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清(?—1648年),字鹤洲,山东曹县人。刘源清之兄。

生平 编辑

早年是辽东宁前卫守备,后迁山东都司佥书崇祯六年,为总兵官,加左都督。崇祯八年诏统山东兵防漕。泽清为人性恇怯,尝妄报大捷邀赏赐,又称坠马受伤,命赴保定剿贼,拒不奉诏,竟大掠临清,所至之处皆焚劫一空。

北京陷落后,走南都,至瓜洲(今扬州南)。南明弘光朝时为总兵,镇守庐州(今合肥),封为东平伯,与高杰黄得功刘良佐四总兵号称“四镇”。顺治二年(1645年)5月10日,清豫亲王多铎兵围扬州史可法传檄诸镇发兵援救,刘泽清则选择北遁淮安[1]。五月二十三日,清兵破淮安,淮安一带望风投顺,刘又航海而去。是年闰六月二十四日,刘赴淮安投降清朝。顺治五年(1648年)十月二十五日,泽清勾连曹县叛贼,谋为不轨,清廷以其反复无常,将他及其弟侄、党人李洪基李化鲸等磔死。

逝世年份一说 编辑

一说是1645年[2],有说1649年(但顺治五年十月仍是1648年),但应是1648年[3]

注释 编辑

  1. ^ 吴伟业鹿樵纪闻.卷上.福王下》载:“刘泽清镇淮安,与田仰(漕抚)酣饮,或问守御,答曰:‘我为扶立福王而来,此地但供我息师,设或有事,我自择一善处去耳!’呜呼!承大变之后,而上下泄沓,清歌于漏舟之中,痛饮于焚屋之下,而不知覆溺之将及也,可哀也哉!”
  2. ^ 《明史·卷二百七十三·刘泽清传》:顺治二年四月,扬州告急,命泽清等往援,而泽清已潜谋输款矣。大清恶其反复,磔诛之。
  3. ^ 《清实录顺治朝实录·卷四十》:刘泽清勾连曹县叛贼。谋为不轨、事觉泽清并弟侄。及贼渠李洪基李化鲸、皆伏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