》卷十九、康熙《睢州志》皆记十三日。郑廉《豫变纪略》卷八记正月十二日。
  9. ^ 徐鼒:《小腆纪传》卷十《列传》三《史可法》
  10. ^ 应廷吉:《青燐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