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8日港岛区冲突

2019年在香港島發生的警民衝突事件

728港岛区冲突,是于2019年7月28日,发生在香港岛的大规模警民冲突。事件原定是游行,路线本为由遮打花园游行至中山纪念公园,目的是追究7月21日警暴。但市民自行走出马路,同时该游行被发出反对通知书,因此警方视该集会游行为非法并严阵以待。警察亦在多次发出警告后,于晚上7时开始展开扫荡行动,并与示威者爆发激烈的拉锯战,期间发射大量催泪弹橡胶子弹海绵弹、胡椒球弹全力驱散示威者,其后有示威者设置障碍物,更多次点燃路上杂物及大厦外墙棚架,甚至点燃手推车上的纸皮杂物将其推向警方防线,同时利用砖头、弓箭、高处投掷不明液体等方式还击。[来源请求]速龙小队亦多次出动,直接制服和拘捕多名示威者,双方严重冲突直到凌晨12时示威者一方逐步散去才平息,并造成16人受伤以及49人被拘捕; 另外,由于警方发射大量催泪弹,导致催泪烟浓度过高,冲突区域附近的居民受影响,使部分居民因此感到不适。

728港岛区冲突
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与集会的一部分
警方在干诺道西发射大量催泪弹全力驱散示威者
日期2019年7月28日 (2019-07-28)
地点
起因追究7.21橡胶子弹警暴
目标
  • 真双普选
  • 释放被拘捕示威者,承诺永不起诉
  • 成立国际认可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民冲突及元朗暴力袭击[1]
  • 取消标签6月12日警民冲突为“暴动”
  • 按议事规则,撤回《逃犯条例》修订
方法占领马路,冲击
结果
  • 警方抢先封锁上环、西环一带,并在晚上7时展开扫荡行动,发射催泪弹橡胶子弹海绵弹、胡椒球弹清场,并直接派遣速龙小队捉走多人
  • 示威者一度和警方进行拉锯战,并利用各种杂物到处设置路障,甚至以弓箭、纵火、砖头、在建筑物和天桥内投掷不明液体奋力还击,后在凌晨12时自行散去
  • 干诺道中机利文街德辅道内大部分公共设施和天桥支柱均被示威者用喷漆涂上诉求和侮辱性言词,部分交通设施被变成路障
  • 因应警方发射庞大数量的催泪弹以全力驱散示威者,冲突区域的催泪烟浓度过高并影响附近民居,部分人因此感到不适
  • 上环干诺道中机利文街德辅道一带交通短暂瘫痪,在7月29日凌晨警方解除封锁,交通恢复正常
  • 政府和警方拒绝落实示威者所有诉求
  • 政府、警方、港澳办均强烈谴责示威者冲击暴行越演越烈
人数
集会︰11,000人[2]
伤亡
受伤16人
逮捕45人[3]

经过 编辑

 
集会在中环遮打花园举行

游行前夕 警察搜身 编辑

冲突开始前,有打算出席的学生遮打花园突然被多名警员搜身[4]警方检查其书包、身份证等,过程约5分钟。学生指,警员收到遮打花园管理员的报告,称他身上藏有攻击性武器,并指他若在游行期间有拆除铁栏、或进一步冲击,便会即拘捕他。该学生又指,警员曾要求他回警署调查但被他拒绝。而旁边围观的市民大骂警员行为,最终警员在检查该学生的随身物品后离开,该名学生亦遭吓哭。[5]

集会开始 编辑

下午3时15分集会正式开始,发起人刘颕匡发言称,理论上今日集会至晚上11时警方无权清场。他又引述《公安条例》,提醒任何超过30人的游行需要通知警方,若有人行走被警方反对的游行路线,就有可能违法。[6]刘又引述警方反对游行的理由是“按照以往经验,但凡星期六日、超过二千人的游行就好危险”,刘认为这是很大的警示,所有未来的反修例游行都会获发反对通知书。

他呼吁参与集会的市民在集会结束后,一起护送住在屯门元朗天水围区的市民回家,强调不论何区有事,香港人都会前往该区表达支持[7]

不满截停私家车 示威者占路 编辑

下午3时25分左右[8][9],警员于集会外截停一辆私家车,不让其通行。警方声称车内怀疑有疑犯,涉及偷窃事件,警方又指由湾仔追查该车辆至中环,有示威者走出德辅道中,尾随涉事车辆前往金钟方向,同时呼吁其他在遮打花园集会的市民走出马路[10]。沿途大批示威者不停高叫“香港警察知法犯法”、“黑警可耻”,有警员被周围的示威人士指骂和包围[11]。此时,示威者并未决定游行的目的地[12]

下午3时40分,示威者占据金钟道[8]。其后兵分多路,首先向东行至铜锣湾怡和街,另外亦有示威者沿《反对通知书》禁止的游行路线,走向西营盘中山纪念公园西环中联办,最后亦有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和前往金紫荆广场。

示威者占路的同时,亦有集会人士决定留在遮打花园,表示只会参与有不反对通知书的游行及集会[8]

遮打花园至警察总部 编辑

下午4时许,示威者在遮打花园外步行出金钟道[13],先是跟随警察走至警察总部[12]。当时警察总部已经被大型水马围满并开始注水,聚集在警总的示威者因此除占路外未有进一步行动,只是在军器厂街轩尼诗道交界聚集,部分示威者戴上头盔,并举起雨伞。有人则举起标语,亦有人以雪糕筒堵路[14]。下午4时47分,示威者开始离开警察总部,部分加入铜锣湾的游行队伍[14]

同时间亦有示威者步行至湾仔税务大楼一带,在税务大楼外喷上“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警黑合作”等字句[13]

遮打花园至金紫荆广场 编辑

下午约5时,当中约一百名身穿黑衣及戴上头盔的示威者突然进入湾仔会展,展开雨伞并高呼口号“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绕着展览厅外游走一圈,由于现场正在举办香港动漫电玩节,引来会展内大批市民驻足观看,有人表示支持亦有感到不满,但气氛仍大致和平[15]

示威者其后走到会展地下并走到金紫荆广场聚集,打开伞阵,快闪式在地下写上“共狗,光复香港,时代革命”[16],仅约一分钟众人便离去,当时并无任何警员在场,亦无保安上前阻止示威者。

遮打花园至怡和街 编辑

 
示威者在铜锣湾占据轩尼诗道东西线,组成多重路障,并用雨伞阻挡,防止被人拍摄身份

至于另外一批示威者则占据轩尼诗道东西方向部分行车线,沿途没有警察布防。游行队伍一路前进,警方在湾仔港铁站后一个街口封路,引领被困汽车改道,并在游行人士抵达前离开[11]

有队尾附近的示威者在下午4时15分左右,突然调头走向金钟方向[8]

最后示威者在崇光百货外停下。不少人由中环行到铜锣湾都没有任何装备,连头盔及眼罩都没有,有人取来保鲜纸,打算分发给聚集的市民[12]

下午4时半左右,轩尼诗道一批示威者抵达崇光百货,并要求队头的人回头,但未见有大行动,其后示威者讨论下一步行动,有人建议前往维园,惟未见有实际行动。最后示威者亦未能就前行与否达成共识,直至在下午4时45分决定留守设立防线[8]

下午5时起,示威者筑成人链,将物资运往崇光百货,又以巴士站牌、垃圾箱、雪糕筒、铁栏组成多重路障,并由雨伞阵保护,占据怡和街和轩尼诗道,以及用沙填满电车路轨[14]。东角道、轩尼诗道等都有砖头被崛起。崇光百货亦关门,并锁上铁链,商铺暂停营业,职员离开[12]

警员除起初协助提早封路后,一直未有再现身维持秩序,现场气氛大致平静,无甚冲突[17],对比中联办则较为平静。

与此同时,网上呼吁有装备人士前往西环增援,铜锣湾陆续有示威者离开,分别前往西环和经铁路站离开[14]。原本在遮打花园的亦有市民行去西环方向[12]。晚上6时20分,西环示威警民对峙有恶化迹象,大批示威者开始进行支援。

晚上9时,轩尼诗道已经几乎没有示威者。

遮打花园至西环 编辑

 
傍晚的西环干诺道西被示威者占据,而上方的高架道路则几乎没有汽车行驶

下午5时左右,往西环的示威者走出干诺道中,占据西行线,表明前往中联办。现场示威者就游行终点出现分歧,最终兵分两路,一批继续前往中联办,一批停留在干诺道中中区警区总部附近[8]

大批防暴警察在干诺道西近港岛太平洋酒店筑起人墙,亦在西区警署外布防,举起黄旗警告示威者不得越过封锁线[9]

到晚上6时,西环防暴警察多次警告示威者散去无效,开始将防线推进至正街。速龙小队亦现身示威现场,双方仅距离50米。

香港众志的林朗彦在中联办附近被警察带走,在路边搜身,其后获放行[18]

清场 编辑

 
上环电车路有多名防暴警察
 
晚上8时46分,有人在上环永乐街焚烧杂物,防止警员走近

晚上7时,警方展开清场行动[19]。警察先是在西区警署及干诺道西举红旗和黑旗,随后发射催泪弹,市民把防线稍为后退[20]。示威者之后继续敲击硬物。

警方之后发表声明,表示“一批示威者集结在西区警署附近一带马路,向警察防线投掷砖头[21]”。鉴于情况恶化,因而进行驱散行动,并呼吁在场人士离开。

示威者退至德辅道西后,不肯散去,并动用竹支,水马,形成防线,警方多次警告下,多次叫嚣前进,不得不施放催泪弹[8]

晚上7时半,警方警告非法集结的示威者马上离开,否则拘捕和检控。五分钟后,许智峯尝试与警方指挥官沟通但被拒绝,示威者则后退20米。

晚上7时40分,警方在干诺道西首度举起橙旗,警告示威者要撒离,否则开枪。手持铁通、竹枝、行山杖的示威者不接受警告,跟随一救护车前行至警方防线附近挑衅,双方距离拉近。此时,警方在德辅道西施放催泪弹。[22]

晚上8时,速龙突袭示威者,多人走避不及被制服,多名示威者被捕,眼罩及口罩摘下,以粗索带将其双手反绑。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家麒批评警方打野战,视示威者是“贼”。他又称有附近居民因警方在住所附近放催泪弹,令众多长者及小朋友难以呼吸[23],他认为警方的做法极不专业。警方则呼吁附近住户关窗[24]

警方亦将防线推前,示威者急忙后退。有人在上环永乐街焚烧杂物,有人锯断竹枝,又有人崛起地上的砖头。

港铁同时宣布因应警方要求,西营盘站、香港大学站和坚尼地城站列车服务暂停。[25]

冲突升级 编辑

 
晚上10时,示威者在上环德辅道中永安中心对出设置防线
 
晚上10时26分,警员在上环禧利街施放催泪弹

其后的半小时,警方不断大量施放催泪弹,其中更有催泪弹令大批纸皮焚烧。示威者则将起火的手推车(“火车”[26])推向警察防线,警方因而施放催泪弹。“火车”其后被消防员扑熄。亦有其他起火杂物被人淋熄。

美国之音》报导,警方在晚上8时40分左右于西营盘向中环方向进行清场行动,一队防暴警察在上环西港城外向集结在内街的示威者发射催泪弹及投掷式手榴弹[27]

晚上8时45分,警方声明表示示威者在多处地方纵火。其中有人在上环西港城附近,燃烧手推车上的纸皮杂物。示威者使用的暴力正在升级,予以严厉谴责,呼吁在场人士保持冷静。警方消息指驻香港岛警察已部署3000多人准备出动,其他总区亦有增援部队随时候命[28]

晚上9时,示威者在急庇利街重整防线,据知信德中心外有示威者以丫叉向警方防线射石仔。

警察在9时20分和35分两度举橙旗,示威者后退,部分人经过遮打花园时高叫“时代革命,不撤不散”。在德辅道中,警方亦再向前推进,并大声喝记者向前行,途中不断以闪光灯照射记者镜头。至9时50分,速龙小队冲向文华里,闪电制服示威者。

近晚上10时,逾千示威者将防线继续后退,有示威者进入上环站A1出口离开,部分示威者则被警察制服。防暴警察则守在出入口。

10时10分,干诺道中近林士街多层停车场有示威者从行车天桥向警员掷路牌、木条及杂物。警员尝试向该批示威者发射催泪烟但不成功,反而令地面记者走避。

直至晚上11时,警方依然大量施放催泪弹,其中在毕打街名店街附近施放催泪弹,示威者防线时守时退。11时05分,示威者退入上环站和中环国际金融中心,但最前排的示威者继续留守。防暴警察增援的同时,亦开始拆除路障。

清场结束 编辑

11时半,示威者在上环站等候列车离开,大批黑衣人亦在中环站聚集,此时港岛线服务回复正常[29],路面则有警察包抄记者。

晚上11时50分,警方于干诺道西天桥清场,走到中环国际金融中心入口,并想通过商场继续前进,但碍于商场为私人物业需获批准。当时商场门外有数名身穿西装的保安员,其后一名疑似国金代表走到防暴警的防线前,向他们表示:“你哋(警察)最好停喺度唔好再向前,话番畀你哋指挥官听,我哋唔欢迎你入嚟商场。”(你们警察最好停止前进,告诉给你们的指挥官,我们不欢迎你们进入商场。)最后警察离去[30]

接近凌晨12时,清场行动宣告结束。警方在德辅道中撤离,经警车离开现场。清场行动历时近5小时。

集会结束 编辑

晚上10时10分,铜锣湾示威者改到遮打花园,现场有二三百人,不少示威者在集会现场收集示威物资[28]

晚上11时,遮打花园集会宣告结束,整场集会都保持和平。主办者刘颕匡表示集会高峰时有1.1万人,又表示港岛北部有“约1万宗不同路线、人数不超过30人的合法游行”。警方则表示高峯期有5000人。刘颕匡又支持市民捍卫自己的游行集会自由,并强烈谴责警方晚上的清场行动,认为香港警队已失去自控能力[31]

争议 编辑

催泪弹写明不准直接向人射击 编辑

 
冲突过后留下的催泪弹壳

警方清场期间,频密施放催泪弹及发射橡胶子弹驱散,令现场迅速烟雾弥漫。记者发现冲突过后留下的“MP-6M5-CS”催泪弹壳及“MP-4-R3”橡胶子弹壳由美国生产商NonLethal Technologies制造,并印有“不准直接射击他人”的字句,而生产商的指引写明不准向人射击,否则或会造成严重受伤、甚至死亡。[32]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其个人Facebook专页表示警方知法犯法,明显违反相关武器指引,要求美国停止出口有关装备给香港警察。[33]

催泪弹浓烟涌入民居 编辑

上环和西环一带以住宅为主,警方在高密度环境下施放催泪弹,引致浓烟涌入民居。一名居于银行大厦3楼的中年妇女表示单位窗户受催泪烟影响,感到喉咙痛到想呕和看不到东西,历时5至10分钟。而威胜商业大厦保安表示,虽然警方在施放催泪弹已指示关窗,但大堂内三名男职员仍中招,需冲水解决。[34]

区政联盟召集人柯耀林表示,晚上9时50分在上环文华里有男童回家期间吸入催泪烟不适,母子二人呼吸急促及眼部不适。其后有附近的示威者及救护人员上前为他敷治,男童的母亲在旁安抚,两人在男童情况得以纾缓后安全离开。

柯耀林又指,警方施放催泪弹的位置接近民居,而区内有不少长者及小童,批评警方做法过分[35]

警方使用过期催泪弹 编辑

大量市民被过期催泪弹化学灼伤。

在场救护人员被控暴动罪成 编辑

当时在场负责人道救援工作的28岁女注册护士陈永琪在当天7月28日被捕,期后警方以“在香港上环干诺道中与文华里交界附近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控告和于法庭进行第一次提讯,获裁判官准许保释,但需要遵守每星期到警署报到1次、宵禁令、期间不得离港的条件。而香港医护人员联署声援她,声明中严重谴责香港政府罔顾人道精神、缺乏人伦道德,要求香港护士管理局不会采取任何追究以及法律行动,以及法庭正视诉求,无罪释放陈永琪。[36][37]到2021年12月30日,她被裁定暴动罪成。[38]

回应 编辑

  香港政府 编辑

医院管理局发言人称,截至7月29日凌晨12时半,港岛区冲突中有16名伤者,包括11男5女,年龄介乎17岁至50岁,当中4人已出院,其余12人仍于玛丽医院留医,情况稳定。

香港政府回应728集会,指自下午开始有市民在香港岛不同地区进行未经批准的集结,其中在上环西环一带有激进示威者作出暴力行为,包括向警务人员掷砖、纵火,甚至以载有燃烧中纸皮的手推车推向警方防线,对警务人员以至其他市民构成危险。声明批评激进示威者目无法纪,以暴力破坏社会安宁,予以强烈谴责,政府会继续全力支持警队执法,遏止暴力行为,回复社会秩序。

香港警务处高级警司余铠均形容今日示威人士为“激进示威者”,并指他们破坏公物,四处纵火,令人发指,武力“愈演愈烈”,警方予以最严厉的讉责。她指警方在事后发现到弓箭,属致命武器,但未有见到有人使用。

警方拘捕49人,涉及非法集会及藏有攻击性武器。警方称,就今日处理示威有机会影响附近民居,警方已联络涉及民居的管理处。有记者质疑,警方武力亦愈来愈强烈,她就回应只是因应示威者行动,“使用什么武力,不是我们(警方)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于2019年7月29日5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由新闻发言人杨光和徐露颖介绍对香港当前局势的立场和看法。[39]杨光指出香港事务是中国内政,其他国家不容干涉,部分西方政客为求搞乱香港以遏制中国的发展,而发表逻辑奇怪的谈话,相信这个图谋是无法得逞的,而香港当前最重要任务是坚决依法惩治暴犯罪行为,“坚决支持‘爱国爱港人士’捍卫香港法治的行动”。[40]

拘捕 编辑

7月29日晚上,香港警方表示拘捕了49人,涉嫌参与非法集结以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名。同时在示威现场检获棒球棍、竹枝、铁槌、灭火筒及弓箭[41][42]

到7月30日,律政司与警方开会后,决定落案起诉45人,当中44人被控暴动罪,当中一名33岁男子被加控一项袭警罪。一名25岁男子被控藏有攻击性武器罪,于7月3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两名男子暂准保释待查(其中一人是前民主人权阵线召集人杨政贤,涉嫌阻差办公罪),另外两名男女获暂时释放。[43]

提堂,审讯和判决 编辑

案件有共44名被告,只有6人脱罪。另外2人正被法庭发出拘捕令。[44]

7月31日,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裁判官准许全部被告人获准保释,押后至9月25日再审,但要遵守宵禁令和不得离港,并且要每星期到警署报到。只有报称任职机师的30岁被告获准以工作原因离港。一名22岁女被告缺席聆讯,法庭发出拘捕令。[45]

9月25日,改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开庭,控方以调查需时为由申请再度延后,裁判官决定暴动罪案件其中2件押至11月19日,1件押后至10月29日,而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则押后至10月24日。45名被告继续保释,撤销宵禁令,其中41人获撤销离境禁令。[46]

10月24日,其中1名内地被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就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承认控罪。其后还押至11月7日宣判被告入狱6星期[47]

10月29日,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聆讯,一名27岁男被告缺席聆讯,法庭发出拘捕令。裁判官宣布基于风险,于保释条件中增加禁止离境,其他条件不变。控方申请将控罪书修订和案件转介区域法院提讯,裁判官宣布改于11月19日于区域法院提讯。[48]

11月19日,西九龙裁判法院再开庭,控方申请将案件中3名被告加控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案件转介区域法院,但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聆讯,12月10日由区域法院法官处理。被告继续原有条件保释。但增加禁止离境。[49]

12月10日,西九龙裁判法院再开庭,由于涉及被告的人数众多,42名被告分三宗案件处理。[50]

  • 首宗暴动罪案件控告3人涉及一项暴动罪,指三人在德辅道西近西边街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其中2人另外被加控无牌管有无线电讯器具罪。法官将案件押后至2020年3月6日,预计审讯需时8日,有35名控方证人,涉及3至4小时相关录像片段。法官将案件暂时押后,让控辩双方决定审讯日期。
  • 至于另外两宗暴动罪案件,分别涉及24人被控在上环德辅道西皇后街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其中一人选择认罪。另一宗则有15人,被控在上环干诺道中及文华里附近,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控方指仍需要时间准备文件,法官将案件押后至2020年2月19日再提堂,其间各被告可继续保释外出。到2021年2月22日,其中在上环涉暴动的23人案开始审讯,由区域法院法官陈仲衡审理,预计审期共为60日。其中第四被告另被控一项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而另一名被告被控以手肘袭击总督察的胸口。[51]

2020年6月5日,控方大律师首宗案件审理中,向法庭表示因前一天才知道负责警员对其中一被告覆述的招认并非“一字一句”,决定不使用其作检控。[52]

2020年7月24日,法庭宣判首宗暴动罪案件,“赴汤杜火”汤氏夫妇与一名17岁少女罪名不成立。但其中1男1女的无牌管有无线电讯器具罪罪名成立,各罚款港币1万元。[53]郭启安引述终审法院2010年奶昔落迷魂药杀夫案“宁纵毋枉”的法律原则,在普通法下,法庭审理刑事案件一直奉行“无罪推定”和“疑点的利益归予被告”原则。而控方也未能证明汤氏夫妇当日曾经身处德辅道中,而17岁少女被告只是围观,未能证明参与集结。不过汤伟雄和杜依兰无牌持有无线电对讲机罪名成立,各罚款港币1万元[54]。不少到场支持的人士得悉裁决后感动落泪。而汤伟雄和杜依兰透露,在宣布裁决前,两人情绪几乎崩溃。而脱了暴动罪也不会庆祝,因为目前有不少示威者还未得到公平的裁决。[55] 不过其后律政司向高等法院上诉庭申请厘清法律议题,到2021年3月25日裁定共同犯罪原则适用于非法集结和暴动罪,即使犯案者不是身处现场,亦有机会被定罪。[56]

2021年5月7日,代表其中12名被告的辩方大律师提出更换法官申请,是反修例案首宗换官申请,理由是主审法官陈仲衡挖苦及嘲讽辩方,陈仲衡于5月10日驳回辩方申请。[57]

经过60多天审讯后,区域法院法官陈仲衡裁定20人因以主犯身份参与暴动而罪成,其余3人暴动罪不成立。当旁听亲属听到裁决后均情绪激动,有人嚎啕痛哭,需要亲友协助步出法院。[58]法官亦颁下共有1,381段的书面裁决理由,详细列出每一名被告的当日行为、装束、被截停位置及时间和身上携带的物品。其中第3被告虽然表示自己是无意参与,不过法官不接纳其证供,指他可以绕路前往目的地,并非往示威现场。加上被告持有示威者常见的装备和接纳警员的证供下而裁定罪成。而第19被告被拍到用水樽望淋熄催泪弹和照料冲眼示威者,法官认为此举代表被告为现场示威者提供助力,也是“主犯”一分子。[59]

2022年1月8日,法官陈仲衡形容当日有大批人参与暴动,人数远超于警方,指出示威者的装备是有备而来,并对市民造成极大滋扰。他指出警方多次警告示威者和平散去,不过他们没有理会,反映了示威者“没有珍惜警方给予他们和平散去的机会”。他认为此冲突“令相当撕裂的香港社会更加撕裂”。法官亦批评简健煌的陈情,认为他是将暴动合理化,以7.28暴动来解决7.21元朗暴动,不但无法解决问题,更会产生更多问题,是鼓励其他人步向他的后尘。最后各被告被判监禁30至42个月。[60]

同案亦有15人被控在上环干诺道中及文华里附近,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当中包括教师,飞机师和护士。[61][62]在审前认罪案中,只有19岁被告认罪及获准保释。2021年12月30日,法官练锦鸿裁定14名男女暴动罪成,除了审前认罪的19岁被告外,其余被告均须还押。[38]到2022年1月31日,法官练锦鸿听取辩方求情后,称“唔钟意判人坐监,尤其是你哋(被告)大多身家清白,有啲喺社会相当成功”。不过他重申法律是法律,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又称“会睇吓有咩有利观点加落去”,案件押后至2月9日判刑。不过由于荔枝角收押所内有在囚人士确诊,法官练锦鸿将案件押后判刑。[44]

到4月5日,区域法院法官练锦鸿判刑时指各被告都是被别有用心的意见领袖、自诩年轻人导师的人而参与这场“血腥嘉年华”,指出香港的自由因他们的行为而收窄。同时令社会互信及和谐一旦被破坏难以在短时间修复,亦破坏香港的国际声誉。[63]其中13人分别被判囚三年半至四年,机师被判42个月监禁,而任职注册护士的被告监禁44个月。另外两人分别被判入劳教中心及教导所。[64]

后续影响及事件 编辑

示威者前往葵涌警署声援被捕的示威者 警员多次用枪指向示威者 编辑

 
白衫警员多次在新葵芳花园商场好爵中心用枪指向市民,引起示威者不满

7月30日晚上约9时,超过200名示威者到葵涌警署外声援被捕者。警署落闸,而市民则高叫“黑警”、“放人”、“没有暴徒 只有暴政”、“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等口号,部分人在警署外墙写上“黑警”字句,并向警署投掷鸡蛋和用激光照射警署内的警员。示威者走出警署外的一段葵涌道,占据往荃湾方向的三条行车线,警方施放胡椒喷雾驱赶人群。到晚上10时30分,葵芳站外围突然出现多名手持盾牌防暴警察,示威者向他们投掷雨伞等杂物后,警方再次施放胡椒喷雾驱赶人群。而新葵芳花园商场好爵中心和葵芳站公共运输交汇处更有白衫警员多次用枪指向示威者,引起示威者不满,并再次多次向警察投掷杂物,有数名记者被击中。而巴士站内亦传出“嘭”一声。白衫警员其后登上冲锋车离开,而警员最终返回警署内。[65]

近千人在风雨下 到东区法院外声援 编辑

 
前来东区裁判法院声援的市民一边撑伞,一边高举“没有暴徒,只有暴政”的标语;也有人穿上黄雨衣,并手持“我要真普选”标语牌

7月31日早上8时起,近千名市民冒住3号风球横风横雨的天气下,到东区裁判法院外声援近5小时。而进入公众席旁听的队伍亦出现非常长的人龙。立法会议员郭家麒许智峯、工党主席郭永健、占中九子之一锺耀华,和社民连成员吴文远梁国雄亦有前来声援。[66]

到下午1时半左右,一辆警方小巴驶入法院外的太安街时,大批的市民随即起哄,以手及雨伞拍打警车泄愤,并且使用树枝、纸皮等杂物塞进车头的防护网,其后更有人几乎毁坏防护网,之后有年长人士阻止,并且代为向车内的警员致歉,警车最终离开。下午近2时,市民得悉天文台挂起8号风球后,开始陆续散去。[67]

夫妇少女暴动罪罪名不成立 编辑

警方控告夫妇汤伟雄及杜依兰,连同一名17岁少女被控于当日在德辅道西近西边街一带,和其他人参与暴动[68]。2020年7月24日,区院法官郭启安裁决暴动罪罪名不成立。郭启安引述终审法院2010年奶昔落迷魂药杀夫案“宁纵毋枉”的法律原则,在普通法下,法庭审理刑事案件一直奉行“无罪推定”和“疑点的利益归予被告”原则。而控方也未能证明汤氏夫妇当日曾经身处德辅道中,而17岁少女被告只是围观,未能证明参与集结。不过汤伟雄和杜依兰无牌持有无线电对讲机罪名成立,各罚款港币1万元[69]。不少到场支持的人士得悉裁决后感动落泪。而汤伟雄和杜依兰透露,在宣布裁决前,两人情绪几乎崩溃。而脱了暴动罪也不会庆祝,因为目前有不少示威者还未得到公平的裁决。[70]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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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
原因:光复元朗(2019年7月27日)
香港防暴警察施放催泪弹
2019年7月28日
下一次
原因: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2019年8月3日)
上一次
原因:光复元朗(2019年7月27日)
香港防暴警察发射布袋弹
2019年7月28日
下一次
原因:三罢行动(2019年8月5日)
上一次
原因:光复元朗(2019年7月27日)
香港防暴警察发射海绵弹
2019年7月28日
下一次
原因: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游行(2019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