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中国大陆

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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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 甲午马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周年

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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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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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报告称:“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捕了262万余名,其中“共杀反革命分子71.2万余名,关了129万余名,先后管制了120万余名。捕后因罪恶不大,教育释放了38万余名。”
  • 1月8日——毛泽东在杭州给刘少奇电报中安排宪法起草和讨论,并开列书单,列有苏联罗马尼亚波兰德国捷克法国以及中国辛亥革命以来不同时期不同类型之宪法,建议各政治局委员和在京中央委员阅看,准备日后讨论宪法[1]:697
  • 1月11日——绥远省开会讨论撤消,划入内蒙古自治区
  • 1月12日——刘少奇主持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毛泽东来电[1]:697
  • 1月13日——长江泰兴段断流。
  • 1月15日——刘少奇签发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召开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通知》[1]:691
  • 1月16日——刘少奇给毛泽东的电报:“此间同志同意主席所定宪法起草工作及讨论的计划,即将来电印发在京各中委及候补中委,并要他们阅读所列参考文件。”[1]:697
  • 1月23日——中国人民志愿军战俘被“志愿”遣送到台湾。台湾方面称为14,209名“留韩反共义士”投奔台湾[2]:76蒋介石致电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申致谢意,并发表声明:志愿遣俘成功,证明民主国家获得主动;中国大陆同胞倘获机会,亦必将为自由奋斗[2]:76
  • 1月25日——和2月5日,根据毛泽东指示,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两次找高岗谈话[1]:691
  • 1月28日——北京莫斯科直达客车首次通车。政务院第二百零四次会议同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绥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绥远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并撤消绥远省建制的报告》。
  • 2月1日——政务院批复新疆省人民政府,同意将迪化市改为乌鲁木齐市;迪化县改为乌鲁木齐县;迪化专区改为乌鲁木齐专区;乾德县改为米泉县;孚远县改为吉木萨尔县;绥来县改为玛纳斯县;景化县改为呼图壁县;承化县改为阿勒泰县;镇西县改为巴里坤县;巩哈县改为尼勒克县;阿山专区改为阿勒泰专区。
  • 2月3日——刘少奇、朱德、陈云邓小平饶漱石谈话[1]:691-692
  • 2月6日2月10日——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通过《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3]:999
  • 2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成立以陈云为组长之编制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八人小组,决定调整领导编制“一五”计划之工作班子[1]:702
  • 2月12日3月13日——匈牙利足球队访问中国。
  • 2月13日——汝箕沟矿难
  • 2月中旬——根据中央书记处决定,分别召开关于高岗和饶漱石问题的两个座谈会,高岗自杀未遂,8月间再次自杀身亡[1]:693-694
  • 2月25日,长江航运管理局重庆港务局江汉轮汽油爆炸,死亡26人,伤82人。
  • 2月下旬——毛泽东和宪法起草小组拟出宪法草案初稿的三读稿,派人送回北京,提交政治局讨论[1]:697
  • 2月28日——和3月1日,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基本通过毛泽东在杭州主持起草之宪法草案初稿三读稿;会议责成由董必武彭真张际春负责,以董必武为主,根据中央政治局讨论之意见及宪法起草小组之意见,对三读稿加以研究和修改[1]:697
  • 3月12日——和3月13日、3月15日,刘少奇再次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宪法草案初稿四读稿,决定:以陈伯达胡乔木、董必武、彭真、邓小平、李维汉、张际春、田家英八人组成宪法小组,负责初稿的最后修改;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以李维汉为秘书长[1]:698
  • 3月17日——毛泽东从杭州回到北京[1]:698
  • 3月18日——宁波海航2师6团MIG-15崔巍、姜凯双机在大陈岛上空击落国军P-47战斗机二架。
  • 3月21日——至3月31日,中共中央举行全国代表会议,正式通过《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开除高岗、饶漱石的党籍[1]:694
  • 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4]。毛泽东主持会议,代表中国共产党向会议正式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决定宪法草案初稿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讨论,同时扩大讨论范围,政协全国委员会也分组讨论,并分发各大行政区、各省市领导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地方组织讨论[1]:698
  • 陈云向中央提出《五年计划纲要(初稿)》,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央领导人审阅[1]:702
  • 4月3日——归绥市(呼和浩特)400多人在车站举行议式,迎祭成吉思汗灵柩由青海移回内蒙古。
  • 4月4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部风雪灾害。
  • 4月中旬——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正式任命周恩来为出席日内瓦会议的中国代表团首席代表,张闻天王稼祥李克农为代表[3]:1007
  • 4月20日——周恩来率领中国代表团前往瑞士参加日内瓦会议[3]:1009
  • 4月26日——日内瓦会议在日内瓦国联大厦开幕[3]:1009
  • 4月28日——周恩来致毛泽东、刘少奇并报中央电:“根据三天会场情况看来,朝鲜问题的讨论形成敷衍局面,因美国不打算解决问题,法国对朝鲜问题又不便发言,英国也表示不想发言。”[3]:1011
  • 4月29日——中印两国确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毛泽东写信给石城乡党支部、乡政府:“文家(毛泽东外祖父文家)任何人,都要同乡里众人一样,服从党与政府的领导,勤耕守法,不应特殊。请你们不要因为文家是我的亲戚,觉得不好放手管理。我的态度是:第一,因为他们是劳动人民,又是我的亲戚,我是爱他们的。第二,因为我爱他们,我就希望他们进步,勤耕守法,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完全和众人一样,不能有任何特殊。如有落后行为,应受批评,不应因为他们是我的亲戚就不批评他们的缺点错误。”[5]:219
  • 5月3日——北京——平壤直达旅客列车通车。
  • 5月7日——在中国支持下北越取得奠边府战役胜利。
  • 5月7日5月9日——蒋介石巡视慰问大陈岛南麂岛[6]
  • 5月17日——周恩来致毛泽东、刘少奇并报中央电:“由于我方解放奠边府,范文同主动提出释放重伤俘虏和苏联主动提出中立国监督……使美国和法国主战派的破坏谈判遇到很大困难。法国国会多数要求停战,政府中坚决反对停战者亦占少数。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和法国主战派为了挽救这种对他们不利的形势,除以美法军事谈判进行恫吓外,还在伤俘问题上制造紧张空气,故意不积极接运伤员,反说我推迟遣送伤员。”[3]:1017
  • 5月13日——中国第一座大型山谷水库——永定河官厅水库建成。
  • 5月30日——周恩来致毛泽东、刘少奇并报中央电:“关于印度支那停战问题双方将进入实质的讨论,其中最中心的问题为划区、监察和国际保证,对这三个问题双方的意见有很大距离。……印度支那三个成员国的民族和国家的界限是非常显明而严格的。这种界限在法国建立印度支那的殖民统治以前就已经存在,而且在三国人民当中也是如此看待的,过去我们在国内没有看得这样严重。……柬埔寨、老挝两个王国政府在大多数人民看来仍然是合法的政府,并且是被世界三十多个国家承认的政府。……这次在日内瓦会议的接触中,我们才懂得问题不是那样简单,必须严格地以三个国家来对待。”[3]:1018
  • 6月8日——刘少奇主持宪法起草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修正稿)》[1]:698
  • 6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经过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4]。毛泽东主持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修正稿)》和关于宪法草案起草工作之报告,决定提交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698-699
  • 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将宪法草案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往后近3个月中有1亿5千万人参加讨论[1]:699
  • 6月22日——周恩来向中央报告《关于访印目的及计划的请示》,得到中央批准[3]:1039
  • 6月25日6月28日——周恩来对印度正式访问三天[3]:1039
  • 6月26日——周恩来和尼赫鲁第3次和第4次会谈记录,周恩来说:“我们应该努力来消除亚洲各国毫无根据的恐惧。革命是不能输出的。如果人民赞成一种制度,反对也是无效的。如果人民不赞成一种制度,勉强强加是一定要失败的。我们应该以我们共信的原则世界建立一个范例,证明各国是可以和平共处的。”[3]:1040-1041
  • 6月28日——中国印度两国总理发表由尼赫鲁起草而又经过双方磋商之联合声明:“最近中国和印度曾经达成一项协议。在这一协议中,它们规定了为两国之间关系的某些原则。这些原则是:甲、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乙、互不侵犯;丙、互不干涉内政;丁、平等互利;戊、和平共处。”[3]:1041同日,周恩来应缅甸总理吴努邀请,访问缅甸首都仰光[3]:1042
  • 6月29日——至7月1日,刘少奇主持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听取并讨论陈云《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几点说明》[1]:702
  • 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抵香港
  • 7月7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发言记录:“缓和局势与和平共处,本是我们的口号,现在艾登、尼赫鲁都说了,形势大变了。我应与一切愿与我建立关系的国家建立工作。”[3]:1037
  • 7月8日——周恩来在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57次会议上的报告记录:“我们要争取进一步缓和紧张局势。世界上不同制度的国家可以和平共处,用和平竞赛的办法来证明人民民主制度的优越性,使旧世界起变化,我们互不干涉内政,这样一个方针是可能的。因此,就要造成这样一个国际统一战线,要联合法国,联合英国,联合东南亚国家,联合印度支那成员国,达成印度支那的和平,来孤立美国,主要是孤立美国主战派。”[3]:1016-1017
  • 7月12日——和7月13日、7月16日、7月19日、7月24日,刘少奇连续五次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听取并讨论邓子恢关于农业、林业、水利的五年计划报告,李富春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工业建设任务几个问题的报告,李先念关于国家财政五年计划的报告和薄一波关于基本建设五年计划的报告等[1]:702
  • 7月14日——西藏日喀则年楚河洪水。
  • 7月23日——国泰空中霸王遭击落事故
  • 7月26日——中国制造首架飞机成功。
  • 7月28日——河北省宣化市下花园矿务局一矿南掘进区瓦斯爆炸,死亡38人,伤156人。
  • 在中央政治局讨论基础上,周恩来、陈云领导五年计划八人小组经过多次修改,正式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交付中共中央讨论审定[1]:702-703
  • 9月3日——九三炮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名单[4]
  • 9月4日——西藏地区代表达赖喇嘛·丹增嘉措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等一行抵达北京出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朱德、周恩来等到车站迎接。
  • 9月5日——上午,厦门金门炮战,解放军在厦门击落中华民国国军战机12架,击伤42架[7]
  • 9月8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1]:699
  • 9月9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议,再次修改宪法草案[1]:699。中央人民政府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宪法草案,决定正式把宪法草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699
  • 9月11日——毛泽东在中南海勤政殿接见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
  • 9月12日——刘少奇主持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决定由刘少奇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向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此报告;会议还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草案[1]:699
  • 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3]:1033。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托,刘少奇向大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领导核心。党的这种地位,决不应当使党员在国家生活中享有任何特殊的权利,只是使他们必须担负更大的责任。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在遵守宪法和一切其他法律中起模范作用。一切共产党员都要密切联系群众,同各民主党派、同党外的广大群众团结在一起,为宪法的实施而积极努力。”[1]:699-700
  • 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1033-1034。同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1]:700-701
  • 9月23日——周恩来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建设工作在整个国家生活中已经居于首要的地位。”[3]:1034
  • 9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701。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提名,决定以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3]:1034。选举宋庆龄林作渠李济深张澜罗荣桓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真、李维汉、陈叔通达赖喇嘛·丹增加措赛福鼎·艾则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701
  • 9月28日——根据周恩来提名,通过国务院组成人员人选,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为副总理,周恩来仍兼任外交部长[3]:1034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成立。习仲勋任“国务院秘书长”[8]。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历时14天,圆满闭幕[1]:701
  • 10月18日——周恩来关于外交问题的报告:“和平中立派(按:印度等民族独立国家)的确想和平。这些国家曾经是或现在仍是殖民地、附属国。这些国家以印度为首。印度觉得打仗对其不利。这些国家对和平的要求与我们是共同的。在这点上,他们与我们更接近一些,统一战线更强一些。不仅是在和平问题上,还由于他们过去和现在同样受帝国主义的压迫,因此,还有民族同情。特别是亚洲国家,更易与我们接近。但是由于社会制度和思想的不同,所以,美国曾多方压迫和威胁他们,说他们中立不了。我们则不威胁他们,不说他们中立不可能。在政策上,和平中立是现实的,也是可能的。”[3]:1044-1045
  • 10月18日至10月30日——尼赫鲁到中国访问,同周恩来四次会谈[3]:1045
  • 10月20日——周恩来和尼赫鲁第2次会谈记录:尼赫鲁告诉周恩来,南亚五国(缅甸、锡兰、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总理准备联合发起召开亚非会议;周恩来称:“我们愿意参加这个会议,因为这个会议是为亚非和平和世界和平努力的,这个会议是为扩大和平区域而努力的,因此有助于和缓紧张局势。……虽然参加会议的各国情况不同,而且会议遇到的问题是复杂的,但是终能找到共同点。”[3]:1045
  • 10月底——为摆脱日常工作,集中精力审定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到广州[1]:703
  • 从11月1日到11月23日[1]:703,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李富春等在广州用20来天时间审核修改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草案初稿[3]:982
  • 11月1日——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任命汪锋刘春韦国清萨空了杨静仁为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 11月10日——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从广州联名致电中共中央:“现在亟须要有各省市的地区计划,我们代中央起草了一个指示电报,如同意,请印发为盼”;随电发去中共中央给各省市委《关于请各省市制定地方经济五年计划的指示》:“中央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发给你们,除请你们于十一月底以前提出意见报告中央外,并请各省、市委召集本地区的计划工作会议,根据草案的精神和主要指标,结合当地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定出各省、市地方经济的五年计划纲要,于十二月十日送中央。”[1]:703
  • 11月14日——解放军155号快艇在距国军太平舰一海里发射两枚鱼雷,其他3艘快艇也先后发射了鱼雷,击沉太平舰
  • 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对13名美国间谍作出判决。判决唐奈无期徒刑、费克图有期徒刑20年。
  • 11月30日12月16日——缅甸总理吴努到中国访问,同周恩来五次会谈,提出希望周恩来能亲自参加亚非会议[3]:1045
  • 12月5日——周恩来和吴努第3次会谈记录,周恩来称:“东南亚国家为和平而中立的态度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同情。我们完全支持缅甸、印度、印度尼西亚三国总理关于扩大和平区域的主张。一旦和平区域扩大,形势就会起变化,战争即可推迟或制止。”[3]:1045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成立。
  • 1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大发煤矿瓦斯爆炸,死亡104人[9]
  • 12月19日——海(口)一榆(林)公路通车。全长296公里。
  • 12月21日12月25日——政协举行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3]:1035
  • 12月25日——康藏公路与青藏公路全线通车。
  • 12月31日——《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布并实施。晚间阿卜都.依米提大毛拉领导“伊斯兰政府联盟委员会”,纠结300多人袭击墨玉县劳改农场,打死至少9名军人。
  • 12月底——中国的农业合作社从10万个发展到48万个[1]:715

水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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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至9月,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灾,农田1613.1公顷受灾,江淮流域梅雨期比常年延长一个月,长江中下游、淮河流域特大洪水,长江中下游湘、鄂、赣、皖、苏5省有123个县市受灾,农田受淹317万hm2,受灾人口1888万人,死亡3万余人,京广铁路100天不能通车。淮河流域洪水,淮北大堤失守,堤防溃决,淮北平原大片被淹,农田成灾面积达408.2万公顷,安徽、江苏死亡1930人。海河流域内涝,农田受涝面积292.7万公顷。黄河中下游干流及中游支流渭、汾河,辽河流域以及浙、粤、桂等省洪水。1969年兴建武汉防汛纪念碑纪念此次洪水。[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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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金冲及主编; 黄峥副主编 (编). 《劉少奇傳》. 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8. ISBN 978-7-5073-2665-9. 
  2. ^ 2.0 2.1 陈布雷等编著. 《蔣介石先生年表》. 台北: 传记文学出版社. 1978-06-01.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金冲及主编、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编). 《周恩來傳》 第2版. 北京: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8. 
  4. ^ 4.0 4.1 4.2 许冠三. 〈「高饒反黨聯盟」原委(下)〉. 《明报月刊》1966年2月号 (香港). 1966, 1 (2): 54. 
  5. ^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逄先知、金冲及主编 (编). 《毛澤東傳(第三卷)》 香港第一版. 香港: 中和出版. 2011. ISBN 978-988-15116-8-3. 
  6. ^ 金延锋. 蒋介石最后一次回浙江时间:为何是在1954年. 百年潮 (2015年4期) (凤凰网). 2016-01-19. 
  7. ^ 叶飞 著 《叶飞回忆录》 第四十二章 炮击金门和绞索政策 第一节 “九三”炮击
  8. ^ 江晓白. 〈叫讀書人去種田,叫種田人去寫詩〉. 《明报月刊》1966年2月号 (香港). 1966, 1 (2): 57. 
  9. ^ 劳动保护、安全生产60年大事记(1949-2009). [2015-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17). 
  10. ^ 武汉防洪纪念碑. 新华网湖北频道. 2007-07-25 [2012-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02)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