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朝

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

魏廷朝(1935年3月27日—1999年12月28日),祖籍台湾桃园龙潭乌树林,出生于今桃园市八德区八德国小旁的一间民宅,桃园客家人[1]他的父亲魏维崇是小学老师,对日本统治台湾极为愤慨,遂将儿子取名“廷朝”,朝廷的颠倒,意为“颠覆朝廷”。台湾的人权工作者与政治人物,被称为“人格者”。其弟魏廷昱,亦为活跃之人权与政治人物,台湾民主运动时期党外人士称兄弟二人为“大魏”、“小魏”,颇受敬重。妻子为立委张庆惠,许信良亲家,女儿魏筠,曾任新竹地方法院检察署书记官和板桥地方法院检察署书记官,现任桃园市议员。魏廷朝是魏侃夫系十八代魏飞龙之后,族谱记载一世祖为南京江宁魏侃夫。

魏廷朝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35-03-27)1935年3月27日
日治台湾新竹州桃园郡八块庄
逝世1999年12月28日(1999岁—12—28)(64岁)
台湾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35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1999年)
政党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1987年-1999年)
配偶张庆惠
儿女魏筠(女)
学历
经历
著作

生平 编辑

魏廷朝1948年进入桃园中坜义民中学就读,受历史老师黄贤忠、教务主任姚锦、国文邓姓老师启蒙,对社会主义产生憧憬,孕育其“反骨”个性。[2]:40魏廷朝在就读国中的时候,因为不愿在台上演讲歌颂总统蒋中正,而被列为“问题学生”。1952年6月,魏廷朝在台北火车站公布栏,看到国中老师黄贤忠、姚锦因参加省工委会组织遭枪决,使其对政府产生怀疑,为何不见容政治异议者。[2]:50就读成功高中二年级结束时­,因不愿配合校长潘振球推动的救国团政策,率领全班同学拒绝参加救国团,最后只有他一个人坚持,被校方要求转学,魏廷朝和父亲魏维崇讨论后,决定不与校方妥协,先办理休学,保留学籍,再退学,靠自学一年之后再报考大学。[2]:52之后靠半工半读方式考取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并且于1958年7月6日毕业。8月15日入伍,进入高雄凤山步兵学校义务役预官第七期训练,1959年2月入台南炮兵学校受训12周,5月入淡水68师,7月入32师,12月24日随32师到金门,1960年2月14日退伍回到杨梅埔心[3]之后曾担任过中学教员、国防部情报次长室聘任研究员、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等职。

魏廷朝与经常和大学同学谢聪敏、以及台大政治系主任彭明敏共同讨论国际情势与台湾前途。1964年三人决定发表《台湾人民自救宣言》,主张国会全面改选、台湾前途由人民自决,这份历史文件出自魏廷朝手笔。1964年9月20日三人因此被捕并以叛乱罪嫌起诉。1965年4月8日谢聪敏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彭明敏和魏廷朝各判八年有期徒刑。1970年出狱之后,魏廷朝又于1971年因台北花旗银行爆炸案被诬为台独暴力事件,与李敖等一同被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狱后又于1979年美丽岛事件遭逮捕。在台湾解严之前,魏廷朝一共坐了十七年三个月又七日的政治牢。

1987年5月27日清晨五点,魏廷朝从仁爱教育所假释出狱。8月27日经由江鹏坚之介绍加入民进党,随即接任民进党桃园县党部首席执行官。10月担任台湾政治受难者联谊会会长。1988年4月魏廷朝前往日本担任大阪经济法科大学中文讲师;1990年回台,1991年出任民进党桃园县党部主委,1994年出任民进党中常委。1995年参选第三届立法委员,以近四万票的高票落选。

1997年4月魏廷朝完成《台湾人权报告书 1949-1995(The Report of Human Rights in Taiwan 1949-1995)》,由台北市文英堂出版社发行。1999年12月28日因心肌梗塞病故,享年六十五岁。

家庭 编辑

魏廷朝的妻子张庆惠为前民进党立法委员、女儿魏筠是现任桃园市议员。

2021年11月,魏筠偕同母亲彭明敏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张庆惠女士出席国家人权博物馆“岛屿声耕”音乐工作坊活动,回忆年幼时首度在狱中和父亲相遇的经过。[4]同年,魏廷朝子女魏新奇、魏筠将父亲因为美丽岛事件入狱时的家书、狱中笔记等,捐赠予国家人权博物馆。[5]2022年8月19日魏廷朝妻子张庆惠女士辞世,享年80岁。

著作 编辑

  • 张庆惠总策划,魏廷朝回忆录编辑小组编:《赌鬼的后代:魏廷朝回忆录》(台北:前卫出版社,2017年)

编著 编辑

  • 《台湾人权报告书:1949-1995》(台北:文英堂出版社,1997年)

翻译 编辑

  • 戴国煇:《台湾总体相:人间‧历史‧心性》(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89年)
  • 戴国煇:《台湾总体相:住民‧历史‧心性》(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92年)
  • 谷崎润一郎:《细雪》(台北:远景出版社,1992年)
  • 又吉盛清:《台湾今昔之旅:台北篇》(台北:前卫出版社,1997年)
  • 又吉盛清:《日本殖民下的台湾与冲绳》(台北:前卫出版社,1997年)
  • 戴国煇编著:《台湾雾社蜂起事件:硏究与资料》(新店:国史馆,2002年)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魏贻君. 勇士當為義鬥爭-魏廷朝初傳. 2009 [2013-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2. ^ 2.0 2.1 2.2 张庆惠总策划. 賭徒的後代—魏廷朝回憶錄. 台北市: 前卫出版社. 2017. 
  3. ^ 巫秀淇,〈魏廷朝年表〉,《客家杂志》,第130期=总第153期,2001年4月1日,页48-49。
  4. ^ 人權館「島嶼聲耕音樂工作坊」第三場次周末登場 不叫監獄的監獄 回顧土城生產教育實驗所白恐歲月. 国家人权博物馆. [2023-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4). 
  5. ^ 魏廷朝「美麗島」獄中家書捐人權館 女兒魏筠分享心路歷程. 自由时报. [2023-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