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造57式步枪中华民国经美国斯普林菲尔德兵工厂原厂授权在中华民国由联勤60兵工厂(1976年改制为联勤205厂)制造的M14自动步枪,1968年(民国57年)开始正式服役,命名为57式步枪。

国造57式步枪
陆军特战小组的T91战斗步枪(左)、57式步枪(中)与T85榴弹发射器(右)。
类型自动步枪
战斗步枪
原产地 中华民国
服役记录
服役期间1968年—
生产历史
研发者约翰·加兰德英语John Garand
研发日期1954年
生产商 国防部联合后勤司令部
衍生型57甲式、57乙式、57式班用机枪
基本规格
重量4.5千克(9.9英磅)
长度1,118毫米(不含M6刺刀
枪管长度521毫米(20.5寸)

子弹7.62×51毫米NATO
口径7.62毫米(.308寸)
枪机长行程气动式活塞转拴式枪栓
发射模式半自动、全自动,可击发调变
射速700—750发/分钟
枪口初速850米/秒
有效射程500米(1,600英尺;550码)
800米(2,600英尺;870码)‘加瞄准镜’
供弹方式20发弹匣
瞄具机械瞄具
陆军特战小组组员与手持57式步枪的民众合照。

历史 编辑

57式步枪是中华民国版本的M14自动步枪,M14是著名美国枪械设计工程师约翰·加兰德英语John GarandM1加兰德步枪改良可全自动射击的标准步枪,1957年美军正式命名为M14自动步枪;1959年美国陆军开始换装该型步枪,但随即投入的越南战场却使美军层峰过去以来受欧陆平原战场思维与精准射击为考量的步枪选择标准受到严苛考验。

以结果论,无法适应战场的武器即使本体性能如何优越,便难以受官兵信赖;所以不符当时越战战场需要的M14自动步枪未能继续生产,1964年不得不结束生产线。当时的中华民国已经少量使用M14自动步枪,可追溯至1967年陆战队第一师操作M14的记录,该枪由美军顾问团提供。[1]1969年时,在美军顾问团协助下,太平洋美军司令部同意赠与1万4000支M14,国军只需要支付运费,不过这批来自驻越美军的封存步枪状况并不佳,缺件,后经整修后(略有极少数步枪无法整修)发给部队使用。[1]是部分中华民国国军部队已经换装美国援助的M14自动步枪。[2]

国军采用M14自动步枪的原因有二,为了加速换装与便宜,如全数自行生产57步枪汰换,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57步枪国造一支约109美元,美方新造M14报价122美元,但购入M14旧枪只需要48美元(均不含刺刀与配件,弹匣)。经交涉后美方同意以每支50美元(含附件)出售,含运费成本实际每支为57美元左右。根据民国63年的记录,国军购入8万1808支M14自动步枪(并不确定是否包括前述赠与的1万4000支,因国军同意各军种如从美军顾问团获得赠与步机枪可自行在军种内部分配)。[3]到了1995~1996年台湾海峡导弹危机时,国军检整动员装备,发现有必要补充步枪库存,因此又紧急向美方采购一批M14,计3万450支,每支均价55美元,总款项168万余美元,此批步枪抵台后直接进后备动员库房,因那时国军已经全面换用T65K2步枪。[4]

民国54年左右,国军开始研议筹造步、机枪,将此前装备老旧与杂乱的各种枪械规格统一化,结论是M14步枪与M60机枪出线。之后因M16影响而略有反复,但如引入M16则属商购,并且需付授权费,而M14是政府间协议较省钱。再者M16的铝合金与塑料技术尚无法掌握,原材料需外购,而M14没有这种顾虑。[5]在1967年1月23日在联勤总部签约,授权在中华民国制造。[2]

与坊间传闻M14是整厂输出转移之事,并不确实。联勤派员赴美至石岛、斯普林菲尔德兵工厂,挑选了220部机器,美方只愿出售其中196部(但以军援价购入),因M14生产线需封存保持75%产能供战备使用。后向美方民厂购入179部,联勤自改362部,自造50部,国内采购64部,如此可满足一年6000支步枪生产(包括机枪1200挺,以正常一日工作八小时计)。另设立年产6000万发(7.62NATO)子弹生产线。[6] 美方仅提供M14全枪零件图,装配图。其它如零件制造程序图,工具、刀具、模具、夹具、样板、量具设计图皆无,因此是60兵工厂(之后的205厂)设立了57式步枪设计组与57式机枪设计组,依台湾需要再次设计一次,这也是台湾与美方的机床台、技术并不完全相同之故。[7]

自制五七式步机枪计划代号为建新十二号,由民国58年开始于60兵工厂量产,第一年量产三千支,第二至第四年每年一万五千支,第五至第八年每年二万支,这时是民国六十五年,也正准备下一代小口径步枪的发展与量产,第九至第十一年每年一万支,至民国六十八年生产结束,前后十一年,总数十五万八千支。[8]

57步枪全数为木质白杨木枪托,与M14桦木或胡桃木枪托不同。而M14亦有玻璃钢胶托,台湾虽然曾尝试仿制,但当时技术力不足而作罢。[9]

由于使用原有全套生产设备,57式步枪除表面抛光与美造M14自动步枪略微不同外,理论上精准度应与原厂不相上下,然而生产机具非全新制品,且当时制枪经验和工艺不足,出现些许公差造成只能同批号零配件互换使用,因此一直有“国造枪劣于美国原厂”的论点。1968年(民国57年)开始正式服役,为中华民国陆军的标准配备,主要配发给陆军前瞻师运用;除了前瞻师以外的部队,包括外岛的轻装师、海军陆战队、特战部队等并没有全面换装,有些部队仍然续用M1加兰德,甚至自修械单位领收了自越南战场获取的美制M16突击步枪

当时还发展了重型枪管的57甲式班用自动步枪,计划取代勃朗宁自动步枪(Browning Automatic Rifle,简称:BAR),不过由于重量仅有4.5千克(勃朗宁自动步枪空重近9千克),使得全自动射击时的后座力枪口上扬英语Muzzle rise难以有效控制。

美军M14步枪一开始有射击选择钮,可切换半自动与全自动模式,但由于后者精度太差,因此美军限制其步兵只能以半自动模式射击。57步枪一开始就将射击选择钮移除,只能半自动射击。但是在民国63年以前仍有配备少数加装射击选择钮与双脚架的57步枪给各营自动步枪兵编装使用。民国63年以后,以57甲式自动步枪替换之,原来的57自动步枪也移除射击选择钮与双脚架,恢复为半自动步枪。至于57甲式,是仿制M14A1,改重枪管,有选择钮可全动射击,枪托底板有加一层黑色橡胶垫,有前后握枪把,双脚架与特制防火帽。防火帽又分两种,联勤版可上刺刀,美版则不能上刺刀。由于后座力仍太强,因此只有少数量产。[10]

57式步枪服役时间颇长,先将原本混乱的美国制、日本制、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制步枪的混乱情况统一,随后57式步枪也跟随美军脚步逐步被T65突击步枪所取代。不过目前仍有一定数量在中华民国国军中的军校学生、狙击单位和海空军陆地、后备部队等单位。

设计 编辑

57式步枪使用7.62×51毫米北约步枪弹,是高精准度与长射程的全自动步枪(因后座力太大,大多都调在半自动模式),构造简单,故障率低。采用长行程活塞导气式原理,导气装置位于枪管下方。回转闭膛待击英语Closed bolt。可选择半自动或全自动射击,一般士兵的57式步枪不具备可转换为全自动机能的开辟,只能半自动射击,转换全自动射击模式需要换装快转拴式枪栓慢机柄。由可拆卸的20发弹匣供弹。有效射程500米,加装两脚架、狙击镜可延伸有效射程到700米。配美式M6刺刀,可以特殊枪弹(空包弹)直接发射套在枪口的22毫米枪榴弹,加装手榴弹抛射器也可发射手榴弹

57式步枪由于直接拆卸美方机具,因此美国对于这款步枪的生产拥有主导权,在生产时联勤已经发觉M14步枪的部分设计缺失,但因美方不允许变更设计因此一切依照美方设计制造,因此57式的生产从一开始就充满瑕疵;同时M14自动步枪在越南战争又被M16突击步枪取代,7.62x51毫米的步枪弹后座力大,对射击经验不多的义务役士兵是较大的挑战。57式步枪重量也重(与M16突击步枪相比),对国人体型来说不够轻巧,造成国军基层部队期待换装T65突击步枪

M14自动步枪生不逢时,出现在错误的越南战场,结果当时被M16全面取代。但它至今却被美国海军陆战队海豹突击队三角洲部队狙击手大量使用于阿富汗伊拉克的战争中,而57式步枪目前也还有不少在中华民国国军中的狙击单位及后备部队服役,近二十年来美国民间的射击比赛火线上也经常出现以M14自动步枪为蓝图而制造出的M1A半自动步枪。其外形与大部分零件皆与M14自动步枪相同,但不具备可转换为全自动机能的选择钮(selector),及其它相关的零件。这些事实都足以证明M14步枪系列的设计与高精准度。

使用国家 编辑

  中华民国

流行文化 编辑

57式步枪做为国军使用的步枪,也常在军教片中出现

电影 编辑

  • 1976年-八百壮士:以57甲式充当那时国军使用的轻机枪(实际上为不合时宜的武器)
  • 1987年-报告班长
  • 1990年-金马大兵

电视剧 编辑

参见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1.0 1.1 尖端科技366期38页
  2. ^ 2.0 2.1 (英文)M14 Type Rifles[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尖端科技366期38~39页、43页
  4. ^ 尖端科技366期39页
  5. ^ 尖端科技杂志364期87页
  6. ^ 尖端科技杂志364期88页
  7. ^ 尖端科技杂志364期89页
  8. ^ 尖端科技杂志365期30~31页
  9. ^ 尖端科技杂志365期31页
  10. ^ 尖端科技杂志365期30~34页